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村民们来说,其他事情都是次要的,能分到一些肉到家里吃上几顿,顺便再吃碗杀猪菜,这才是最重要的。
“大刀叔,你随便给我一块肉就可以了,剩下的你也挑块好的留下来吧。”
见到李杰随便拿了一块肉就要离开,李大刀连忙阻止道。
“这怎么能行啊?这野猪是你们兄弟几个打到的,再拿一块吧!”
村里人虽然眼红李杰他们兄弟几个打到了野猪,而且还分到了一整只小野猪。
但也不会多说什么,因为没有李杰兄弟几人,他们这些人根本就吃不到猪肉。
所以在分肉的时候,众人都是十分热情的让李杰先选。
对李杰来说,今天已经是足够高调了,顺便拿块肉回去就行了,反正家里也不缺这点。
更何况还有一整只小野猪呢,等李大刀炮制完后,拿回家也够吃很久了。
“可以了大刀叔,这些肉够我们家吃的了,还有一头小野猪呢。”
对李杰来说,他并不缺肉吃,本地的肉票他就有很多,想吃可以随时去买新鲜的。
但是今天的野猪虽然是被李杰用枪给打死的,但小弟李安和几个小家伙们也充当了助手。
要是不分点肉回去让几个孩子也品尝一下自己的战利品,那他们该多委屈啊。
而且野猪肉李杰之前也吃过,发现味道也就那样。
尤其是现在很多的人根本不会多么精细的烹饪手法,还不如普通的猪肉吃着香。
所以在他看来,分到一点猪肉拿回家尝尝鲜就行了,剩下的明天拿到县城那边去,让小弟李安还有二哥李大海他们都尝一尝。
顺便再去趟老丈人邱为民以及大姨陈秀莲那里,每家送上一点。
这个年代,很多亲戚关系就是这样,谁家里有了吃的,或者搞到了什么野味,都会不远几十里的给送过去。
怎么说呢?
在李杰看来,颇有一种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的意思在里面。
不过这种亲朋好友之间的相处关系,也是李杰希望看到的。
那个年代和后世最大的区别,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来往很密切,感情也比较深厚。
尤其是过年的时候,聚在一起吃饭聊天,很有年味。
不像后世,伟大的工人阶级,各种调休,居然除夕都不放假!
李杰和李安兄弟两人带回来的这头大野猪,算是给整个李家村的村民都带来了意外之喜。
刚刚秋收结束,正是非农忙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想着到南山林子里碰碰运气。
但是大多数人,能抓到只野鸡或者野兔,就值得骄傲了。
能在这个时候吃到猪肉,村里人也颇为兴奋。
晚上这顿杀猪菜吃的很热闹,大多数人都是从家里带了干粮端着空碗,眼巴巴的等着杀猪菜出锅。
也有一些不喜热闹的人,带了空碗过来,打完杀猪菜之后就回家去吃了。
喜欢热闹的多一点,村民们都蹲在晒谷场的附近,吃着杀猪菜,聊着一些日常琐事。
从魔都和帝都来李家村插队的知青们,已经和村民们一起工作了有几个年头,所以杀猪菜自然是有他们的一份。
吃着杀猪菜,众知青们也是不由得感慨,不愧是李杰大哥,实在是太厉害了!
其实对这样热闹景象,陶永华也想过去看一看的。
不过他也牢记着,自己并没有脱离危险,万一被有心之人发现,那可就不妙了。
自己身陷囹圄就算了,说不定还会脱离拖累李杰一大家子,所以他尽可能的保持着小心谨慎。
就连那碗杀猪菜,都是李杰去帮他端回来的。
“陶叔!我回来了!”
李杰的手里端着两碗杀猪菜,来到院子门口之后,然后朝院子里喊了一声。
“嗯,在呢!”
接过李杰递过来的一碗杀猪菜之后,陶永华也陷入了沉思当中。
野猪他以前在部队时也打过,他又想到了曾经跟着那些战友辗转各地的经历。
“陶叔?”
见陶永华有些走神,李杰喊了他一声,然后递过去一块饼子。
“哦!”
陶永华立刻回过神来,看着碗里的杀猪菜,他问道。
“小杰,我刚刚听几个孩子说,这野猪是你打的?”
“是的,我也没想到今天会遇到野猪,刚好从前进叔那里借了枪。”
见李杰一口答应下来,陶永华也没有多说什么,而是颇为赞许地点了点头。
“嗯,不过你以后还是要小心,野猪可不比其他东西,猛的很!”
见多识广的陶永华,对于野猪印象还是颇为深刻的。
之前在一次外出执行任务时,队伍就遇到了几只野猪。
当时他和战友们还一阵兴奋,以为是送上门来的大餐。
一群持枪的壮汉在野外遇到了几头野猪,本以为是天上掉馅饼,结果被冲乱了队形,有一个人的腿都被撞伤了。
有了那次经历后,陶永华知道野猪不容小觑。
他担心这次的成功让李杰骄傲自满,以后想着主动去猎杀或者是挑衅野猪。
野猪可以出错的,毕竟它皮糙肉厚,大不了就是成为别人锅里的猪肉而已。
但是对付野猪的人,要是出了什么闪失,轻则重伤重则丧命都有可能。
陶永华也担心李杰不将野猪放心上,所以便提点了他几句。
“放心吧陶叔,我是知道野猪的厉害!”
李杰以前跟着运输队出远门的时候,在野外就遇到过野猪。
当时经验丰富的赵胜利就告诉他野猪切记不可招惹,即使是手里有枪,也要谨慎点行动。
尤其遇到两头或者以上的野猪时最好是避其锋芒,哪怕是人多也不要轻举妄动。
好在有次运输队,遇到了一大一小两只落单的野猪,赵胜利这才决定出手,让队员们尝尝野猪肉。
即便有这几名壮汉以及两杆枪在手,捕获野猪的过程中也是惊心动魄,有一个司机,还被小野猪拱了一下。
大野猪虽然没来得及发威就被击毙了,但身体的惯性撞到不远处的树上都是一个凹痕。
正是因为亲眼见识过野猪这种生物的彪悍战斗力,所以李杰不会无聊到主动去招惹。
当然,如果在没人的时候遇到野猪,李杰可以随意的动用空间,来几只就收几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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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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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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