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凌云做惯了黑市,甭管哪地儿的黑市,他都跟自己家似的,瞄个两眼,基本上就能称度出对方的成色。
医院边的这个黑市也是一样,他买了一堆水果奶粉,也把人家的话套出来不少。
安宁宁好奇得很,她在旁边认真听着,就是不明白展伯伯问来是要做什么的。
“伯伯,您也要在医院附近发展市场吗?”
小姑娘的小脑袋里,能想到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
展凌云失笑:“伯伯胃口可比这大,”想想觉得自己说得不对,道,“应该说,你娘的胃口和格局比这大,伯伯呢,觉得你娘想得太对了。我脑子没她好使,想得没她长远,定位没她准,好在,你们伯伯我有自知之明啊,还愿意慧眼识英雄。帮着英雄打天下,一起吃肉喝汤,多好!”
小家伙们都咧着嘴笑,安生更是与有荣焉地竖起大拇指:信我娘,没错的!
展凌云晃晃脑袋,被小崽子夸了怎么就这么高兴呢?也真不怪纪东方从前多么桀骜不驯,不知不觉成了孩子奴,不光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明明就是这几个娃子太招人疼吧?
展凌云也是个骨子里爱孩子的,可能是这些年过得太苦,颠沛流离,先后失去了所有的亲人。能有几个干净的灵魂在他旁边笑着闹着,心里的荒漠就浸润了几分,似乎也有开出花来的希望。
提着几个提兜再去医院时,病房里又多了三个人——是团团小姑娘的家里人。
他进去了一看,嘿,这不都是熟人吗?当中站的那个年轻人,这不是董老三吗?
咳咳,董老三见了他,也笑了:“展凌云!你小子,原来一直搁纪家住着呢。怎么不上我家里来?只把东方当你兄弟是不是?”
展凌云嘿嘿笑,没接这话,把话题转了:“那小姑娘是你女儿?”
那倒不是:“我外甥女,万星的女儿。万星你总没忘了吧?”
啊,董家的掌上明珠,最娇气蛮横的董万星?他怎么会不记得?
小时候一群混小子满世界乱跑,董家的万星就就缠着她家里的三个哥哥,哭着闹着非要跟着去,那时候他们别提有多烦这个小妹妹了。
“哟,万星都长大啦?都结婚生子了?”
董老三淡淡笑笑,也没接这话。
展凌云就看出来这里头只怕有什么故事,当下也不再问,同董老夫人打了招呼,又认识了董老三的妻子钟楚楚。
“团团是我妈的心尖子,一听说出了这事,我妈在家里都快昏过去了,赶紧着打电话把我们叫过来。也是才听说救了团团的小哥哥也住院了,这不,万星在那边守着团团不敢离身,我们就先来看看。真的,要不是你家这几个孩子,我们团团……哥哥姐姐们是我们团团的救命恩人呢。”
董家的意思,这一趟不算正经的致谢,他们也是才兵荒马乱地把团团安置了,这不是什么都没来得及回家去预备吗?急着过来,实在也是听说了救人的是纪家的孩子,这也是不能怠慢的。
楚婕也不在意这个,她在家里教训孩子不假,倒不至于给小姑娘和她家里人脸色——没得小崽子们乐于助人结了善缘,她一句“一不小心我蛾子也跟着没了”,愣是把关系整得难堪吧?
所以她是很善解人意的:“劳你们记挂着,要说,咱们两家都要好生谢谢今儿执勤的同志们,他们反应得及时,最短的时间里把孩子们捞出来不说,还做了急救措施,又给送到医院。我家这个住院都是汽车班的同志帮着办的手续。”
这是正经,董老太太很知道好歹,一时又喜欢楚婕不居功不挟恩图报,看她就多了几分喜欢,拉着她的手,小声商量起两家联合给同志们送锦旗的事。
董老三和钟楚楚都在部队工作,说着就很替展凌云和纪东方惋惜。
“还记得小时候,你们两个一狼一狈,做得将军当得军师,那时谁不说你们是入伍的好苗子?我爸在家里还指着我说呢,说要有你们俩的一半,他以后闭眼也放得下心呢。”
岂不是唏嘘呢?从前我们都以为有光明的明天,有宽阔的道路和正义的理想,谁知道后来黑云压城,后来铁马冰河,我们都身不由己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纪东方和展凌云却没有这许多的怅惘了。感叹人生无常,更多的时候是旁观者干的事。像他们这样在泥淖里挣扎已久的人,已经接受人生本就残酷难堪的现实。
回忆过去是没有用,黄金时代,是我们即将开创的未来。
纪老得了消息,和秦老一块儿,下了班径直就来了医院。
秦老许久不见这几个宝贝蛋儿,抱着爱个没住,又糗安平:“爷爷还盼着你们今晚上我家里玩呢,你妮子姐姐可想你们了。哪里知道我们平狗竟是个小英雄呢?”
这回楚婕和纪东方还没有所动作呢,安宁宁和安生就焦急地又是咳嗽又是挤眉弄眼,提醒着秦爷爷:您可快别说啦!我娘生气着呢!这会儿就听不得“英雄”这词好么?她多害怕啊,就怕我们家平狗逞英雄,一不小心就“壮烈”啦!
纪老和秦老同时一愣,对着几个孩子丰富的暗示,悟了。
纪老微微一笑,摸摸安平的小手背——正挂水呢,如今天凉了,水滴进血管里,该多凉呀?真是苦了我的大孙子。
“平狗心里委屈不?”
安平偷眼看楚婕,摇摇头:“我娘太爱我啦!”
娘爱孩子,有时候只怕恨不得他是个胆小鬼自私鬼呢,远离一切危险,避免所有的意外。英雄的母亲名声好不好听呢?可当娘的谁情愿要这个光荣?好好的活着才好呀。
纪京生笑意更深,可不是个好孩子呢?寻常孩子做了这么件大好事,心里该多少的自豪骄傲?这时候要有人来泼冷水,反而说你做的不算对,孩子怕是先要气疯了,委屈得怀疑人生了。
可我的安平,他却能放下骄傲,理解娘生气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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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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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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