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都市小说 > 霸婿冬虫 > 第92章 别有用心
  林祥不由一呆,他最担心的事情终于成了现实,不过在短短的两秒钟之后,他便不再去想,经历了这件事情之后,他与方志高之间便算撕开了脸皮,本来让一个后辈跟自己谈判,这已经表明了方志高的态度,羞辱、不屑……这些负面的词语一直在林祥的脑子里闪现,所以他也不在乎。

  他在乎的是,这两百万能不能救一回自己的儿子。

  “好,但是你的谅解书要按照我的意图来写。”林祥一口应了下来。

  郑好笑着道:“只要钱到账,你就是打好稿子让我抄一遍也行。”

  林祥立即拿出手机操作了起来,几分钟之后,郑好的手机叮地一声轻响,两百万便进了他的口袋,随后按照林祥的要求写下了谅解书并签上了自己的大名,按上了手印。

  在接过谅解书的刹那间,林祥再也没法去掩饰内心的不平,虽然没有向郑好倾泄怒火,却也不会再有什么好脸色。

  郑好居然客气地把林祥送到了门口,微笑着道:“林叔叔,以后常来玩。我就不送了。”

  关上门,回过头,郑好吃了一惊,差点一P股跌倒在地,结结巴巴道:“你、你们什么出来的?”

  好嘛,这一转眼的工夫,一家四口齐刷刷地坐在了沙发上,一副公堂会审的架势。

  方志高是代表:“你真收了他两百万?”

  郑好扬了扬手中的卡:“真金白银。”

  方熙芸大叫道:“发财了,见者有份,赶紧分钱。”

  “别胡闹。”方志高沉声道,“你收了他的钱,就代表着放过他了,你觉得他以后会放过你吗?”

  “爸,你的意思我明白。我收了他的钱,写了谅解书,林永健的量刑会轻一些,如果我不收他的钱,不写谅解书,林永健也就是三四年的事,那么我收不收他的钱有什么分别?无论收与不收,他都不会善罢干休,与其这样,我为什么不收?”郑好就像在说绕口令一样。

  方熙芸连声道:“有道理有道理,分钱啊,分钱。”

  方志高一时间居然也有些语塞,虽然直觉告诉他,应该贫贱不能移,但郑好这么做确实没什么高风亮节,一个要害自己的人,区区两百万就搞定了,这是不是也太无耻了一些。

  方熙媛却是道:“郑好,你是不是别有用意?”

  郑好的眼睛一亮,道:“熙媛,为什么这么说?”

  方熙媛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就是觉得你不是那种会被钱收买的人。”

  “你错了。”郑好批判了方熙媛的眼光,跟着道,“只是这个价格有点低了。”

  方志高道:“郑好,既然这么说,你一定有你的用意,说说。”

  郑好道:“爸,这一次我们得罪的人不少,林祥父子只是小角色。”

  方志高不知道郑好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郑好提起的这个也正是他所担心的,同意道:“相对而言,的确如此,市里姓沈的才是大头。”

  “我和熙媛已经结婚,想通过熙媛来联姻的幻想破灭,当然,不代表他们又另想办法。对了,爸,你有没有打听到什么?”

  “你先接着说。”

  “好。如果得罪的是沈家的大人,我们还真扛不住,民不与官斗,不是说来玩的,如果得罪的只是小毛孩子,那问题就没那么严重了。不过既然死活对无法避免得罪人,那也只有应对。”郑好侃侃而谈,“无法避免,我们就需要逐一击破。沈家先不说,只说林家。其实就以林家的实力和后台,我们应付起来也会很困难,这两百万不是钱,而是一把武器。爸,你说,林祥一年能有多少工资?摆在明面上的,撑破头一年也就二十多万。”

  方志高总算明白了郑好的意思:“你是想拿到他贪污或者受贿的证据?不过按照年收入二十五万算,两百万也就他八年的工资,这点钱钉不死他的。”

  “证据我没有,而且找证据也不是我的事。”郑好道,“可是他老婆儿子都没工作没做生意,他儿子在艮湖有一幢两百多平米的房子,按照现在的市价,一百大几十万总是要有的,而且这是全款,没有按揭。他自己的车十几万,忽略不计,但是他儿子的那部车就不同了,宝马X3,四十万要值的,同样没有按揭。这些钱加起来可就多了,至于衣、食等方面的消费,估计也不会低。这样一算的话,他的工资收入就不够了。我想,监察部门比我会更专业。”

  这小子真特么阴险,原来以为他贪钱,没想到这是后手,林祥这回是小阴沟翻船了,么么的,谁会想到二十几岁的小家伙有这么多的心眼儿呢?

  为了确保林祥完蛋,方志高又道:“你确定那些房子、车子都是他儿子的名下?”

  “确定,当然,也有可能他儿子说是向别人借的钱,不过就他们父子俩那德性,谁会借钱给他们?如果他们吹牛……”及时收口,郑好继而道,“那只会自乱阵脚。我想,问题只会重不会轻,够林祥进去好几年的了。等他出来,人走茶凉,屁也不是,跟咱们一样,平民百姓,谁怕谁?”

  “动他儿子是一回事,动他又是另一回事了。官场上的事情,牵一发而动全身,难保不会有人保他,林永健没有把沈家抖出来,沈家就会承这个情,说不准到时候大事化小,小事就化了了。”

  方志高的担心不无道理,不过郑好早有打算:“爸,你知道我不是当天被带走当晚就出来,而是等到三天之后?我没本事找人,我哥也没本事,只是因为有人在等,等事情酝酿得更严重。这意味着什么?”

  方志高恍然道:“原来你只不过是个棋子,帮你,只不过是为了打击更厉害的人。”

  郑好笑了笑:“人家想睡觉,我们只需要去递个枕头就行了。这两百万就是个枕头。”

  “我就担心两百万的枕头还不够啊。”方志高想到了另一面,上面的角逐到底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他们只是屁民,万一那个想睡觉的人家被沈家按在地上摩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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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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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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