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都市小说 > 霸婿冬虫 > 第176章 酒店风云
  郑好也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的,对于林彩的建议,他予以认可,表示三月份会过来一趟,到时候林总别嫌我烦就好了。

  泡了一下午,晚上又在周边的土菜馆吃了一顿饭,郑好问林彩:“你龙虾养得这么好,金台那边应该能消化很多吧?”

  郑好是在探林彩的销路。

  “做女人的,也不想辛辛苦苦赚太多的钱,其实我这个规模,自己赚到手的并不多,我下面有十几个工人,每年光是开给他们的工资就要有二十来万。看到他们的满足,我自己也觉得高兴。”林彩道,“可能你不是太理解,其实这世上有很多东西比金钱要更重要。”

  郑好表示赞同,但赞同归赞同,无可否认的是,金钱比更多的东西都要重要,所谓站着不觉腰疼,有什么能力才能说出与能力相匹配的话。

  晚上雪更大,走不了,便在酒店住了一夜,西门没有陪着,而是跟林彩一起住,这也让郑好有了喘息之机。

  陈可志打来电话,眉飞色舞,说做通了小英的思想工作,说她妈如果不来,她就来,把个陈可志高兴得不要不要的,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郑好笑骂他没出息,这才迈出万里长征的第一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结束了与陈可志的通话,郑好没急着去洗澡,靠着床头回味林彩的话,她的话未必全对,但仔细咀嚼的话,能够感觉到通过自己的帮助让别人开心,所得到满足感真不是数钱就能够获得的,比如帮陈可志泡妞,那种收获的喜悦比自己泡妞成功还要满足。

  正这么胡思乱想着,忽然听得走廊外面似乎有人呼叫,郑好侧耳去听,果然有动静。

  郑好起身,开门察看,便看到走廊上一个壮年男子正在往屋子里拉着地上一个躺着的女孩,女孩正大声叫“救命”,郑好未经思考,大声喝道:“住手!”

  女孩一见有人出来,叫声更大,挣扎得也更厉害,那男子甩手一记耳光,将女孩打得金星直冒,向郑好凶巴巴地道:“不要多管闲事,她是我女朋友,背着我偷人。”

  郑好一听是这事,颇有些同情这男子,不过看女子便揍成这副模样,口吻也缓和了下来:“那也不能打人。”

  那女孩这时回过神来大叫:“我不是他女朋友,我根本不认识他。”

  “你还说。”男子又扬起了手。

  郑好忽然想到一种可能,箭步冲上前,抓住了那男子:“你放开她,不然我报警了。”

  男子眼睛一瞪,忽然啊地一声大叫,原来是那女孩咬了他手腕一口,手不由松开,另一只手却是从怀里摸了把匕首出来,比划着道:“我特么弄死你。”

  一匕扎到,郑好可不敢跟他硬拼,如果是赤手空拳,对方就是两个他也不怕,但功夫再高,也怕菜刀,更别说更灵活的匕首了,郑好后撤一步,闪开,那男子阴谋败露,不求伤人,见郑好后退,转身就逃。

  郑好佯追几步,那男子已经跑下楼梯,这时忽然听得男子啊地一声大叫,似乎是摔倒了。

  郑好心头一喜,痛打落水狗的事情他最喜欢做了,连忙追了上去,刚踏入安全门,一只脚迎头就踹了过来,结结实实地摔了个大屁墩。

  跟着映入眼帘的是一美女,柳眉倒竖,银牙紧咬,她的手里还提着刚刚行凶的男子,只不过那家伙已经晕过去了。

  郑好有些吃惊,这男子的块头加上冬天的衣物怎么也有个一百六七十斤吧,被提在手里跟玩儿似的,牛人啊。

  挣扎着爬起,美女的脚已经踢到眼前,郑好吓了一跳,双臂下压格了一下,大力传来,郑好仰面跌倒,两手巨痛,眼看美女的腿又来了,赶紧大叫:“我跟他不是一伙的。”

  美女的腿停顿了一下,郑好侧头大叫:“喂,你倒是说句话啊。”

  美女不理会郑好,扔下手中行凶男子,奔上前搂住那女孩,可是那女孩就知道哭,一句话也不说,把个郑好急的抓耳挠腮:“你别可劲儿哭啊,说句话啊。”

  哪知这女孩被吓得惊魂不定,哭得更是大声了。

  那行凶男子被美女一脚踢得闭过气去,被这么一扔,悠悠回神,就要溜走,郑好气恼,正好看见,一拳打过去,那家伙再次晕倒。

  实在没辄,郑好打电话报警,不多时警察赶到,将一众人等包括酒店的负责人尽数带回附近的派出所。

  一番了解,尽释前嫌,那柔弱的小女子叫什么郑好忘记了,倒是那个武力值爆表的美女郑好印象特深,叫海婉。别说武力值了,光是这名字就足以令人印象深刻了。

  在弄清郑好是见义勇为时,海婉很不好意思,表示要给郑好赔偿。

  “行侠仗义是男儿所为,要赔偿像什么话,唉哟,心口疼。”

  海婉噗哧一笑,道:“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医院就算了,就是肚子有点饿,不如请我吃碗面。”郑好狮子大开口。

  海婉欣然应允,不过她也不是本地人,回头问民警这里哪儿有面吃,民警告诉他们,已经是十一点了,这么大雪,想吃面,也只有在警局才行。

  于是乎,泡面侍候。

  吃得浑身发暖,离开时海婉旧事重提,要表示谢意。

  郑好想了想,说:“这男人是怎么进酒店的?事情发生酒店也没有及时阻止,这个赔偿就让酒店给好了。”

  海婉倒是忘记了这事,表示可以。

  酒店离派出所不远,几人步行回去,途中得知,海婉和这女孩都是外地人,来这里为她朋友庆生,由于下雪延误了回去的车次,所以在酒店住一晚,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要不是郑好帮忙,后果真不堪设想,郑好开玩笑,我差点就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郑好问起海婉的功夫,海婉说她舅舅是开武术学校的,她从小就跟她舅舅学功夫,学的东西很杂,什么柔道、跆拳道、空手道,道道有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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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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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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