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家旧书店,门口摆了很多旧书,各种各样的书都有。
王可走到店前,往店里看,这家店面积不大,顶多也就十多个平方,里面也是满满当当的摆满了书。
可以说,能用的空间都充分地用上了,两边靠墙的书架上摆满了书,紧挨着书架又是一排摞成一摞摞的书,中间是比较宽的并列排成的一摞摞的书,形成了一个U字形。
全是旧书,以文史哲类书籍为主打,其它种类的旧书也有一些,虽然有些拥挤、杂乱,却充满了浓浓的书香气息和浓郁的文化氛围。
过道窄得只能容两个人侧身而过,体宽的大胖子挤过去,自己没事,但是书肯定会被挤掉下来的。
看到里面有两个顾客在店里面找书翻书,加上老板三个人应该已经是极限了,看着人只能踮着脚搜罗高处的书,或者弯着腰侧着脑袋扫描低处的书,可想而知空间多狭小,和书多拥挤了。
王可都准备走了,看到这家旧书店,就想着买两本书回去吧,也不算空手,店里他就不进去挤了,在外面找两本吧。
眼睛看着有一些旧书,充满了年代感和破旧感。
王可来到之后,对着斌子三人说道:“我翻找一下,看看有什么感兴趣的书,买两本回去,看着都是旧书应该比较便宜。”
说完,王可就在外面的小摊上,翻翻看看。
其他三个听到之后,也是走上前来,看着那么多的旧书饶有兴趣的翻翻。
店里的老板看到之后也没吱声,这种场景他太熟悉了,很多人都是图新奇看看,买的人很少,旧书的利润很微薄,他也不讲究挣钱,也是随人看,随人挑,一副姜太公钓鱼的样子。
王可在摊位上挑挑拣拣,最终选出来了两本。
一本是《伟人选集》,一本是《平凡的世界》。
看着都比较老旧了,但是保存的很完好,没有损坏。
两本书一共花了二十块钱,不讲价。
付完钱,看着其他三人没有要买的意思,王可也就拿着两本书离开旧书店,几人继续往前走。
其实,也没多少家店和露天摊,因为马上到头了,那边的店面倒是还有一排。
过了一会,出了文化市场的集市,又在这边店面里面逛了逛,里面的东西果然比较贵。
逛完之后看了一下时间,下午五点半了,也该结束了。
还得找地方吃饭,吃完饭也得晚上八点钟了,浩哥还得坐车回去整理东西,明天正式开课,而王可三人明天也是要上班工作。
于是,几人就商量了一下,在附近找地方吃饭,然后各自回家。
最终几人找了家“草原地道烤全羊”,看到宣传图上的烤羊比较有食欲。
进去之后点了一只烤全羊,加上几种小菜,除了羊是荤菜,其他的都是素的,又要了一箱啤酒。
过了一会,菜就上来了,不过羊是现烤的,得再等一会。
几人也是不等了,逛了一下午,累了也饿了,随即也是开酒,先吃着喝着。
过了有不到二十分钟,一只烤全羊被服务员抬上来了,羊看着也不大,都已经给切好,摆了一下,边上还有蘸料。
期待已久的烤全羊,终于上来了,众人也都不客气了,纷纷品尝起来。
“嗯,不错,不错。”
“味道可以。”
“好吃,就是这个味。”
……
王可几人吃着刚上来的烤全羊,都陆续表达自己品尝后的感受。
烤全羊的味道堪称一绝。
这道菜真是色香味俱佳,让人垂涎欲滴,食欲大增,不仅鲜美可口,还散发着迷人的香气。
羊肉经过烤制后,原本的腥味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浓郁的香味。
加上孜然、辣椒等佐料的点缀,整道菜散发着诱人的气息。
再蘸一下店家的秘制蘸料,真是相得益彰,羊肉十分鲜美,香气四溢,味道好极了,每一口都让人感到满足。
酒杯摇晃,笑声中央,几人快乐坐在一起,吃着美味的烤全羊,抒发着情感,畅谈着今天的经历。
不时地酒杯的碰撞声,夹杂着同学们的哈哈大笑声,让人感受到相聚的热络与欢乐。
不过,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中一晃就过去了。
众人吃得是心满意足,酒足饭饱。
一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时间马上也八点钟了,也该各自回家了,明天也都有各自的事情。
这两天吃的开心,玩得开心,已经非常可以了。
现在几人都在泉城,相聚也比较简单,也就没有那么多离别的多愁善感。
饭局即将结束,斌子起身准备付钱。
不过,王可也起身把斌子拦了下来,说道:“我来付钱吧,下次吃饭,你们再请。”
不过斌子没有同意,开口说道:“算了,阿可,前面几次都是你付得钱,这顿饭还是我来付吧,轮着来,不能你老请客啊。”
这时,宇哥和浩哥也开口了。
“对啊,阿可,吃饭请客轮着来。”
“是啊,这次让斌子请吧,下次我再请你们,也不能让你一直请客啊。”
王可见状只能作罢,让斌子去付钱了。
付完钱,也吃完喝完了,几人就拿好东西,起身离去。
因为浩哥的目的地是自己一个方向,王可他们三人顺路,所以就打了两辆车。
浩哥先坐车离去。
然后,王可三人上了一辆车,需要在半道斌子宇哥两人住的地方停一下,让他俩下去,最后再送王可。
上车之后,和司机师傅说了一下,就开始出发。
汽车一路疾驰。
四十分钟后,就到了斌子宇哥住的小区附近,然后他俩下车。
王可和他们相互告别,汽车继续出发。
又过了十来分钟。
出租车来到了王可住的小区门口停下,付完钱,拿上东西,感谢客气了一下,然后下车。
出租车也随即离去,消失在夜色中。
今天,王可很清醒,毕竟一人才喝了四瓶啤酒,对于全国酒文化最浓郁的省份,酒桌文化盛行,孔孟礼仪之乡,“大汉”也不是白叫的,那真是“白酒两斤半,啤酒随便灌”。
入乡随俗给你整得是明明白白的,热情似火,不喝你都不好意思。
王可手里拿着东西,走进小区。
等上了楼,打开屋门,看着开着灯,一人正在扫地打扫卫生。
见状,王可连忙说:“哈喽,你好,这些东西你不用弄,一会我来收拾就行。”
原来客厅里有些乱和有一些垃圾,都是早上浩哥搬家的时候留下的,当时光想着搬东西,也没有打扫。
那个人也笑了笑说道:“呵呵,没事,我也是刚回来,比你早一点,看着乱就随便打扫一下,也不费什么功夫。
对了,你朋友搬走了吗?”
王可听到之后,也是客气的说道:“那就谢谢你了,垃圾明天上班我丢就行。
我同学的话,已经搬走了,他昨天刚回来泉城,晚上也喝酒了就待了一晚,今天一大早就帮他搬家,他明天还得上课。”
那人扫着地,对王可说:“行,客气了。对了,还没问你的名字叫啥?”
王可关上屋门,进来之后,正拿钥匙开自己卧室门,耳边听到问题也是马上回答道:“奥,我叫王可,可乐的可,你呢?”
那人听了也是直接说道:“你好,王可,我叫孙亚云。”
王可听了也是打招呼,开门把东西放屋里,又出来和孙亚云寒暄几句,他也把垃圾都收拾好了。
又感谢了一下他,客气之后,随后各自回卧室做自己的事。
王可也是洗漱了一下,换了身衣服。
坐床上拿手机往群里发了一个到家的消息,看到浩哥发消息说也已经回到培训机构了。
随即,他自己又想起,今天晚上还有一个重要的事还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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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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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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