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大志浑身一个激灵,他就知道娘还没忘记当年的事,还怨着他呢!
要说这乔大志也是个能屈能伸的人,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能跪在地上毫不给自己留情面的大哭起来。
“娘!是我一时糊涂啊!可我也是为了这个家啊!家里那时候真没钱啊!治病万一花光了,家里那么多孩子都得饿死,娘,我真的是为家里好啊!”
乔大志竭尽全力的哭着,以乔家福为首的几个孙子也战战兢兢跪在一边,宋玫冷冷的看着他表演,并没有什么动容之色。
“当年的事都过去了,我也没有要追究你什么的意思,我只是说,那地和房子既然你都占了,我们也见过面了,你还叫你儿子都给我磕了头,也算是了却了我们之间的母子情分了。”
宋玫并不想跟乔大志这一家多纠缠,被他们缠着,就算不损失什么,也被烦的够呛。
“娘,我是你亲儿子啊,怎么能了却这个情分呢,我还没尽孝呢!”
宋玫突然笑了一声,“想尽孝啊?那好啊,你把田还我,我卖了田,刚好当你爹的迁坟费,这大老远迁到京城去,可得花不少钱呢。”
乔大志顿时卡了壳,卖田?那怎么能行呢,一家人就指着这几亩田过日子呢。
可他又不愿放过亲娘这只肥羊,心里不断地盘算着,要是真听娘的话卖了田,给了孝敬,是不是能从她身上捞到更大的好处。
那几亩田实际上也不值多少钱,但娘现在发达了,手指缝里随便漏一点出来都是泼天的富贵,和那几亩田比起来,乔大志还是更想要富贵生活。
“娘,那田是儿子一家过日子的仰仗啊,把田卖了,儿子一家人要喝西北风去呀。”
乔大志试探着开口,想探探宋玫的意思。
宋玫在心里冷笑,这个乔大志,恐怕还是打着想从她身上捞钱的主意。
“今天天色也不早了,还有人在村口等着呢,我们得去城里住店,乔大志,你好好想想,这么多年,你娘可都是你几个兄弟照顾着呢,你既然说要尽孝,那不得有所表示?”
说完,宋玫就给乔大勇和乔大刚使了个眼色,带着他们离开了。
乔大志看着他们离开,一屁股坐在村长家地上,眼中尽是算计之色。
乔家福摇晃着乔大志,“爹,奶怎么对咱家这么冷淡啊,我怎么记得我小时候奶最偏心咱们家了?”
乔大志没时间搭理他,他满心满眼都想着乔家现在的大富贵呢。
要是他真像娘说的一样,给爹娘尽孝了,把娘哄开心了,一个高兴,没准就给他个几百两银子,让他当上地主了。
没准娘还能把他们都带去京城,一起吃香的喝辣的的呢。
乔大志越想越觉得可能,他毕竟是娘的亲儿子啊,那乔大勇乔大刚算什么,又不是亲生的,他们挣来的银子,娘不还是要给亲儿子花嘛!
如果被宋玫知道他这个想法,估计要笑上一整年,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明明当初都被赶出家门了,还做着这种美梦呢?
大概是时间过去太久了,乔大志觉得宋玫毕竟是他亲娘,母子之间分开那么久,再多的气,到现在估计也要消散了。
只要他孝敬好了爹娘,那泼天的富贵可就等着他了。
乔大志越想越激动,晚上睡觉前还忍不住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念叨,听得他媳妇钱春喜都激动了。
“当家的,你说的是真的?娘真原谅你了?只要咱孝敬了她,她就能把咱一家人都带去京城过好日子?”
实际上是根本没这事儿,全是乔大志自己想象的,但他就觉得想得很有道理。
“那还能有假?娘亲口说的,这么多年都是我那几个兄弟照顾他,我得表表心意,孝敬一下爹娘。”
钱春喜还有点不明白,“那娘都那么富贵了,还要咱们孝敬什么呀?”
乔大志翻过身,白了她一眼,“你傻呀?那不就是个心意吗?咱还能空手套白狼啊?什么都不出,一张嘴说说就是孝敬了?娘心里明白着呢!”
钱春喜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但还是挺舍不得自家那几亩地的。
“当家的,那咱家可就靠那几亩地过日子呢,真要卖地啊?”
虽然乔大志说得很诱人,但钱春喜心里挺没底的,万一娘不把他们带走呢?
“要不说你们女人头发长见识短,那娘都那样说了,不就是想让咱们孝敬一下,让老大老二他们俩没话说嘛!”
钱春喜这才恍然大悟,“当家的我懂了,你的意思是,娘抹不开面子,怕老大老二他们说娘偏心咱家,所以才说让咱孝敬她一下,到时候娘就有话说了,是不是?”
乔大志听完就笑了,“对了!就是这个意思!现在老大老二的孩子做了官,那娘不得给他们点面子?还靠着他两家呢,娘要拉拨咱家,也得让他俩面子上过得去不是?”
钱春喜激动得一下子就坐直了,“那当家的,咱明天就去找人问问,要不要卖地,咱把地卖了,到时候跟着娘去京城享福去!咱家福家宝他们,也能当个少爷了!”
乔大志也坐起来,对她摇摇头,“咱要表孝心,就直接把地契给娘,让娘来处理这个地,万一咱卖了地,老大老二还有话说呢?咱就直接把地契给娘,我听娘那意思,咱家还没分家呢,直接给娘最好。”
“到时候,娘带着咱们回京城,家里又没分家,什么好东西不得咱家都有一份?”
乔大志越想越美,现在看着家里这样子都有点嫌弃,“以后去了京城,我可得睡绸缎的被子,软乎乎滑溜溜的,还得有小丫鬟伺候我,给我洗脚擦鞋,我什么都不用干,就在家享福。”
钱春喜也开始畅想美好生活了,“那我就成了夫人了,天天有人伺候我,还有穿不完的衣裳和首饰,吃的也是山珍海味,吃不完都往外倒呢!”
“对了,还有咱家几个孩子,没成亲的,没准还能娶上京城大官家的女儿,到时候都是人上人了!”
这两夫妻一起幻想了半夜,乐得差点合不拢嘴,一心只想着明天就去献殷勤,把地契给了宋玫,等着她带他们去京城过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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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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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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