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都市小说 > 霸婿冬虫 > 第119章 只为求证
  把路荣的名字报出来,郑好也是变相地告诉秦歌,自己没兴趣掺合到任何一方去,但是很显然,秦歌很在意自己的立场。郑好就日了狗了,自己一介草民,纯粹的布衣一枚,体制上的争斗关自己毛事啊。

  不爽之中,郑好觉得晚上与路荣的约会还是取消的好,万一这死肥仔也来这一套,又够吃一壶的了。郑好这么想有他的理由,沈家跟方家可是要联姻的,郑好算半个方家人啊。

  哎呦我去,这个身份似乎没鸟用,不然怎么大半夜的被艮湖带到市里来?

  郑好不知道自己在这件事情里面的角色,秦歌会不会再继续坚持他也不知道,但由此深入一想,搞不好路荣这个死肥仔也会打这个主意,这家伙一个多月不见,整个人就像脱胎换骨了一样,并不是草包一个。思来想去,郑好觉得有必要把话也跟路荣挑明,虽然多少有点自抬身价的意思,但万一他们并没有把自己当咸鱼呢?

  且说秦歌离开狗不理,直接把车开到了一个偏僻废弃的修理场,到了地头也没有下车,只是静静地等着。一个多小时之后,手机忽然一响,秦歌秒接,里面道:“人带来了,正往你那儿赶。”

  “我在。”秦歌挂断电话,眉头一扬,一股暴戾之气爬上了他的眉梢。

  半个多小时之后,一辆小型集装厢货车扬着灰尘开了进来。

  司机从车上下来,指了指集装厢,打开厢门,里面躺着一个被捆成粽子的家伙,摘下头罩,赫然是那天在一起赌钱的小胡子,嘴里塞着块破布,呜咽挣扎。

  “带进去。”秦歌甩头,走在前面。

  四处都是报废的汽车,小胡子被按在一辆车上,惊恐地看着伏在窗沿的秦歌,秦歌不回头,挥了挥手,不远处,一辆吊车缓缓移动吊臂,车子猛然一震,吊臂已经抓住了轿车,这时秦歌才拽个了小胡子嘴里的破布,小胡子惊恐地大叫:“救命,救命啊。”

  秦歌淡淡道:“送你一句台词,你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听到的。”

  小胡子的声音都嘶哑了,终于放弃求救,秦歌淡淡道:“说吧,那视频是谁让你拍的?”

  秦歌没问小胡子视频是不是他拍的,显然已经认定了是他,根本不给小胡子否认的机会,小胡子嘴硬:“我不知道啊,我也不知道房间里装了视频啊。”

  秦歌也不跟他废话,冲着吊车挥了挥手,在那司机的操控下,轿车的车身一紧,发出咯吱的声响,车便被提了起来,车身缓缓上提,到了秦歌腰部的位置停下。

  “我再问你一次,想好了再回答。你还有两次机会。”秦歌漠然道,“当车子高于我的时候,我不会再问你。”

  “我真不知道啊。”小胡子还在垂死挣扎。

  秦歌不语,作手势,车子再一次升高,到了秦歌颈前,秦歌才道:“其实我早就知道是谁,之所以问你只不过是求证一下,你还有一次机会。”

  小胡子咽了一口吐沫,看秦歌死鱼般的眼睛,他有理由相信,自己真的会以自由落体的方式坠下,不管以后秦歌会不会被法律制裁,自己一命呜呼那是千真万确,这个想法刚刚闪过,车身已经在缓缓上升,不由肝胆俱裂,大叫道:“我还没说呢。”

  “那你就快点说。”

  车身并没有停下来,小胡子尿都要吓出来了,大叫:“沈小蝶,是沈小蝶让我这么干的。我艹,我都说了,怎么还在上升啊,放我下来,放我下来,秦歌,你个王八蛋,不讲信用。”

  秦歌忽然笑了,手一摆,车子便停在了空中:“你确定要下来?”

  “确定,我确定。”小胡子的眼泪已经飙出来了,没办法啊,再坚强的人在死神面前只有哀求跪倒的份,而此时的秦歌在小胡子眼里,无疑就是个死神。

  秦歌退开,跟着车子猛然坠落,小胡子只听出半声,便被吓晕了——他不知道车子离开地面有多少,未知总是让人害怕的,而怕才是最可怕的。

  秦歌上前,将他拉下来,几个耳光之后,小胡子睁开了眼,茫然:“我到地狱了?秦歌?你也来了?”

  秦歌被成功逗笑,跟着脸色一沉:“你知道该怎么说。”

  小胡子这才明白状况,妈卖批,活着就是好,点头如捣蒜:“我懂,我懂。”

  ………………

  天色渐晚,华灯初上,路荣作为良市的纨绔之首,自然知道什么地方最好玩,什么地方的东西最好吃。

  地方不错,环境很好,店门口虽然吵闹了一些,但贵在自然纯朴,郑好就不是什么上档次的人,相比之下,酒店里的环境还没有这种市井来的舒服。

  菜也不错,路荣很会吃,很懂得吃,郑好发现这家伙也不是一无是处,当然,冲着他付酬金又请客的份上,讨厌也被冲淡了一些。

  人也……似乎有点误差。

  路荣不是一个人来的,还有沈小蝶。

  沈小蝶向来看郑好不爽。

  她曾向路荣说,郑好就是个市井小人,这种人不值得一交,哪怕他是方家的女婿,仍然不能改变她对郑好的印象和成见,与郑好相交,火中取栗可能夸张了一些,但有赔无得确凿无疑。

  路荣不这么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小人也有小人的优点,只要是优点,就值得去学习。

  郑好要是知道这姐弟俩对他是如此看法,估计一个串子也吃不下了。

  一盘羊肉串、两瓶啤酒已经下了肚,对着沈小蝶那张死人脸,郑好也没有特别好的胃口,人至贱则无敌,郑好还未至贱,当然谈不上无敌了。

  “吃也吃了,喝也喝了,胖子,交朋友呢我没有意见,但是其他的事我没兴趣参与,别问我说的其他事是什么事,你懂的,要是不懂,问你姐。”郑好翻脸比翻书还快,刚刚还跟胖子有说有笑,一转脸就严肃了。

  路荣笑:“你想多了,指望你,我们也成不了事,指望你,也败不了别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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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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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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