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都市小说 > 乡野狂婿 > 第137章 这脚长得可以
  张家子弟,见张百万都跪下了,也跟着跪在地上哀求:

  “林浩,放过我们,我们什么也没干……”

  林浩走到张百万身边,一脚踢过去,痛得他“哟哟”的翻滚:

  “林浩,有种你就杀了我!”

  “姓张的,我与你前世无仇,你干什么处处与我作对?”

  张百万没有说话,只是投来怨毒的目光。

  “枉你也自称百万,为富不仁终自毙,懂吗!”

  林浩一字一句,顿挫有力,吓得张家子弟,又跪下几个。

  “你们走吧,今天我不跟你们计较,再敢为虎作伥,小心我让你们做不了男人!”

  听得众人脑门冒汗,下身紧缩。

  大爷的,对男人来说,做不成男人可谓是最狠毒的诅咒!

  王玛、林浪听得林浩对人的训斥,又怕又喜。

  两人现在还处在夺舍的交接阶段,人与鬼的意识还没完全融合。

  王玛、林浪原来也在张百万手下的混饭吃,真怕林浩旧事重提。

  果然,林浩瞪了两人一眼:“你们两个,现在就去,把昨天放的骑马钉,捡干净,让我看到一枚,打断你们一条腿!”

  “是是是,我们这就去!”两人说着,就奔村口外公路而去。

  附近看热闹的,看到林浩这一边赢了,又都围了过来,散烟,找林浩说话。

  张坚强也留下来了,边递烟边说:“老大,好功夫啊……”

  “我早就说过,老大不是普通人,怎么样?嘻嘻……”

  林浩白了他一眼:你小子,变色龙啊!

  这时,一辆红色女式踏板雅马哈冲了过来,卷起一路沙尘。

  踏板车“嘎”的一声停在店门口,停好车,扭着两个宽宽的坝子进了店。

  从后面看去,削肩,细腰,身材高挑,穿一件时尚的米黄色短装,下套灰色短裙。

  衣服的下沿在腰间晃荡,露出一线麦色的肌肤,让人生出一种冲动。

  有人认出了,夸道:“这张家小妞,又漂亮,又时尚啊。”

  “娶到小莞姑娘,三辈子修来的福气啊!”

  能听到咽口水的声音。

  “小莞,干啥呢?店里闹鬼!”马华凑上去套近乎。

  来人是村长张丙坤的女儿,张小莞。

  “妈呀……”一只脚刚踏进店门的张小莞,见里面乱乱的,本就疑惑,听得有鬼,尖叫一声,跳出了门外。

  张丙坤育有一男一女,男的叫张大蛋,女儿叫张小丸。

  小丸也就是小的蛋。别人常拿名字取笑她,她气得不行,高中后,自己把名字改为张小莞。

  虽然只改一字,但意境完全不同,人也越长越漂亮,成为人见人爱的小莞姑娘。

  遗憾的是,小莞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好在家里有钱,进了自费大学,听说毕业后在城里上班,很少回村子里。

  村口的人,偶尔见她骑着踏板车,神气活现的一溜烟而过。

  林浩却没见过长大后,如花似玉的美女张小莞,第一次见到,竟然有些走神。

  张小莞听得“有鬼”,一下蹦到店外,高高的鞋跟在沙石地面上一磕,竟蹲坐在地上,捂着脚“哎呦哎呦”的哭了起来。

  脚崴了!

  一众光棍们又是心疼又是窃喜:美人落泪,梨花一枝春带雨,美妙啊!

  刚才喊“有鬼”的马华,忙奔过去伸手扶她,手还没触到,就被张小莞一巴掌拍开:“滚,就是你!”

  别的人也不敢去扶了,毕竟被美女痛骂是很没面子的事。

  林浩搬过椅子,放到张小莞身边,俯下身问:“小莞,崴到脚了?”

  张小莞睁开婆娑的泪眼,认出林浩,点了点头。

  虽然这个林浩穿得跟那些人一样,衣服又土又破旧,但看她的眼神里,没有那种欲刺穿衣服的灼热,张小莞选择信任林浩。

  美女被太多人关注,她们的感觉都是很灵敏的,甚至可以感受到来自背后的窥探的目光。

  只是她不知道,林浩的眼神隐藏得更深些,装得更绅士些。

  有人说过,绅士是隐藏最深的狼!

  读书时她曾与林浩同校,认得这个木纳又常被人欺负的林浩。

  一散学,别的男同学就在半路上开始欺负女同学,只有这个林浩,背了个自家缝制的黑布书包,一声不吭往家里赶。

  “你扶着椅子,我牵你起来,先坐椅子上,等会打电话叫张医生过来给你看看!”

  这是张小莞听过的,林浩说的最多的话,不觉又点了点头。

  张小莞一手扶着椅子,一手搭在林浩手上,艰难的站了起来,也顾不上裙子上的泥沙,坐在了躺椅上。

  林浩搭上张小莞的手,一丝内力,夹带着多宝灵,送了过去:“是不是感觉好多了?”

  张小莞刚才精力都在爬起来,坐下去,也没顾得上管脚,听得问话,忙活动一下受伤的脚掌,又小声的叫了起来:

  “唉哟,唉哟,痛,还痛!”

  “那肯定,这是崴了脚,你别动噻!”

  张小莞脚掌停了活动:“嗯,不动是好多了!”

  林浩松开张小莞的手,不觉皱起了深深的眉头。

  这姑娘,长得眉清目秀,怎么生就一副这样的脉相?难道这是常人说的是天妒红颜吗?

  光棍们见林浩摸着那嫩滑的小手久久不放,妒得火都要冒出来,这会见他又做沉思状,一个个心里都想到两个字:装逼!

  张小莞见林浩邹着眉不说话,紧张的问:“我的脚,很严重吗?”

  “哦,没事,等下我给你掰一下,就好了。”

  “你?你会这个?可别把我脚给掰断了,还是打电话给丙福叔吧。”

  “没事,用不着那么麻烦。”

  林浩搬个马扎,在张小莞椅子前坐下,顺势拿起她受伤的脚,脱了鞋子和袜子。

  一只手端着小脚,另一只手在上面有模有样的捏了起来。

  “这脚,长得还算可以!”林浩笑着说。

  张小莞涨红了脸,心想你这是治伤还是揩油啊?有这么摸一个女孩子的脚的吗?

  一边的光棍们恨不得拿起刚才扔在地上的木棍捅过去:

  色狼啊!

  这样粉嫩的小脚,是你林浩这种粗人摸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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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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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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