董老夫人长出一口气,她确实是带着忐忑来的。说起来,楚婕是后辈,哪怕是看在她资历份上,似乎也该事事附和她。

  偏偏楚婕不是这样,她虽然听得进意见,奈何主意也很正,尊重董老夫人的同时,从来也不盲目屈从。光是为了这个基金到底如何经营,楚婕就和她当面锣对面鼓正经提了好几回抗议。

  她在车上都还有点老小孩的赌气呢,心说这回要是楚婕还唱反派,她就不给楚婕干啦!自己和老头子也有些积蓄,再从儿女那里搜刮点,多多少少的,自己把阵仗拉起来嘛。

  说是赌气,实在也是她家大业大,各处都贴补,积蓄也算是有限。

  哪里知道楚婕二话不说就接受了这个想法,径自往下补充可行的方案,老夫人觉得,嘿,惊喜来得还挺突然。

  楚婕当晚是这么同纪东方说的:“要不说姜还是老的辣呢?我虽然多了些时代便利,可论起实务和经验,比董家伯母可差远啦。”

  她自个儿也复盘了,原因有许多:总是很笃定能挣到很多钱啦;总想办成更多更大的事情啦;习惯性拿二十一世纪办事业的思维来考虑问题啦……

  超前的思维当然不是错误,可每个时代有其特殊性,你若是适应不了时代,做不了弄潮儿怕是小事,更会被拍死在沙滩上。

  我们楚婕同志很是受到了启发:跟华大几人组考察工厂,要更用心才是啊。

  毕竟,想要真刀真枪成为一代翻译大师,用搬运智慧的特别技巧为工业发展添砖加瓦,这可不是吃老本就能做到的事业。

  当然,在此之前,是不是得把小崽子们送到山林里玩耍一圈?早就定好了计划,如今丫儿的事情处理完了,大家总算可以尽情地浪了。

  董老夫人也去,她本来还想带着丫儿一道的,那孩子拒绝了:“我想和大伯父他们住一阵子。”

  之后,她要是跟着董老夫人他们上京城上学去,和伯父还有堂兄弟姐妹们相聚时候想必很有限。她知道,虽然伯父一家没能改变她的命运,可他们已经尽到最大努力了,她很感恩。

  展凌云不用镇日陪着“考察组”,他负责把一群家属送回村里去,和他相依为命十来年的老爷子就生活在那里,这一回,老爷子也要跟他去京城了。

  老爷子已经习惯了展凌云在外头跑,他觉得这孩子就是关不住的小兽,要不是环境严,早飞得找不见了。他本来上了年纪,心说落叶归根嘛,以后就在这头没了,展凌云要是能回来送一程,爷俩就算全了这段缘分。

  展凌云哪里肯呢?老爷子要是不走,他也不走了。大不了就回来做个猎户,满山里找野物的麻烦去!

  老爷子只能应了,京城就京城吧,老了还不是活个孩子吗?孩子去哪儿,他就在哪儿呗,不然还能咋办呢?

  这回迎接了大部队,乐得掉落了几颗牙齿的牙龈都露出来了,搂着几个崽儿不肯放了。

  “哎呀,这要是大壮有这么几个孩子,多好啊,多好啊……”

  小崽子们都偷笑呢,原来展伯伯叫大壮呀,哈哈哈哈哈哈……

  展·刘大壮·凌云皮笑肉不笑地:“你们在笑我吗?宁狗?平狗?生狗?”

  来啊,互相伤害啊!比起土到极致的小名,你们几个就不要笑别人了吧?

  团团只听着展凌云叫哥哥姐姐们,一直没有叫到她头上来,奇怪得很,往前一步,默默站到展凌云跟前:既然在你心里我没有存在感,那我来找找存在感总可以吧?

  展凌云乐了,将团团抱起来往空中一抛。

  “不不不,我们团团名字可好听啦,和哥哥姐姐们的不一样。”

  团团咬着嘴唇,并不喜欢这个答案:就想和哥哥姐姐们一样嘛!

  家里不算大,平日里只有展凌云和老爷子住着,怎么都算得上宽敞。如今来了这许多客人,还真有点转不开身的感觉。

  展凌云要去附近另外一家,想跟人家说说,能不能搁家里借宿几日。乡下都这么的,可董老夫人不让。

  “没的去麻烦别人,也没什么住不下的,你跟老爷子带着双胞胎住,我和万星带着宁宁团团一块儿、自个儿家里,干什么都自自在在的,这样就挺好。”

  展凌云这不是怕委屈了贵客吗?既然她这么说了,那就这么安排呗。

  抱了一套拆洗好的被褥送到女孩子下榻的房间——也就是展凌云这位单身汉的狗窝,展凌云在内心给老爷子磕了几个响头:他每日里忙得很,自己住着又随便,可不是有些埋汰么?

  他记得走前,自个儿房间里被褥都是胡乱在炕上堆着的,换下来的衣裳也随意丢在炕头。他带着客人们往家里走的时候就挂记着这事,一心一意谋划着待会儿找个借口溜回房间暴力收拾一顿。

  结果借口是找到了,溜回房间一瞧,老爷子早给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连被褥床单都给拆洗了一遍。

  他要铺被褥,董万星忙过来接手,被他摆摆手“赶”到一边:“你歇着吧,我单身惯了的,这点活儿干得了。”

  将被褥铺得平整至极,又叮嘱董万星:“晚上记得给孩子们盖好被子,这里靠近林子,到了晚上寒气重,一不小心就容易着凉。”

  董万星应了,不知为何,有些怔怔的。

  孩子们这会儿都兴致勃勃看猎狗去了,老爷子乐呵呵陪着,不许桀骜不驯的猎狗对孩子们发脾气。

  安宁宁才和猎狗们相识就想到了离别:“公公……”老爷子同展凌云是爷孙相待,自然是孩子们的曾祖辈,“我们都去京城以后,这几条狗狗怎么办呢?”

  刘老爷子在狗棚的栏杆上磕磕旱烟杆:“大壮有个朋友要啦,要带回去看家。这狗可灵性了,看家一等一的好。”

  他就给孩子们说起了狗子们的故事,这几条猎狗如何帮着展凌云立下大功打到许多猎物啦;如何看家护院赶跑了偷溜下山的野物啦;有人对展凌云没安好心上家里来使坏被猎狗们联手赶跑啦……

  安平听得心向往之:“要是能把它们带到京城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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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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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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