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都市小说 > 霸婿冬虫 > 第139章 家人
  艮湖长途汽车站。

  弟弟回来,郑善直接无视之前的一切矛盾,亲自来接,当他看到郑好推着坐着沈小蝶的轮椅下来时,脸不由一黑,毫不客气:“她来干什么?”

  郑好早就预料到郑善会有这样的反应,也跟沈小蝶说明,所以沈小蝶并无什么不快,但尴尬还是有的,高傲如她,内心暗想,小屁民一个,换了以前,我都懒得看你一眼。

  郑好笑了笑:“哥,他是我媳妇。”

  沈小蝶刚刚阴沉的脸舒缓了开来:“大哥,你不要郑好了?”

  沈小蝶的口才是勿庸置疑的,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把郑善逼入了死胡同,让他一点退路都没有,只得哼了一声,接过了郑好手中的包。

  上下出租车的时候,郑好都对沈小蝶抱上抱下,郑善看在眼里,心里挺不是个滋味,他不明白,郑好脑子是不是被门夹了,放着好好的方熙媛不要,偏偏去跟这个死残废待在一起。只是这个疑问早就在心里反复回味过,没有任何的答案,但此时看起来,郑好做这些心甘情愿,只能有福他自己享、有罪他自己受了。

  将轮椅推到楼下,由于不是电梯房,郑好将沈小蝶负在背上,轮椅则郑善提着。

  沈小蝶伏在郑好的背上,在郑好的耳边轻轻地吹着气,低声道:“我觉得你回来是自找难看。”

  “我嫂子疼我。”郑好笑嘻嘻。

  “你有贼心。”沈小蝶咬了一口耳朵。

  郑好的手在沈小蝶的屁股捏了一下,沈小蝶咬得更重,故意喘息:“我想要了。”

  嘻闹间已经到了楼层,幸好是二楼,要是在六楼,郑好估计要累趴下,没办法,身子骨太弱。

  沈小蝶坐回轮椅,拿袖子擦了擦郑好额头的汗水,陈可欣已经腆着肚子迎了上来,她没见过沈小蝶,只是听说过,不过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神情,没有厌恶,也没有怜悯,只有迎接妯娌的开心,笑着道:“来啦。”

  “嫂子新年好。”以前的沈小蝶眼高于顶,是不可能跟小市民打到一块儿的,但人总是经历了事情之后才会成熟,无论是她自己的经历还是郑好的经历,对她心智的成长都起到了莫大的促进作用。

  陈可欣笑着道:“你也新年好。小好,站着干嘛,快坐吧。”

  农村人有腌制咸货的习俗,陈可欣的老妈早早就过来帮忙侍候她,家里自然也腌制了不少,虽然住在县城,这个习惯仍然保持着,所以并不需要到外面的饭店去吃饭。

  “哥,没见你去老丈人家拜年啊。”郑好先引出了话题。

  郑善懒得跟郑好虚与委蛇:“可欣,你先招呼着,我跟小好有点话说。”

  郑好跟着郑善去了卧室,郑善看着郑好:“你得了什么病?”

  “肝癌。”郑好在昨天打电话的时候,口吻风轻云淡,似乎就是得了一场小感冒什么的,郑善也没太当一回事,听郑好这么一说,郑善的心头一突,失声道,“真的假的?”

  郑好笑了笑:“爸就有肝病,这东西有遗传的。哥,有空的时候,你也去查查。”

  郑善的眼神有些黯淡,肝癌意味着什么,是个人都明白。

  “什么时候查出来的?”

  “快一年了。”

  郑善忽然特马的什么都明白了:“你是不想耽误熙媛,才故意这么做的?”

  郑好一笑:“说出来就没意思了。”

  郑善忽然一把抱住了郑好,抱得很紧:“我们都误会你了。”

  “轻点,勒死我了。”郑好叫唤。

  松开双臂,郑善面带愧色,面带痛色:“现在情况怎么样?要不要做手术?大概要多少钱?”

  郑好道:“我以为我自己死定了,也在等死,谁知道老天不绝我,小蝶有一个朋友,神通广大,有一种特效药,一直在治疗。”

  郑善这时面带喜色:“那你好了?”

  “还在治疗中,打算去省城医院去检查一下。”

  郑善忽然走出门外,冲沈小蝶道:“谢谢你。”

  沈小蝶正在跟陈可欣说话,郑善忽然来这么一出,没惊着沈小蝶,倒是把陈可欣吓了一跳。

  沈小蝶微微一笑:“郑好是我老公,我帮他是应该的。”

  陈可欣不由道:“什么情况?”

  “是小蝶帮郑好在治肝癌。”

  陈可欣的手一松,一把芹菜滑落在垃圾桶里:“肝癌?”

  “已经治得差不多了。”沈小蝶安慰道,“一开始我也以为没救了,不过效果比我预想得要好。”

  陈可欣回过神来,看了一眼正从房间里出来的郑好,埋怨道:“这么大的事情你们都不跟我们说一声。”

  郑好道:“这玩意儿基本上是绝症,告诉你们也没什么用,现在有了好转,这不就回来了。”

  “小蝶,辛苦你了。”陈可欣握住了沈小蝶的手。

  沈小蝶感觉到了这哥嫂俩对郑好的真诚,笑了笑:“嫂子,这么说太见外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跑出租的陈阿明和陈可志大过年的也没有休息,回来草草吃了一口,陈阿明先去开工,陈可志是个“外人”,也没问太多,就是跟郑好唠了几句,又出去忙活。

  郑好自然是不能喝酒的,边吃边聊,郑好问:“哥,店里的生意怎么样?”

  郑善老脸一红,拿出钱包抽了一张卡:“店被我盘出去了,这是你的钱。”

  郑好眼睛就直了,陈可欣解释道:“你哥是什么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冲动等于郑善。”

  “算了,卖都卖了,那你们现在干什么?”

  “美团外卖。”郑善羞愧难当,把卡又推了一下,“密码是你生日,你收好。”

  郑好扫了一眼陈可欣的肚子:“嫂子快生了吧?男孩女孩?”

  “男孩。”郑善低调的得意,要是看在只生女孩父母的眼里,比嚣张还气人。

  “钱你先留着,等生了孩子之后再给我。”郑好把卡推回去,举杯,“干一杯。”

  没多少话,沈小蝶却对这个家庭有了更多的认识,她是独生子女,母亲早逝,父亲陪得不多,从来没有体会到这种亲情,心头颇有感触,郑好似有所觉,喝着芹菜叶蛋汤说:“下午打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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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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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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