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来想去,乔菀觉得可以让爸妈他们做点小生意。
比如说,现在大城市里流行了牛仔喇叭裤等服装,但是小城小县里还没有流行,甚至很多人没穿过,这不就是现成的商机?
乔菀可以从系统物资商城里批发到价格低廉的服装,拿回来让父母亲到县城里卖了试试看,兴许有销路呢!
这么想着,乔菀进了系统物资商城查看到属于这个年代的流行衣服款式,真有不少,要想带动风潮,那就要先从年轻人身上开始试验。
一旦年轻人接受了,就很容易形成一股时尚。
打定主意后,乔菀打算次日找空和家里人说一下这件事,最好是先和大哥说说,只要大哥听进去,愿意试试才行。
第二天早上,乔菀一大早就听见外面传来的狗吠和鸡叫声,她起来后,走出门,看见母亲已经在开鸡笼,喂鸡了。
“妈。”
乔菀顺手找了一个扫把,打算帮忙扫扫地,何云慧看见她要忙,说道,“不用你帮忙,你歇歇呗!”
“没关系妈,以前在家里,天天早上不都是我扫地吗?”
原主以前觉得,自己有干不完的活,妈妈偏心,什么事都让她做,但现在,她却想主动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何云慧没再说什么,进厨房忙碌去了,乔菀看着母亲的背影,心里涌出一些感叹。
不管是书里的母亲,还是现代的母亲,母亲总是家里最忙碌的人,她们都一样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像个陀螺一样,操持着家里的生计。
乔菀心疼母亲,想多帮帮她,不希望她太劳累。
扫好地后,乔菀过来帮忙在灶下添火,何云慧憋了很久的话,终于问出来,“小菀,你老实说,你和顾承到底怎么样了?还能过在一块吗?”
“能啊妈,我和顾承没离婚,他人特别好,我想通了,要和他好好过日子。你们别听李红月传回家里的话,她都是胡说八道。她扒着我和顾承离婚,想把她妹海燕介绍给顾承。”
乔菀解释一下,何云慧听完有些来气,“我就说嘛,每次他们接过城里的电话回来一传,说的全都是你不好的话,一句好话都不说,就是想败坏你名声,原来打的这么个主意,哼!”
“反正他们说什么,妈你们都不要信,也不要往心里去就好了。”乔菀补充。
“妈知道,妈也没那么浑。我会相信他们的鬼话吗?只要你没事就好。你说顾承马上也要来家里,是吗?”
“嗯,这个周末他放假过来。”
“唉好好好,他也是第一次来家里登门,我们都还没见过面呐!不知道小伙子怎么样?”
何云慧脸上露出喜悦和期待的颜色,她知道女婿顾承,全都是靠人家嘴里传的,女儿结婚时都没请他们过去,也不知道亲家和女婿人都怎么样。
“妈,等以后我会安排时间,让你们和顾家人见见面的,以前是我不好,担心他们嫌我家里条件差,不敢让他们来。但以后不会了,他们也不会瞧不起乡下人的,顾承和我婆婆还有公公他们人都不错的,上次也说,有空聚聚。”乔菀说道。
“好好好,到时候你看着安排。”何云慧心里头高兴。
上午,乔阳戴上草帽,扛着铁锹,要下田里去瞧瞧庄稼,乔菀提上水壶说,“哥,我跟你一块去。”
“你下田会热的。”乔阳不想妹妹被太阳晒到,看她皮肤雪白细嫩的,要是到地里走一趟,估计就要晒黑了。
“没事,我陪你一起,看看咱家的庄稼。”
乔菀也戴上草帽,拿着水壶,跟在乔阳后面。
见妹妹坚持要来,乔阳也就随她去。
出门后,乔菀就把想让哥哥做生意的想法说给他听了,乔阳听后心头一动,“那能行吗?不会是投机倒把吧?”
“不会的哥,现在都兴自由生意,我琢磨着一件衣服成本低,你只要卖出去,那肯定比你编十张席子来钱快,还省时省事。”
乔菀为了说服哥哥,继续道,“现在城里都流行那些,这种流行早晚会流行到下面的城市县城小镇,所以,抓住机遇,就能挣大钱。”
乔阳被她说的心动了,“可是上哪找货源?得南下去进货,进货的成本也得不少。”
算来算去,乔阳觉得,家里拿不出进货的成本,想做这个生意怕是有点难。
“不用你找货源,我有认识的朋友做服装的,货源我可以让他们寄来,你先拿去试试卖。要是卖的好,就再进一些,要是不好,咱们再想别的出路。”
乔菀支招道,乔阳点点头,“这倒是挺好。”
兄妹二人边走边聊,穿过村子,朝大田的方向走去。
他们还没到水塘附近,就听见有人哭喊,绕过老槐树,乔菀他们瞧见塘埂上围着好些人,其中大多都是光腚游泳的小孩子。
“好像刘婶子的声音!出事了?”
乔阳听出是同村村民的声音,不由的加快脚步,乔菀也跟着小跑起来。
快到近处,刘婶子的声音更清晰了,“二狗子,你不要吓唬妈,你快醒醒!快来人啊!快救救我的二狗子啊!”
乔阳开口问,“刘婶,发生了什么事?”
“乔阳,你来的正好,我家二狗子淹水了!要不行了!怎么办啊?”刘婶子腿都吓软了,抱着七八岁的儿子,六神无主的哭着。
“要送医院吧!”乔阳准备帮忙。
乔菀见状阻止,出于医生的本能,直接叫道,“哥先别动!刘婶,快把二狗放平!让他躺下来!”
刘婶子看见儿子溺水,只知道抱着儿子哭,也不知道做任何急救措施,这样只会让孩子的性命更危险。
“小菀姐来了!快躲起来!”
那些光腚的男孩们听见乔菀的声音时,全都捂着身体,纷纷跳进沟塘里,只冒出个脑袋来。
看来原主以前在家里的时候,给同村孩子们留下的心理阴影也不少,他们见了她就怕。
乔菀已经上前,将二狗的脑袋偏向一侧,同时伸手指按在二狗的脖颈动脉上,发现还有微弱的脉搏,她便双手交叉,按压二狗的心脏位置,做心肺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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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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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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