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月楠愣愣的看着斐梨出去又回来拿包。
“怎么了,你这就要走?”
斐梨撂了撂耳畔的发说:“恩,再坐一会儿,等会儿就走。”
齐月楠打着哈欠,扫见桌上已经瘫了的两位,招呼指挥着酒吧里的几个女服务生直接把人往楼上的休息室里带,末了还回头关心问:“挺晚了,你今晚要不也住下算了,这会儿车不好打,也不安全,宿管估计也锁门了,我也还有点事跟你说。”
斐梨恍惚抬头拒绝说:“不用,改天吧,我有去处,而且我也已经很久不住宿舍了。”
齐月楠蹙着眉心将肩膀上的李久交给酒吧相熟的服务员,转头领着人坐在最近的沙发上问:“你在外头租房子住?为什么,这什么时候的事?”
说到这个事斐梨心累的靠在沙发上,一只手撑着嗡嗡直响的脑袋。
“有段时间了,而且前两天发生了点事,辅导员把剩下那几个也赶出了宿舍。”
齐月楠关切问:“怎么回事。”
“艺术系的毕业考察,我跟着一起去了,结果走半路,刚到塔尔寺就听说宿舍被舍友‘放了把火’一整个宿舍里的人都被撵出了宿舍,我不在学校住也挺长一段时间了,周围宿舍里的同学都知道。”
“本来我不在场理由充足,顶多就是一顿批评教育对我本人没什么实质性的处罚,但火灾起因是电路老化,诱因是大功率用电器,那个电热水壶是我留那的,学校驳回了我的入党申请,勒令搬出宿舍,还不允许上诉。”
大学宿舍关系是笔理不清的烂账,典型代表就是她们宿舍。
本来这事犯事的各打五百大板,本来就是结束,可惜有人的性格就是死也要托一票人下水----比如,纪中夕。
纪中夕此人头脑灵活,能言善辩,学富五车鬼点子多,最善于颠倒黑白。
曾有位与她不对付的女生说过这么一句话:‘我建议你去医院的太平间呆一晚,第二天说不准能叫里头的人都竖着走出来,这么一想上帝果然没错,造出来的人都是带着使命,比如把你弄出来就是造福人类啊。’
就火灾事件而言,斐梨那妥妥的受害者,毕业旅行路程走到西北,脑袋里还想着青青草原上牧牛羊,夜半十点接到班长的私信。
人在旅馆坐,锅从天上来,第二天还预定了塔尔寺半日游,当晚挑灯夜战写一篇长达两万字的本科毕业论文级别的深刻检讨书到凌晨两点,早上起来梦游状态在长途大巴车上吐得昏天黑地。
基本等斐梨围着全国兜兜转转一圈时,已经是第二个月了。
一切已尘埃落定。
‘受害者’还是被剥夺了入党名额,优秀毕业生,资优推等等荣誉,还被书面形式勒令搬出宿舍。
齐月楠听完脸上的表情已不知如何形容,半晌她才问:“我记得你考察是去了小半个月吧。”
“二十二天,三周差不多。”
齐月楠脸色凝重的点了点头:“李久她还不知道李韩轩追你的事吧。”
李是大姓,他们班二十五个人里三四个姓李的人,均来自五湖四海,自然也没什么血统上的亲缘关系。
但同样姓李的李久跟李韩轩却是正儿八经的堂兄妹。
斐梨奇怪的望着她,就差顶一脑门子问号,并问一句为什么我要告诉她?
“我没说,怎么了?”
齐月楠眼神躲闪:“还是李久说的那事,但我听说的比较详细,其实我也是上午才听季临溪说。”
“上个月你刚走那会儿李家二爷八十大寿,办在南山馆,结果去了个女的闹事,当时徐柚姐也在就把这事说给我了,那女的据说是李韩轩女朋友,李韩轩不是还在追你?他哪儿来的女友?”
