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历史小说 > 家父朱重八 > 第三十四章 倚天剑也没什么了不起
  耿炳文早过了亲自提刀冲杀的年纪,再者凭他现在的爵位与官职,带兵出征也是稳坐中军大帐,调度指挥,非不可挽回的大溃败,根本用不着刀剑拼杀。

  可毕竟是武将出身,看到神兵利器就如登徒子看到绝世美人一般,口水止都止不住的那种。

  到了此刻,也顾不得什么侯爷体面,涎着脸道:“王爷,这青龙偃月刀用着实在趁手,卖给老臣如何?”

  朱爽一脸玩味的笑,心说你这老儿,过去可没少告本王的状,这会儿求着本王了?

  “侯爷瞧这宝刀,价值几何啊?”

  有杨靖跟张鼎在,耿炳文不好意说瞎话,叹道:“此宝刀身修长,堪比陌刀,重量却轻了许多,非大力之士亦可用,若刀身坚不可摧,当千金不换。”

  朱爽呵呵一笑,挥手叫来一个护卫,抽出腰刀冲耿炳文砍去。

  后者举青龙偃月刀相迎,但听一声脆响,朱爽手中的腰刀已碎成两截。

  在看的青龙偃月刀,完好无损,连个白印都不曾有。

  耿炳文又惊又喜,叹道:“好刀,好刀,此无价之宝也,奈何臣家贫,三千两如何?”

  朱爽哈哈一笑,“侯爷说的什么话,本王像缺那三五千两银子的人吗?”

  耿炳文闻言黯然,确实如此,朱爽手握金、银两矿,一年上百万两银子的收入,会在乎区区三千两吗?就算一万两,也不会多做考虑吧!

  叹息道:“是老臣冒昧……!”

  朱爽道:“所谓宝刀赠英雄,似这般神兵利器,就该侯爷这样的人才配的上,落在小王手里,却是明珠暗投了!”

  耿炳文听这话,脸上连换几种表情,显然想了多种影响。可再看手中的青龙偃月刀,实在割舍不不下,放下刀跪地拜谢:“老臣多谢王爷恩赏,当如关云长一般,永做大明忠义之臣!”

  朱爽知道他话中留有余地,却不气馁,人吗,都是一点点拉拢的。

  位高权重还对他纳头便拜的,却要多加提防了。

  当即搀起耿炳文道:“侯爷镇守一方,为父皇股肱之臣,何须多礼!”

  杨靖在旁瞧的真切,心里道:“这秦王不惜万金之宝交好耿炳文,显然别有用心。不过出手大气恢宏,有人主之风。可惜早年犯错太多,要不然入主东宫无疑啊!”

  他思索间,张鼎已经恭喜耿炳文,借青龙偃月刀了。

  他虽不是武将出身,可生于乱世,多少会些拳脚,倒也能把刀舞的似模似样。

  随后望一旁曹锦捧着的宝剑,好奇道:“刀已这般,却不知的宝剑,又是何等光彩?”

  朱爽道:“且让诸位瞧本王剑术!”

  说罢抽出宝剑,但见寒芒乍现,电光飞闪,身如游龙,烛火尽灭。

  朱爽的剑法谈不上多高明,但在业余选手中,又称的上精妙。再配上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等闲厮杀汉,还真不是他的对手。

  一路剑招使尽,朱爽气息微喘,还剑于鞘,道:“可如何?”

  张鼎赞叹:“想不到,王爷竟有这般高明的剑术,令下官大开眼界!”

  朱爽自知剑法粗糙,就如在演武场一个打十个护卫一般,纯粹就是图一乐,也就乐呵接受张鼎的恭维。

  杨靖好奇,“却不知这样宝剑,叫什么名字?”

  “倚天!”

  杨靖道:“李太白有云,安得倚天剑,跨海斩长鲸。今日一见,方知诗中所言非虚啊!”

  耿炳文道:“可是要将这把倚天剑,献与皇上做寿礼?”

  “正是,这等宝剑,自然要父皇这样的人物,才配的上啊!”

  “皇上厉行节俭,不爱奢靡,可他年轻时也是一员猛将,如何不爱宝马良驹、神兵利器,只是怕费钱而已。王爷送这样一柄宝剑过去,皇上拿了想到年轻时征战四方,必然高兴!”

  耿炳文得了青龙偃月刀,对朱樉的态度越发的好,竟细心解说起来。

  朱爽明白这道理,上位者,最怕下属猜度心思,各种隐喻。否则“九龙夺嫡”中的康熙,也不会因为“毙鹰事件”大发雷霆,乃至气晕了。

  可他准备的贺礼,不止倚天剑,还有两大车胡椒、两大车八角、两大车丁香、两大车肉桂,再加一柄倚天剑,暗合九五之数。

  却说杨靖等人告辞,朱爽叫来丁智深,命他带二百护卫,二十个民夫,押送八大车香料及倚天剑去金陵,为朱元璋贺寿。

  待丁智深走,曹锦忽然道:“那么好的宝刀,就这么送人了,瞧这怪心疼的!”

  朱爽道:“这有什么,再打造便是,就算是倚天剑,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取寡人的青冥剑来!”

  除去送走的倚天剑、偃月刀,朱爽还留了青冥剑、屠龙刀自己把玩。

  后者名字霸气,似有不臣之心,朱爽只是心里叫,并没跟旁人提。

  不多时,曹锦取青冥剑来,朱爽抽剑舞道:“我乃是,潇洒人间一剑仙,青冥宝剑胜倚天……”

  一路剑招使尽,收剑归鞘,气喘吁吁道:“可如何?”

  曹锦笑的跟花一般,弓着身子拍手道:“王爷剑法神妙,把奴婢都看呆了,如是有武举,光凭这剑法,就能拿个武状元回来!”

  朱爽哈哈一笑,把剑扔给曹锦,道:“就属你会说!”

  在婢女端来的银盆中洗了手,忽然道:“朝廷不开武举,我未必不可以招贤啊,你说我打造一杆方天画戟,一柄金丝大环刀做赏,能的得勇士否?”

  曹锦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是朝廷那边,怕有小人中伤,反倒不美!”

  朱爽哈哈道:“本王也知遭人嫉恨,戏言而已!”

  正说笑时,王府护卫总管秦福神色慌张跑来,大声道:“王爷,不好了,金矿出事了!”

  朱爽脸色一变,厉声道:“出什么事?”

  “今儿一早,潼关卫的兄弟押送一万两黄金来西安,行至少华山脚下,呼啦啦跳出数千山贼,潼关卫的弟兄们寡不敌众,死伤大半,金子,全丢了!”

  朱爽两眼圆睁,厉声道:“有这等事,报信的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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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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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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