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陌作为某网站小有名气的言情作家,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也赶了趟潮流,穿到了自己写的小说里!

  这本小说不是别的,偏偏还是自己最近才完结的小说《夜夜贪欢:娇妻你别跑》。一时间,自己的心情五味杂陈。

  自己在创作这小说的时候,完全就是为了迎合大众的口味:霸道总裁强制爱,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

  不过,这部作品中,女主不像一般的总裁文,一上来就是一个完美女人的标配。

  女主最开始也只是一个长得算清秀的女孩,看着舒服但算不上漂亮,也不够优秀。而且能够被男主贺云彦看上并成为他的金丝雀,也仅仅只因为她那双眼睛和男主白月光的有八分相似。

  后来女主得到男二的帮助,带球逃离了男主,巧合下得到一个镯子。正是这个镯子让女主华丽变身,众多商界大佬为她保驾护航,吊打渣男渣女。最后男主追妻火葬场,两人经历磨难最终走到一起。

  言陌叹了口气,别人或许不知道女主的外挂是什么,但言陌知道啊,是一个镯子。

  镯子本身不起眼,为了开挂符合当时女主一穷二白的剧情,镯子本身的价值并不高。远远看去,也只当是品质最低的玉镯。但里面却有一口灵泉。正是这东西一步一步让女主蜕变。

  令言陌头疼的事还不止这件。如果自己穿过来只是一个背景板倒无所谓,偏偏穿成了挟恩图报嫁豪门的女二号!在作死的道路上一往无前,最终落得死无全尸的下场!

  言陌为了突出女主的美好品德,在塑造女二时,就把她打造成了对照组,前期女主有多平凡,女二就有多耀眼,后期则相反。为了对比明显,言陌还将两人的家境写的相似,同为贫苦农村出身。

  这样的家境,本身是做不成豪门儿媳的,但架不住人家爷爷那辈的淳朴情义。

  言陌爷爷是个猎人,每天都会进山打猎。冬至那天,照常裹着他侄子送的军大袄,带着一顶貂皮帽,扛着自己的猎枪进了山。

  但那天,扛回来的不是野味,而是一个人,那人身上还浑身是血,显然伤的不轻。

  在言家两口子的精心照料下,才得知这人爱探险,进了这山,不小心掉下了山坡,滚进了洞里。要不是言爷爷看到不远处的衣服碎片还发现不了哩!

  休养相处的过程中,言得山和宋书辉一见如故,言得山的老婆又怀了孩子,便定下了娃娃亲,要生出来个闺女就嫁给宋书辉的小儿子,若没有就到孙子那辈。

  结果是个儿子。

  后来家乡发大水,村庄又处在低洼,很多户都糟了难。言家也不例外,儿子儿媳都是在洪水中去世,聊两口带言陌进城看病,这才躲过一劫。

  房子没了也没办法,全家只能搬到言奶奶老家去。

  那个年代通信不方便,没办法,两家的关系也渐渐断了。等到言陌高中时,宋家才找到言家。

  宋老爷子看着本该热热闹闹老友一家子变成现在这个模样,不由悲从心来。感慨物是人非。

  宋老爷子本想着接他们一家去帝都,但怎么也说服不了他们。没办法,只能提出当年的娃娃亲,让言陌考上大学,就去他那住着,也算减轻老两口的负担。

  就着宋爷爷说一不二的话语权,言陌也就成为了豪门儿媳。

  言陌摇摇头,摒除掉脑子里乱糟糟的信息。女主现在还是男主的金丝雀,自己也还没有作死给他们制作麻烦,一切都还来的及挽回。

  男女主是惹不起了,不不不,自己的男二老公咱也惹不起啊,既然咱惹不起,那躲得起赶紧想法子离婚跑路吧!