听起来真好大一出狗血闹剧。
徐柚是位工作狂女强人,出生的时候应该选错了性别,是齐月楠的表姐,从前是个丁克党,在爹妈来回哭了几十趟后终于改口称响应国家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去年遇见真爱就结婚了,对象是个白手起家的IT老板,今年女儿一岁半。
徐老爷子跟李久她三爷爷是战友,这次徐柚带着孩子也在。
斐梨抬起沉重的眼皮,看到好友凝重的表情自己反倒不温不火:“恩,没事,这事我知道,李韩轩当时确实是有女朋友,不过闹事是李韩轩在外面养小三,小三我也认识,是我高中同学,她跟李韩轩的事我知道。”
“什么什么?”是我酒喝多了没理解这句话什么意思?
看斐梨没有继续解释的意思,只能自我加戏,脑洞大开将这句话反复琢磨几遍,想到唯一的正解可能齐月楠瞪圆了一双眼睛,就差说一句‘你们城里人真会玩’
她睁着一双关切求知的眼睛直视斐梨:“那你跟李韩轩又是怎么回事?”
最近睡眠不足,这会儿脑子嗡嗡直响,斐梨扶着沙发站起来:“没什么大事啊,追人嘛,你情我愿的,离成功之门只一步之遥的时候,他连续脚踩多只船的事就被我发现了,我不愿意,就掰了。”
“而且距离我明确拒绝他都小一年了,当事人自个儿想不开,在外面造谣的开心,把我当朱砂痣白月光挡箭牌我也没办法,总不能有的没的特地去解释吧,那我成什么了。”
“算了提到他就头疼,还有什么明天再说,头有点疼,我先回了。”
……
“走这么快,果然是心里有事。”
齐月楠沉思一阵,被酒精麻痹的大脑突然清醒了一瞬。
“恩?等等,你怎么知道李三去南美出差?”
李久没说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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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犹如杀猪刀,落下的时候伴随着的是撕心裂肺的痛叫。
痛叫?那是挺疼的,眨眼之间斐梨大四了。
大学四年,对象没处过,奖学金没拿到,书也没看到预期的目标。
简介上唯一两个还看得过去的证件,一个是普通话合格证,还有一个是驾照。
高中时高高立起的flag一个都没能实现,想要认真补救一番,也没了时间。
日记本里还躺着这么一段励志又中二的规划:
课余时间蹲在图书馆,上课坐在了无人烟的第一排,到了饭点就去吃饭,回寝室前给嗷嗷待哺的舍友带一份,睡到下午两点,再回到图书馆坐在靠窗的位置,借一本无关题目的书,坐在角落里一个人带着耳机静静地边听边看。
时节正是夏,外头蝉鸣正忙,累了趴在阅览室的木纹书桌上眯一会儿,窗户可能没有关,微风撩动窗帘,阳光打在脸上,暖洋洋又清爽。
周末与舍友好友聚餐,撸串,谁先脱单必要被宰一顿。
大二的时候被逼着考四六级,计算机,普通话教师资格证,各种从业资格证书。
大三的时候着手准备考研。
实习的地方选个依山傍水的城市,最好是学校,大四考研,通过了就去读研深造,没有就接着准备三月份的教师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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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各种安排无缝衔接,活得忙忙碌碌,带着规律的充实,可能会有点枯燥,也带着些不知所措。
仿佛人生来一场,就该按照某个人写好的既定的话本,去演绎完这龙套的一生。
有位名人说过一句话,大概的意思是青春应该轰轰烈烈,尽情的去笑去闹,随心所欲大胆的去做想做的事情。
轰轰烈烈这个词,与斐梨却基本没什么关系,真是某本狗血小说中合格不让人操心的NPC。
综上,一看就是某本喜爱杞人忧天的豪门女配角的天命本。
可惜后来遇见了许多诱惑,人生的大神顺便打了个瞌睡,剧本从豪门女配换成了女n一下实现了炮灰的转变,外挂Buff全都变成了debuff。
从此以后,未来这个东西就像野马一样,在草原撒开蹄子奔腾,彻底放飞了自我。
普普通通,斐梨虽然喜欢用这个词来形容自己,实际上她的生活还真没普通到哪里去。
即便她自我认为自己已经零落成泥碾作尘,可在别人眼里自己始终操是学霸的人设。
