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大婶的女儿钱小英是程时同车间的工友,比程时大一岁。
车间的女工本来就少,钱小英又长得比较漂亮,算是香馍馍。
年少的程时被所有人嫌弃和厌恶,只有钱小英一个同龄人对他嘘寒问暖,所以他很珍惜钱小英的善意。
两家的家长都把他们撮合到一起的意思,默许了他们。
程时跟钱小英,商量好了,等自己满二十岁就跟钱小英去扯结婚证。
程时为了让好强的钱小英排名能靠前,耐着性子看老师傅操作,然后自己晚上偷偷练习,很快成为了车间里最好的技术工。
然后把他加夜班做出来的优质零件,全算在了钱小英名下。
进厂两年,他硬是默默把钱小英托举成为全厂闻名的“女技术能手”。
钱小英每个月都拿最高奖金。
因为她是难得一见的女性技工,各种名誉譬如“优秀工人”“技术标兵”都如潮水一般向她涌来。
就连第二车间也全靠程时做出来的优质精细零件,月月超额完成任务,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车间”。
钱小英成为了工友心中的英雄,车间主任的爱将,厂长立的标杆。经常代表厂里和车间去参加各种表彰会。
而程时却因为白天忙着补觉,成为众人眼中好吃懒做,拖大家后腿的废物。
其实程时偶尔会察觉钱小英跟别人暧昧的迹象。
但是那时程时比较单纯,没见识过女人的手段,加上钱小英私下对程时投怀送吻,还跟他说想把第一夜保留到结婚那晚。
程时总觉得是别人是因为觊觎优秀的钱小英,所以三天两头跟人打架,却对钱小英甜言蜜语深信不疑,死心塌为她干活。
后来钱小英已经成了车间副主任,不需要再亲自动手干活了,程时也失去利用价值了。
所以程时下岗的时候,她一句话都没有为程时说,转头就跟厂里的工程师结婚了。
程时气愤得当众找她对峙。
她却一脸无辜和委屈地说:“我早就跟你说过,我一直把你当普通工友,是你一直不肯面对现实,总是纠缠我。没想到,到现在,你都还对我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程时到这时才明白,钱小英对他做的一切,都只是想让他免费帮她干活,吸他的血。
可是帮钱小英完成工作的事情,只有程时和钱小英两个人知道。
程时努力为自己抗争,却没有人信。
真是备胎备胎,都被挂老了还以为自己有机会。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程时那时候南下打工,有一部分也是因为钱小英。
而且见识过了刘杰和钱小英一个渣男,一个绿茶,程时后来彻底对婚姻免疫了,单身了一辈子。
现在只是因为他把下岗的事情提前了,所以钱家就把撇清关系这件事也提前了。
真是太好了。
省得他还要多费口舌跟钱小英纠缠。
钱大婶声音有些尖刻:“哪个是你亲家母,你不要乱喊。告诉程时,以后不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要来纠缠我们家小英了。”
蔡爱萍急得眼眶发红,还要说话。
程时几步走到她们身边,说:“钱大婶放心,我跟钱小英本来就是普通工友关系。是大家误会了。所以也不存在什么分手不分手的。”
钱大婶惊讶片刻,有些悻悻地说:“你能这么想就最好了。大家都省力,不用搞那么难看。”
她的目的达到了,一句话都不想跟他们多说。立刻走了。
蔡爱萍还是有些伤心,抹眼泪:“怎么办?他们怎么这样。”
程时安慰她:“妈,你放心,你儿子又帅又有本事。还怕讨不到老婆吗?你只要担心要嫁给我的女人太多,会挑花眼。”
蔡爱萍破涕为笑,而且她知道这个事没法挽回,只能说:“要真那样,就太好了。”
钱大婶在里面听到了,撇撇嘴:“你就嘴硬吧。就你这样,狗都嫌。还会女人排队嫁给你,呵呵,笑死人了。”
程时在杂物间翻机床的配件箱,发现只有刀架、刀片、卡盘和衬套什么的。
德意志人果然奸诈,一个替换零件都没有。
拆开控制箱,找了张纸,把需要的零件记了下来。
发现需要的元件和工具比预估的多得多。
五十肯定不够.......
他想了想,有个人那里肯定有。
因为那个人开修车店,汽车就是个大的综合机电设备。
修车店里静悄悄的,只有李志刚独自躺在车底下修车。
这个年代修车师傅牛逼得很。
因为进口车多,一没有图纸,二没前人经验可参考,所有复杂电子和机械修理,全靠自己摸索。
所以他们是绝对的技术咖,而且轻易不教人,都是收学费的学徒制。
李志刚在下面叫了一声;“套筒扳手。”
程时把套筒扳手递了过去。
李志刚要什么,他就递什么,一直不出声。
李志刚以为是自己的徒弟,也没有察觉异样。
“诶,你这小子今天还挺勤快,挺机灵的。平时叫你拿这个,就拿那个。”李志刚修完了,一边出来一边说,一对上程时,脸色就有点不好看了,“怎么是你?!”
李志刚长得一张棱角分明的方脸,浓眉大眼,中等身材,不喜欢说话,却是个极忠厚善良的人。
其实他是有点讨厌程时的。
因为程时就是个永远长不大还要人帮忙擦屁股的混小子,总让程娟伤心和担忧。
程时笑了笑:“姐夫,我来找你借点东西。”
李志刚被他这句“姐夫”给直接干沉默了,心情很复杂,特别复杂。
既有被程娟家人承认的窃喜,又有秘密被人发现的慌张和羞涩。
其实程时的心情也很复杂。
这句“姐夫”,他欠了李志刚三十多年。
李志刚一直对他们家多有帮助,却因为没有固定工作,李志刚被程永进嫌弃,不准和程娟来往。
但是他是真心喜欢程娟。
前世程娟嫁人后,他伤心得远走他乡,终身未娶。
程娟死后,他年年都会去坟前祭奠。
李志刚对上程时情绪复杂的眼睛,猛然醒悟:他么的,这小子就没安好心,肯定是在嘲讽我。
毕竟他跟我一样,也是机械厂子弟学校出来的,肯定知道我从初中起就暗恋程娟。
脸红到了耳根,他粗声问:“你要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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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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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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