  言陌越想越觉得有戏。

  这样既脱离了剧情,自己又能活得自在。自己穿书前虽是个网文作者,但那个只是兼职,真正的职业是农科院的研究员。实在不行咱就回老家种田去,重操旧业。嘿嘿嘿,越想越美。

  “叩....叩....叩”门外想起了敲门声。“太太,少爷让您下去吃早餐。”门外想起了顾妈的声音。

  “好的,我马上来。”

  “是”顾妈已经渐渐走远。

  言陌从衣柜里翻出一条纯白真丝吊带裙换上,走到楼梯口,便看见一个男人拿着一张财经报纸坐在沙发上。他浑身气质清冷,棱角分明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鼻梁上的金边眼镜给他添上了一丝禁欲的味道,勾的人想犯罪。

  “少爷,太太下来了,可以吃饭了。”顾妈走上前,恭敬的说道。

  “嗯”言陌扶着楼梯缓缓下楼,只见男人修长的手指将报纸随手一折,放到茶几上,又摘下眼镜,抬眸和言陌对视。

  宋砚没说什么,冷淡的看了他几眼,就去餐桌前用餐。但没说不代表言陌看不出来啊,这不就是在嫌弃她动作慢,让他浪费时间等了那么久嘛。

  言陌瘪瘪嘴,坐到离他很远的位子上。你不乐意,老娘还不乐意呢。

  “下次不用等我了,你吃完就先走”言陌拿起一片吐司,用小刀往上面涂着花生酱。

  却不想迎来男人狐疑的眼神。这男人怕不是有什么大病吧,干嘛这么看着我。言陌在心里狠狠的翻了个白眼。

  不对!

  不对不对不对!

  让他陪自己吃早餐,不是自己在爷爷面前抱怨他陪自己时间太少才得来的?为此宋砚还被爷爷狠狠骂了一顿。

  女配的算盘打的噼里啪啦响,陪吃早餐,那宋砚不得在家睡觉。那自己怀上孩子的事情不就更快一些。

  但宋砚自从回家住后,仿佛看穿了自己的想法,根本不碰自己。还不如以前分开住的时候。想着自己当时那小人得志的嘴脸,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现在肯定当自己是故意在找茬。

  “没事,你不用陪我吃饭这是我自己要求的。我也不会跟爷爷说,谁说谁是小狗。”怕宋砚不信,她还默默补了一句。

  男人沉默了一会,将最后一口咖啡喝完,坐在餐桌前:“那就还照着以前的来吧。“说完,转身就走出了房子。

  关门的一瞬间,言陌看到屋外已经停了一辆黑色的卡宴,司机恭敬的下车给他开门。

  “照着以前的来?啊呸,真要像以前那么来,不就是你固定时间的炮友嘛。别来了别来了。”言陌嘟囔这放下餐具,又会房间去了。

  之前宋砚每个星期只回来一次,其他时间都是住在梅亭苑那边。女二倒是想要孩子来巩固豪门少奶奶的地位,但架不住人家措施做得好,而且每个月回来次数有限,也只能恨的牙痒痒,啥办法都没有。

  到言陌身上反而落个轻松,要孩子干嘛,给自己找罪受。炮友可以有,但坚决不能有孩子。

  自己上辈子作为专写感情的言情作者却是个实打实初吻都没交出去的老处女。但既然来都来了,还成为了别人的妻子,该发生的就发生呗。都是成年人,懂的都懂,没必要假装纯情。

  况且像自己这种专业霸道总裁文的作家,怎么可能就写个拉拉小手的清水文,当然得是踉踉跄跄的“动作戏”啦。

  这没吃过猪肉,到底还是见过猪跑的。自己虽然没实践,但理论丰富啊,lsp也不为过。现在有个大帅比摆在眼前,还是自己白捡的合法炮友,不睡白不睡。

  所以言陌对这件事并不反感。

  怎么才能让男主顺利离婚呢?这事应该好好谋划。

  有了!一想到这,言陌美美的画了个妆,换上精致的裙子出门了。她走到车库,选了一辆保时捷帕拉梅拉。"轰——“发动机发出轰鸣声,很快,汽车消失在了庄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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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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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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