她将这归结为自己与生俱来的好胜心作祟。
虽然她咸鱼一条,想做的事情不多,但唯一几件想做的却件件追求完美。
唯一几件做过却不想做的事情里,也没几样能称得上是遗憾,大学生活最后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就那样吧’
不好也不坏。
努力过,颓丧过,留下过开心,也留下过失望,最后总结,就那样吧。
如果说可惜,也只能是可惜日子过得平平淡淡,没有大喜大悲,更没有轰轰烈烈。
可要说到后悔,那最为后悔的首当其冲就是大二下学期开始后的不久,顺手帮了个大一的小男生,然后就被这个神经病给缠上。
缠了快三个月,斐梨被烦的差点答应时,突然听说了李韩轩的一些不为人知的‘趣事’于是在某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将人约到了一个人迹罕至的小树林里义正言辞的拒绝。
地点约了个夜黑风高人迹罕至的地方,斐梨也挺后怕的,最近她疯狂迷上了《犯罪心理》睡觉前总要后怕自己真是命大,又活过了一天。
但其实这么个地点,也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考虑到李韩轩在学校不错的风评。
想到公然拒绝被杠精喷死的结局……
别了吧,她已经能想象出拒绝之后,贴吧论坛会出现的帖子里的一系列脑残粉丝们的评论,比如这谁生在福中不知福,好羡慕什么的。
别了吧,那她更想平静地渡过大学生涯。
那段时间人生被她成功活成了荒野求生。
吃不好睡不足,天天抱着手机看自己是不是又被钉在耻辱柱上痛骂。
*
夜景人深,寂寥无人。
躲过淘汰的夏虫还在叫,叫的是一声比一声高,头顶上往前数第三盏路灯坏掉了,但经过的时候周围却像开了两十多瓦的灯。
从出门后一辆玛莎一直亦步亦趋的跟在身边,走得很慢。
等斐梨终于恍惚过来回头时,原本就龟速爬行的车子,立刻停住。
骚包的颜色加一看就买不起的挂牌,像是地下车库里被家里那位买来用以私藏一直吃土的玛莎,凑近一看,果不其然。
每个人都有点小兴趣,有的男人喜欢女装,有的女人喜欢汉装,而李佑霖喜欢收集自己所有喜欢的东西。
她站在原地犹豫了一会儿,看了眼手机艳红的手机背壳,最后还是走过去打开车门,干脆果断的坐了上去。
凌晨,路边白天睡太多半夜压马路的一对情侣,男的手里的一根遛狗绳末端拴着只哈士奇,女的嘴里叼着最新款的冰棒。
目睹这一幕,两人一狗均停下了脚步。
男的说:“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这就是所谓的**?”
女人呈现两米的巴掌刀突然出鞘,一下拍在男人后背上,怒斥而道:“嫖你妈的嫖,你脑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废料,这俩人根本就是认识吧。”
……
车上的气氛安静,安静的一丝丝尴尬突然冒出来,变成一团迅速膨胀扩大。
驾驶座上的男人两耳失聪试探性的问:“今晚怎么要出来玩?”
时隔三个月再见这个户口本上的另一半,心里滋味虽然十分莫名其妙的奇怪,但斐梨依然有理有据,据理力争道:“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不正是好玩的时候?”
李佑霖皱眉解释说:“我的意思是,怎么今晚出来也没告诉我一声。”
同志,你要表达什么意思?
听这话,难不成你还特地打听了我的喜好给我准备了惊喜,结果没成想我偷溜出来玩耍?
惊喜最终变失落?遗憾?委屈?
不是,斐梨纳闷了,这人咋这么双标,竟然还跟我玩起了先发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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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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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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