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都市小说 > 都市战神归来血徒 > 第九十六章 五年
  陆轩汗颜道:“爸,我都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了,怎么可能会去鬼混呢。”

  陆风气势依旧凌人:“好,你给我个合理的解释,不然打断你的腿。”

  “电话里说不清楚,等我回来再跟你说吧,”陆轩说完后,挂断了电话,只要给父母报个平安就行。

  昨天晚上到现在都没吃,陆轩直感觉到肚子在打滚,连忙是找了一个小饭馆,点了两个小菜,吃了好几碗饭。

  吃饱饭足之后,陆轩给宁宛西打了个电话:“宁总,我爸妈在旁边没有。”

  “没有!”宁宛西语气有些冷冷的,似乎对他昨夜未归,也是十分的生气。

  也难怪,即使是冒牌媳妇,也总归是个有名分的媳妇,竟然撇下媳妇独守空房,宁宛西能不生气嘛。

  陆轩小声道:“你有空没有,把车子开过来接下我?”

  “没空!”宁宛西挂断了电话,惹的陆轩心里颇为的不爽,还好不是真媳妇,不然一定会少活十几年!

  不过宁宛西是刀子嘴豆腐心,陆轩还是深深明白这一点的,山区是没有出租车愿意去的,因为山路实在危险,万一出了什么状况,还得不偿失,所以陆轩是没车回去,要是走回去,得花半天的时间。

  而陆家铺的村民每户都会有一辆车子,最差也有一辆自行车。

  所以陆轩相信,宁宛西还是会来接自己的,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而已,暗忖着,也不知道宁总什么时候会来接自己。

  好久没有回来了,到处去转转吧,陆轩想了想,闲来无事的到处闲逛起来,在街道上走着走着,抬头一看,竟然在不经意之间,来到了一所中学的门口—南宁镇第一中学,正是陆轩高中时候的母校。

  依稀记得自己背着书包第一次走进这所高中的时候,陆轩心里顿时感慨万分,时间过的可真快,一晃竟然是6年了。

  南宁一中大门是紧闭的,因为今天五一劳动节,所有老师和学生都放假了,然而陆轩却是一个人在镇里无聊的闲逛着。

  “陆轩!”这时候,一声十分动人的声音传来,陆轩抬头望去,只看到一位极美的女子迎面走来,白色的紧身T恤,柳腰不堪一握的处是一条白色的长裙,亭亭玉立,那张粉雕玉琢的俏脸,精致的美丽不可方物,陆轩心里一颤,笑道:“沈碧蓉真是巧了,你怎么在这里。”

  沈碧蓉看着这位魂牵梦绕的初恋,轻揉道:“我回来看看母校,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了你,你呢,也是来看看的吗?”

  陆轩笑了笑:“算是吧。”

  此刻,陆轩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沈碧蓉,这位初恋情人,高中最深的记忆就是和她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可惜今天学校的大门关了,得等保安来了,才能进去,”沈碧蓉看了一眼紧闭的学校大门,有些怅然若失的说道。

  陆轩灵机一动,说道:“你现在就想进去?”

  “你不会想翻铁门吧,这大门可是有摄像头的,”沈碧蓉说道,而这学校的四周围墙有两米多高,陆轩能爬上去,可自己穿着一个裙子,是爬不上去的。

  陆轩神秘一笑:“跟我来!”说完,直接拉起了她的小手,即使是拉个小手,可沈碧蓉的芳心噗通噗通的跳个不停,俏脸都升起了两朵晕红来。

  即使陆轩有些不以为然,却不知道对沈碧蓉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陆轩拉着她的小手,来到了学校东面的一处围墙之下,陆轩看着围墙下的一个洞口,顿时乐了:“没想到这个狗洞还在。”

  “都说是狗洞了,你还想钻,”沈碧蓉嗔怪的看了他一眼,那一眼的风情直把陆轩给看呆了。

  “咳咳,”陆轩咳嗽了两声,来掩饰自己的失态,但是沈碧蓉芳心窃喜,自己对他还是有魅力的。

  陆轩干笑道:“又不是没钻过,走吧。”

  曾经作为爱逃学的一份子,陆轩可是经常利用这个狗洞来偷偷溜出学校,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了,这个狗洞还在,真是让人怀恋。

  陆轩从狗洞里钻了过去,可沈碧蓉不一样了,作为一位品质兼优的三好学生,那可是从来没逃过学,更别说钻狗洞了,如今已经是个大人了,还是个淑女,怎么好意思钻狗洞呢,可看到陆轩已同学已经是钻过去了,她咬了咬贝齿,闭着眼睛从洞口里钻了过去。

  一钻进学校里,沈碧蓉看到陆轩笑吟吟的看着自己,霞飞双颊之下,不禁低下了小脑袋,想到,还不是被你教唆的,还好意思笑人家。

  一进入校园,首先看到的是学校的一处小树林里,这片树林是下课期间,乘凉避暑最好的去处,而陆轩和沈碧蓉在高中谈恋爱的时候,是最喜欢到这里来的,因为这里树木环绕,大树成荫,亲亲小嘴很不容易被人察觉,沈碧蓉的初吻就是在这里被陆轩给夺走了,当然,这也是陆轩的初吻。

  初恋总是美好的,沈碧蓉看着这片树林的风景,似乎都看到了两位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躲在一颗大树后面,紧张而又甜蜜的亲吻着,她芳心迷离,轻声道:“陆轩,你还记得这里吗?”

  陆轩点了点头:“嗯,还记得!”

  沈碧蓉俏脸绯红一片,轻声道:“在这里的一切我永远都不会忘。”

  陆轩没有说话,而是大步的走了过去,走到一颗最大的一棵树时,他骤然停下了脚步,那是一颗树林里最大的树,大树的树身上刻印着一个桃心,里面有陆轩和沈碧蓉的名字,而令他心里微微荡漾的是,在这桃心之外,还磕着一行行的小字。

  陆轩,你知道么,我好想你,我会等你回来,2010年5月1日。

  陆轩,这是我第二次来到这里了,我知道你恨我,但是我想等你回来,跟你解释这一切,你——还爱我吗?2011年5月1日。

  陆轩,三年了,人生有多少个三年,但我还是会等着你,2012年5月1日。

  陆轩,我想找你,可我不知道去哪里找你,我不敢去你家问你在哪,你快一点回来吧,依然深爱你的蓉蓉,2013年5月1日。

  陆轩,五年了,我在市区找到了工作,我在等你,我相信我们会有缘再见的,但是我好害怕,害怕你有了女朋友,更害怕你已经结了婚,我好爱你,2014年5月1日。

  陆轩看着树上刻着那一行行的小子,要是眼睛不好使,根本看不到,这么小的字都快比蚊子都小了,也许根本不会有人会注意到,但是陆轩的观察力极为的强悍,都被看到了眼中,他表面上静如止水,可是心里已经深深的被触动了,他双手紧紧的握成了拳头,眼眶都有些了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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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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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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