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都市小说 > 霸婿冬虫 > 第144章 干点什么
  郑好一直在考虑下一步他具体应该做些什么,这一考虑就是两个月。

  这两个月里,发生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沈小蝶的治疗情况。好消息是,经过专家们的会诊,有三成的机会能让沈小蝶重新站起来,而相对不好的消息是,沈小蝶需要在美国待一段时间配合治疗,专家们需要随时跟进治疗情况采取不同的治疗手段。

  第二件事是沈小蝶的父亲沈木。年三十那晚,沈木透露过要做生意的打算,郑好没有追问,后来也没了下文。沈木自行去找方家,谁知方家完全就是一副商人作派,人走茶凉,根本就没有给予正面的回应,沈木即将到站,存了离开前捞一把的想法,只是纸包不住火,而且这张纸实在太薄,火烧得又太旺,没两个月就暴露了出来,已经被留置。这事郑好没敢跟沈小蝶提起,怕她担心。事实上,对于在过一次生死经历的郑好来说,这些都不是个事,人嘛,除死无大事,做个几年牢而已。

  天已经暖和了很多,郑好响了两个多月的中药,恢复得很好。蒋姐是医生出身,见郑好吃中药,也就猜了个七七八八,只是没想到郑好得的是这种病。

  去医院检查了一次,基本与常人没什么两样了,蒋姐也很安慰。

  郑好跟她开玩笑:“蒋姐,我都做了这么久的废人了,打算找点事做做,你觉得我做什么好呢?”

  蒋姐出了个点子:“久病成医,不如学医好了。”

  郑好吓了一跳:“蒋姐,你这个想法是怎么产生的?”

  蒋姐两手一摊:“我能想到的只有这个了。”

  郑好耸着肩,其实他心里还是有点想法的。这期间,方志高有事没事地会跟他联系,表面上是在问候他的身体怎么样,事实上还是打听他内心的想法。

  在婚姻的问题上,郑好真的不想去多考虑,也没法子去考虑,里里外外欠的都是情,理不清,还不完。

  方志高跟他提过,让他到方氏集团来,郑好动过这样的心思,但立即被否决了。说起来,自己拥有10%的股份,比起方志强和方志明可能也不遑多让,不过他有自知之明,现在的方氏风雨飘摇,方志高向自己抛橄榄枝,估计也是受到了很大的压力,需要帮手。

  这一天,郑好接到哥哥的电话,说陈可欣生了个大胖小子,郑好高兴自己多了个侄子,随即乘车前往艮湖。这小家伙的名字真叫郑陈功,郑好直接醉了。

  陈可欣是顺产,只在医院待了两天就出了院,郑好没见着方熙媛,一问才知道,方熙媛已经辞去了医院的工作,说是跟她爸爸去市里了。

  郑好忽然明白,方志高让自己去方氏,工作不是重要,是要创造他和方熙媛在一起的机会,父亲做到撬墙根的地步,也是拼了。

  老姜来了一趟,开了些活血健体的中药给陈可欣,问了郑好的病情,觉得这世上是真有奇迹的,不是说没有治好癌症的,但相对于没治好的人来说实在太少了,郑好是其中之一,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不过病体需养,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最好能够在空气清新的地方住段时间,有助于身体的恢复,减少肝脏的负担。

  郑好不明白空气对肝脏有什么作用,但城市的污染确实很大,晚上连星星都看不到。

  晚上郑好就在这儿住下了,夜里听着小家伙呱呱大叫,感受到了生命的气息和脉动,心头就想到了老姜的话,或许他要表达的是回归自然。

  办了酒席,周飞也到了,郑好问起龙虾生意怎么样,周飞说钱能赚到,就是太累了,收虾捡虾卖虾,其中辛苦不是这六个字就能表达得了的,好在以前把梁老虎子的店给盘下来了,相对来说,利润更高一些。

  郑好让他开车带自己回铁营,周飞并不知道郑好身上发生的事情,就笑:“小好哥,想家了?”

  到了铁营,回到老家,屋子久无人住,家里都生了霉,门前、院子里都是枯草,此时春天,有绿芽儿已经冒出来了,见证着冬去春来,院子里的水泥地坪裂缝里也生了蜿蜒的草蛇。

  周飞招呼一帮小兄弟,一拨把家里里里外外地清扫了一遍,一拨把杂草枯叶给清了,这才有点家的感觉。

  房间里那些旧衣服都还在,郑好拿了钱让周飞去小街买点菜来,晚上犒劳大伙儿一顿。

  “小好哥,打我脸呢,还要你掏钱?”周飞不肯接钱,随手掏了几百块,让小弟去干活。

  “小好哥,有什么打算?”周飞问。

  郑好说:“周飞,咱们艮湖有没有人养殖小龙虾的?”

  “你想养虾?”周飞说,“艮湖肯定有人养的,不过据我所知,养的人都亏本。”

  “为什么?”

  “咱们艮湖虽然搭了个湖,也没几条,再不然就是水库,其实湖面和水库真心都不合适养虾,先不说龙虾在这里面好不好养了,就是逮虾也不容易啊,再加上承包金、人工、前期的整修,要投入不少钱,万一遇到价格上不去,都不知道往哪儿哭,我有好几个朋友都砸在这个上面了。”

  郑好说:“既然湖里和水库不适合养,可以自己创造养殖的条件。”

  晚上吃了饭,郑好自然是滴酒不沾,吃饱喝足,遣周飞等人离开了,郑好把下午晾晒的被子收回来,铺好床,满鼻子的太阳味道,加上从窗缝挤进来的草味儿,郑好的心里踏实得要命。

  第二天一早,郑好骑着陈可欣留下的电动车,在田间地头窜着,心里有了点主意,买了条烟一头扎进了村主任郑怀仁家。

  “小好子,怎么想起来看我,哟,还带烟过来。”郑怀仁笑咪咪地问。

  “郑叔,我有点事情想麻烦你。”老爸在世的时候,郑怀仁跟他家的关系还不错,所以郑好也不转弯子,向他说明了来意。

  听郑好说要跟他家换五亩地,而且还是靠水库边的那五亩地,郑怀仁没说换也没说不换,问他打算做什么。

  郑好直接了当:“我打算养点龙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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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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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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