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雨夏和路厌在情侣餐厅吃饭,马岳初得到手下消息后就去那个餐厅了。
当他看见金雨夏和路厌又是互相夹菜又是笑意绵绵的,他那种想要杀了路厌的想法更重了。
心中也在骂佣兵会真是没用,多少天前下的任务,到现在都没有完成。
他再次让人去找了佣兵会,三天之内必须将路厌解决。
看着心爱的女人和别人那么情意缠绵,马岳初攥紧了拳头,想要上去将路厌揍一顿,然后带金雨夏走。
越看心中越气,对路厌的恨意更是到了巅峰。
这时,他的手机铃声响起,一看来电显示,写着‘爸爸’。
他有些不耐地接了电话,“喂,爸,什么事?”
“你在哪儿呢?赶紧回家。”马岳初的爸爸马庆声音中带着浓浓的怒气。
“爸,什么事啊这么着急叫我回去,我这边还有事情呢!”
马庆更是生气了,怒道:“有什么重要的事?赶紧给我滚回来,快点。”
马岳初意识到自己爸爸是真的生气了,随便敷衍道:“知道了。”
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会让老爸怒气这么大,难道是和他有关的?
他吩咐手下看好金雨夏和路厌,两人吃完饭后要是有什么过分的亲密举动,就直接将两人分开,把金雨夏带走。
马岳初吊儿郎当的回家了,到家的时候就看见大厅内站满了人。
他的爸爸妈妈还有爷爷都站着,在他们面前沙发上坐着一位男人,男人身边有好多名身形健硕的保镖。
马岳初回来后,他爸爸马庆赶紧将人叫过去。
马庆对坐在沙发上的男人毕恭毕敬,道:“千会长,这就是我那不争气的儿子了。”
千宿翘着二郎腿,靠在沙发上,手捧一杯清茶,一副大哥做派。
他放下茶杯,看向马岳初,冷哼。
“马岳初,哼,在我无生佣兵会下任务杀路厌的就是你吧?”
马岳初愣了一瞬,即刻镇定,很是不屑地瞥了眼千宿。
“什么佣兵会,我不知道,你又是哪儿来的,到我家来撒野。”
千宿抬眸看向马庆,那意思很明显。
马庆知道自己儿子说错了话,当即拍了他一巴掌。
“不要乱说话,这是无生佣兵会会长千宿。”
“平日里纵容你一点就算了,你做的那些事情我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想到现在你变本加厉,竟然敢雇佣佣兵去害人性命,一定是我平时对你管教太轻了。”
马岳初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自己家人对千宿都那么尊敬,他却觉得就是家人都太胆小了。
“爸,就算我请了雇佣兵又如何,但是他们不也没做到吗?现在路厌还活的好好的,甚至还和夏夏在一起吃饭,我没有直接弄死他,已经是给夏夏面子了。”
他又指向千宿,“还有他,不就是佣兵会会长吗,咱家还能怕他不成,你们这幅样子,马家还有什么脸面。”
马庆听不下去了,直接给了马岳初一巴掌,头差点给扇歪。
“逆子,说什么浑话呢?当人命如草芥吗?为了金家那个丫头,你都干了多少混账事,那不过是我和她爸当年的一句玩笑话,你以为你们两个真的能成一对儿吗?”
马岳初还是无所谓的态度,“既然说了给我和夏夏定了亲,那怎么能反悔,就算没有这个口头婚约,夏夏我也娶定了。”
马庆现在真是后悔,当初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和金家随口那么一说,订下什么娃娃亲,结果自己儿子当真了。
“那你知不知道路厌是什么人?竟然敢买凶杀人,我看你就是在国外呆的时间长了,好的没学,坏的倒是学了不少。”
马岳初耸耸肩,“知道啊,路氏集团的总裁,又能怎样?”
眼见千宿的脸色越来越黑,马庆又是一巴掌扇在了马岳初的脸上,给马岳初扇的很是懵圈。
“爸,你打我干什么?我又没说错什么。”
马庆真是恨铁不成钢,“你还没错?你可知路厌除了路氏集团总裁的身份外,还是路月的大哥。”
“而路月是千会长认的妹妹,路厌是路月的大哥,也就是千会长的大哥,你竟然在千会长的佣兵会下任务杀千会长的大哥,你不是在找死是什么?”
千宿刚来的时候,马庆是不怕的,但是千宿将马岳初所作所为全部和马庆说了后,心虚的他,不怕都不行了。
虽然这里是在华国,千宿不能对他们做什么,但他们马家人又不能保证永远不出国,只要出国,千宿想要弄他们,简直轻而易举。
这就是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马岳初不以为然,“那又如何?爸,以我们马家的势力,还怕一个佣兵会和路家不成?”
反正不管如何,金雨夏必须是他的。
马庆气的都想直接大嘴巴子扇死这个儿子算了,真是平日里给他惯坏了。
“够了。”
马庆一声怒吼,吓了马岳初一激灵。
“从今天开始,你和金雨夏的娃娃亲解除了,你也不许再去找金雨夏,明天你就给我出国,好好养养你的性子。”
马庆不是傻子,路家,一个路厌牵连出她妹妹路月,又和金雨夏是好朋友,她的那个男朋友也不简单。
路家还有个路清梦,背后所牵连的各种势力,不一定会有多深。
他没有查出太多,但目前知道的就是,千宿这个佣兵会会长说路月是他的妹妹,而路月的男朋友是m洲黑市老大。
路家的几个孩子,没有一个简单的,就连那个好像是路月堂妹的段兮,肯定也不简单。
马家在京城能混个大哥的位置,那是因为在政法商三界中有强悍的人脉,可若是真的算起来,马家比不过路家。
千宿不耐烦地抠了抠耳朵,啧啧两声.
“马庆,算你还是个聪明人,马家能活下去,也是你做对了选择,那就说到做到吧!”
“马岳初,路家和金家都不是你能惹的存在,路厌的事情当你无知,就这样算了,至于金雨夏,以后再也不要见她。”
“如果再有下一次,路月,绝不会放过你,她剥皮抽筋剔骨,做人皮灯笼、人骨模型的本事可是炉火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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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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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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