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都市小说 > 霸婿冬虫 > 第174章 帮忙泡妞
  郑好内心无力,这家伙的智商显然不一般,总结出来的经验只待明春进行验证了。

  “三个塘子,指望你一个人忙,你吃得消吗?”郑好问。

  陈可志吃惊:“我只有一个塘子好不好?”

  郑好道:“我还有两个呢。”

  陈可志泪奔,本来还打算争辩两句的,但看郑好举着拳头作捶肩状,就知道再争辩下去就是找死,赶紧说:“是我记错了。”

  郑好好笑,忽然问:“你跟那个小英熟不熟?”

  提到小英,陈可志就像条护食的狗:“郑总,你不要打她主意。”

  郑好吃惊片刻:“你这个想法是怎么产生的?”

  “我看到你流口水了。”陈可志正色道。

  郑好擦了一把嘴角,咳了几声:“我是在帮你泡她好不好?”

  陈可志对小英正是狗咬刺猬无从下嘴,一听这话,两眼冒光:“你有办法?”

  “所以我才问你跟她熟不熟,不然你以为呢?”

  “熟,不过我没敢向她表白,我只知道她还没对象。”陈可志纠结了,“以前有人上门提过亲,不过她妈要的彩礼钱不低。”

  “我听你说过五六万,这个不算高吧?”郑好更吃惊。

  “五六万是不低啊,可这算首付啊,还有别的呢,房、车、首饰,都要钱啊。”

  郑好摸着鼻子说:“我听你算过,这需要不少钱啊,按照这个赚钱的速度,等你凑够了钱,小英都成别人媳妇了。”

  陈可志再度泪奔:“那我怎么办?”

  郑好道:“摆在你面前的有两条路。”

  一听有两条路,陈可志不淡定了。

  郑好的第一条路,就是自己把钱借给他,用句庸俗的话来说,就是直接拿钱开路,砸到服为止。看上去很爽,不过有后遗症,因为这些钱是要还的,郑好现在也缺老婆本啊。当小英知道这些钱都是借来的之后,陈可志不敢保证小英会不会跟他离婚,毕竟陈可志谈恋爱是以结婚为目的。

  所以这条路基本封死。

  第二条路就比较有操作性了,但同时也在赌小英的父母不是那种势利小人,看重的是人的潜质。

  龙虾养殖肯定需要人来管理,郑好建议把这些活都租给人来干,小英的父亲看大门,母亲在厂里食堂做饭,工资都不高,不如把他们雇过来,反正要开工钱,开给谁不是开?

  这样有四个好处,第一,小英父母的收入提高了。对于他们来说,实实在在的到手的钱才是硬头货,这样形成一个雇佣关系,在气势下能够形成压制。第二,陈可志作为老板,小英父母的感觉不一样,在提亲的时候也会比较容易一些。第三,小英现在在家也没有什么事,不出意外的话,偶尔会来帮帮忙,也有助于陈可志跟小英接触,培养感情。第四,龙虾如果养殖得好的话,完全可以让小英一家也投入到这份事业中来,达到共同致富的目的。

  郑好自己都佩服自己,一箭四雕啊,这得要什么箭啊,穿云箭不过如此吧?

  陈可志就差伏地跪拜了,这可是解决了自己的大问题了啊。

  这小子最大的好处就是说做就做,郑好一把拉住他,万事要顺势而为,不能把目的搞得太明显了。

  陈可志郁闷,他发现自己这小脑袋瓜子不够用了。

  郑好让他先在村头贴招聘广告,别的人看不见不要紧,一定得让小英的父母看见,陈可志挠脑袋,说贴广告万一有别的人看见了来应聘怎么办。

  郑好欲哭无泪,戳着他脑门骂:“你是不是傻啊,你是老板哎,用谁不用谁还不是你说了算?”

  陈可志转忧为喜:“我把这个给忘了。”

  “贴了广告,要是能和小英搭上话,再聊一聊,表达出你要招工的想法就更好了。”

  这下陈可志算是懂了,能做通小英的思想工作,由她来劝说父母的话,那效果会更明显。

  陈可志先去埋雷暂且不说,郑好也没闲着,龙虾会养的怎么样他不知道,但万事都要谋划,光养还不行,还得卖。三个塘口,一旦上市,龙虾的量还是比较大的,必须得打出一条销路出来。

  按理说,周飞做的龙虾生意,吞吐量不小,但郑好对他有了些隔阂,感觉不是太靠谱,而且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万一这小子压价,他也好有别的备用方案。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他把重心转移到了金台,那里才是龙虾销售的旺区。一个多月跑下来,意向性的不少,但都表示届时需要看龙虾的成色,至于价格,得要看到时候的市场价了。

  这么忙活着,天就冷了下来。

  从金台正准备回来,天空飘起了小雪,雪花纷扬,落在挡风玻璃上,单薄瘦弱。

  郑好的心里没来由地一阵萧瑟,人脑不是硬盘,数据可增可删,可是人脑里的记忆却会跟随一辈子。

  郑好在省道上开着车,缓缓前行,往事如电影般在脑子里慢慢地过着,一些本以为能够忘记的事情却是如此的清晰,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可是人又很奇怪,一旦有了成见,就再也无法回头。如果努力一下,与方熙媛重修旧好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方家的勾心斗角,尤其是方熙媛利用自己打击异己,这成为了他内心的一根刺,可能不痛,但时时发作。

  这时,西门的电话来到。

  郑好接通,西门笑:“下雪了。”

  “嗯,下了。”郑好也笑,“生意怎么样?”

  “全场基本清空,下雪,又冷,不想再去进货。你的办法有效,想请你吃饭,是你来,还是我去?”

  “我去吧。”郑好忽然发现,跟西门在一起,不需要佩戴任何面具,“我那儿不方便。”

  “怎么不方便了?你有女朋友了?”西门反问。

  “不是,是不方便滚床单。”郑好大笑。

  “那就好,你几点到?我做好饭菜等你。”

  “等着我,洗白白。”郑好大笑,用力甩头,似是要甩落掉一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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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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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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