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历史小说 > 家父朱重八 > 第一百一十八章 盛世滋丁
  洪武大帝铁血威名,镇压一切宵小。

  他活着时,别说文官造反,似蓝玉那般威名赫赫的武将都没机会。

  可再厉害的帝王,也逃不过生老病死。

  秦皇活着时,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

  一旦山陵崩,秘不发丧,尸身与鲍鱼同车,诺大帝国二世而亡。

  在文官们看来,朱元璋了不起,心狠手辣,铁血无情。

  可毕竟老了,一旦身死,帝国走向便不是他能控制的了。

  秦王远在西北,若来金陵当太子,远离固有势力范围,未必斗得过有文官集团支持的朱允炆,这便是他一直支持朱允炆的信心所在。

  朝廷财赋在东南,人口在东南,文脉在东南,朱樉竟妄图迁都西北,简直逆天行事!

  黄子澄道:“夺嫡之争,一旦参与便无退路,王爷万不可因一时挫折而松散懈怠,否则大事难成!”

  朱允炆拱手拜谢,“允炆,多谢先生教诲!”

  二人一路密谋,到太子庙祭拜不提。

  却说朱尚炳被封吴王的消息,传到西安府,瞬间引爆舆论。

  最高兴的,莫过于秦王侧妃邓氏了,她是朱尚炳的生母,如今丈夫、儿子同时为亲王,这份殊荣古往今来几人有之?

  可兴奋半晌,又开始担忧了!

  长子封吴王,是不意味着不能继承秦王爵位了,那王府偌大的家产怎么办?

  想到这些,忙领着贴身丫鬟,来见朱樉。

  书房内,处理事务的朱爽见邓氏前来,挥手示意曹锦下去,笑着道:“爱妃来此,可是因尚炳的事!”

  “不错,朝廷封其为吴王,固然令人欣喜,可这一没封地,二没俸禄,只给个空头王爵的称号,不免叫人忧心啊!”

  朱爽笑了笑,挥手示意在场的太监、丫鬟们离开,待屋内只剩夫妻二人,才笑道:“你呀,只盯着王爵封号,不知父皇的真正意图!”

  “什么意图?”

  朱爽道:“当然是为了酬我的功劳啊,一旦玉米、土豆推广开来,我大明必定人口暴涨,现如今不过六千万,相信百年之后,当在四万万之上!”

  邓氏嘴巴微张,一脸的难以置信,四万万,这是一个她根本无法想象的数字。

  可她也知道,历朝历代,人口就是最大的财富。朱樉一举奠定大明盛世根基,别说封他儿子为吴王,便是封太子爷是应当啊!

  “即如此,何不封您为太子,叫尚炳做秦王啊!”

  朱爽无奈一笑,自古君心难测,他虽知历史资料,却也不敢说完全猜透朱元璋的想法。

  想了想说:“大概是在等我西征与北伐吧,将来携大功入朝,再封太子也说不定!”

  邓氏听了,欣喜若狂,旋即道:“你若当皇上,封谁做皇后啊?”

  朱爽无语,这尼玛什么脑回路啊,现在是想这些的时候吗?

  当即板脸瞪眼,“我还只是个亲王,不可说这等大逆不道的话!”

  邓氏见其发怒,也不敢胡搅蛮缠,却说道:“好像你从前没说过似的!”说罢,扭着纤细的腰肢,离开了。

  朱爽见了,无奈的笑了笑。

  曹锦进门,见朱樉不像生气的样子,道:“王妃,可是为世子封吴王的事而来?”

  见朱樉点头,继续道:“吴王是万岁爷登基前的封号,这是拿世子当皇太孙啊!”

  朱爽微微摇头,道:“不好说啊!”

  倒霉鬼朱允熥还被封吴王呢,几乎做了一辈子囚徒,不可一概而论啊!

  见朱樉不准备在这个问题上多做讨论,曹锦也就继续说别的事。

  “王爷,如今王府的地都已收割完,其中玉米播种面积二十四万亩,按三成租子,大约能收获玉米七十万石。土豆播种六万亩,亩产约为13石,按三成租子,大约能收获二十四万石。最大的问题是,王府的地增产太多,粮仓不够用啊!”

  朱爽哈哈一笑,这倒是个问题:“第一,建粮仓,不仅要把咱们粮食装进去,还要收购佃户手中的余粮。这第二嘛,便是低价卖粮!”

  “卖粮?”

  “如今的西安府,米价多少?”

  曹锦道:“五百文一石!”

  “五百文!”朱爽冷笑一声,“我记得年初,还只有四百文吧?”

  曹锦道:“不错,可这一年,因为王府高价雇工,底层百姓手里有钱,大米吃的比从前多。更有大量百姓涌入西安府做工,粮食供应越发紧张。据下面的人打探,到年底时,粮价还得涨!”

  朱爽道:“不是人人都有高价工钱拿的,再这么涨下去,底层的人吃不饱饭,要出大问题的!”

  “所以王爷的意思是,低价出售,定多少合适?”

  朱爽道:“把玉米加工成大碴子、玉米面,都按三百文一斤出售!另外,命人在太子庙附近,开一家粥铺,专门卖大碴粥、玉米面粥、玉米面窝头,就说是王府的厨师开的,赚不赚钱无所谓,关键是要低价、量大,让百姓们能迅速接受!”

  曹锦闻言叹息,“王爷爱民如子,想的这般周到,实是百姓之福啊!”

  朱爽道:“民生多艰,总要让他们沐浴皇恩,才能心向大明啊!”

  曹锦又说了几句奉承话,下去安排了。先是命人磨了上万石的大碴子、玉米面,然后召集城内粮商,命其他们每家进一些,按三百文一斤的价格出售。

  众粮商哪敢得罪秦王府,巴结都来不及。可这进价高、售价低,实在没多少利润。粮食运到店里,也是摆在角落,没一个伙计主动向顾客售卖。

  好在朱爽另有安排,曹锦奉命直接太子庙附近买了一家酒楼,所有伙计、大厨留用,只是把店里的招牌换了下,上写秦记粥铺。

  每日卖大碴粥、玉米面粥、玉米面窝头、白米粥等,更有炝土豆丝、咸鸭蛋等小菜。

  一经开张,便引来周围人围观,看着挂的价格表,食客们无不好奇,也太便宜了。

  有身份的人,自不愿进去品尝,可在周边做工的底层百姓,却忍不住走进去,叫一碗玉米面粥,四个窝头,加一小盘炝土豆丝,竟也吃的饱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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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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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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