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都市小说 > 李军廖轻轻 > 第六章 打猎去
  李军谢过村长,便拿着筐和东西回家了。

  路过的村民看到李军从村长家回来,拿着一筐的东西,又忍不住开始嘟囔:“这李军也是,脸皮真厚,都去村长家拿多少次东西了!”、

  “村长也是年纪大了,怎么这么多次都上当!”、

  “就是,也不知道这次又拿了什么东西!”。

  ......

  李军听着他们的话,一笑而过,他现在可是要努力赚钱的男人!他要让媳妇孩子过上好日子!

  屋里,廖轻轻没有躺下休息,其实她这个月份,已经很危险了,要多休息,补充营养,但是此时的她避免不了心中的担忧。

  只好拿出针线娄继续开始纳鞋底。

  听到门外的声音,才轻声下地,怕吵醒女儿,出了屋。

  “你怎么又出来了,快去炕上歇着!”李军赶紧放下手中的筐,上前要扶着廖轻轻进屋。

  “我不累,你去李叔家拿了什么?”廖轻轻现在比较担心这个。

  现在自己和李军的家,马上就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了,李军要是借了些自己还不回去的东西,可怎么办?

  “没什么,你进去歇着,我还要出去一趟。”李军哄着将人扶到炕上,又去外面的大锅里打了些炉火余温烧开的水,将家中唯一一个铁茶缸灌了半缸,放到屋里。

  “我去趟山里,晚饭等我回来做!”

  李军又看了看熟睡中的女儿,和廖轻轻交代道。

  “太阳快要落山了,你这时候去干嘛啊!”廖轻轻不放心道。

  “我去去就回来,你和女儿在家等我。”转身的功夫,又看到炕桌上的针线娄和纳了一半的鞋底,脸色沉了下来。

  廖轻轻看到此时,李军撂下了脸色,为以为自己问多,对方又要生气了。

  刚要开口道歉,就听见对方说:“这鞋底就别纳兰,对眼睛不好。”说完把针线娄和纳了一半的鞋底拿起来放到柜子里。

  这柜子不开还好,

  一开,李军看到空旷的柜子,只觉得头疼。

  这个柜子是廖轻轻当初的嫁妆,一人高,两尺宽的衣柜,上下两层,而李军打开的上层,里面只有两三件换洗的衣服。

  看样子只有一件是女式的。

  廖轻轻就这样看着李军一言不发的盯着衣柜,随后叹气,转身离开了家。

  李军拿着刚才借到的两根麻绳,还有家里的一根铁丝,连带着匕首和下午杀鱼留下的内脏,用大叶子包起来都放到筐里,往山里去了。

  先是在林中寻找动物的痕迹。

  看到野兔的脚印,和吃过的一小块草,李军看着脚印的方向心里盘算着。

  野兔是喜欢白天闭目养神,很少会在白天出没,只有晚上的时候,才会出来寻找食物。

  而且野兔有个怪癖,就是爱走老路,如果没有惊吓的情况下,天天来回出窝进食走的都是同一条路。

  循着脚印找到了两个不大不小的地洞。

  地洞四周的草地肥沃,果然是兔子不吃窝边草!

  李军看出来野兔们每日的必经之路,用铁丝圈出一些比兔子头稍大一点的活套来拴在木桩子上,钉到野兔的路径的旁边,随后调整高度,让它离地面四五厘米,正好让兔子在经过的时候恰好把脑袋钻进去。

  等到天一黑兔子就开始出动觅食,因为它的眼睛长在脑袋两边,对前方的观察能力不强,所以根本注意不到,悬挂着的铁丝圈。

  而兔子却不懂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它只会使劲往前钻,脑袋一钻进去,就被套牢了,结果越挣扎越紧,直到失去知觉。

  这还是上辈子李军闲暇的时候,为了打发时间,学习了各种技能,还特意跟生物学家去学习了野外生存技能!

  如此一来,只需要第二天早上过来捡兔子就可以了!

  李军拿出向村长借的匕首,记住了自己现在的位置,便在林子中寻找其他适合捕猎的东西。

  找到了几根又细又坚硬的树枝,李军把它们用匕首砍成相同长度,大概一米长,一面削的尖尖的!

  林子不高,但是很大,而且物产丰富,在寻找新的猎物的途径上,李军已经捡了半筐蘑菇。

  他们藏在枯叶树枝下面,有大有小,李军挑着自己认识的几种都采了,再往前两步一抬头,竟然让他碰到一片覆盆子。

  红通通的,实在是讨人喜欢!

  用早路上摘的叶子,编了一个小筐,采了满满一小筐,李军高兴的放进自己装蘑菇的大筐里。

  素菜够了,已经有了蘑菇,再来只鸡就更棒了!

  李军兴致满满,拿着东西小心的穿梭在林子里。

  “咯~咯!”

  “咯~咯!”

  李军屏息凝神,将筐先放下,手中刚削好的木棍紧握。

  看到了!就在左前方的树根,是一只公鸡,还在叫。

  李军悄悄从侧面摸过去,对方一转头,像是察觉到了什么。

  李军躲在一颗大树的树根下,再抬头的时候,还好!这野鸡还没走。

  趁着野鸡再一次打鸣的时候,李军拿着一根木棍,尖头对准野鸡,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戳上去!

  “咯!咯~咯!”

  野鸡被扎到脖子,滑滑的流血,李军赶紧上前抓住野鸡的翅膀,不管它怎么扑腾都不松手。

  直到扑腾的越来越小,那野鸡不动了。

  野鸡在山里,什么都吃,长的比家养的还大一点,特别是这只是公鸡!

  用麻绳把野鸡的脚绑在一起,用木棍挑起来,另一只手拿着筐。

  边走边回去的路上,用剩下的麻绳和铁丝,还有带来的鱼内脏又做了几个陷阱捉捕食肉动物。

  李军河边的时候,用尖刀给鸡开膛破肚,除了鸡心和鸡肝剩下的内脏全都扔掉。

  趁着天还没黑,又去芦苇荡里面找了几个野鸭子的窝,捡到了三个也鸭蛋回去。

  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天已经见黑了,但是还能看到东西。

  屋内,廖轻轻点着煤油灯,带着孩子在炕上纳鞋底。

  漫漫很乖,在一旁和妈妈学习说话,看着妈妈纳鞋底。

  因为中午吃过饭,还吃的饱饱的,所以廖轻轻和女儿都不饿,只是看着逐渐黑下来的天,心中不免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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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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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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