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大牛带着庄稼组,在试验田旁边准备新的实验田。
他每天早晨上工的第一件事,就是撅着屁股,把眼珠子贴在地面上,看看沙土缝里有没有小嫩芽冒出来。
以前他也种过很多年庄稼,但从未怀着如此期待的心情,去盼着一颗种子发芽。
或许是经历了旱灾,大漠里一片死寂,让他绝望,又或许这是大娘子交代下来的重任,让他觉得这几块实验田一下子变得很不一般,就像他的孩子一样,让人期待不已。
实验田旁边搭了个简易草亭子,亭子下摆了个小桌子和几个小木凳。
季承和这几日都坐在那里,随时观察记录。
他倒是比胡大牛有耐心,一边饮茶一边等待发芽,一边写着农事书的初稿。有闲心时,还教旁边干活的胡大牛和妇人们认识几个字。
真是一人多用,无敌卷王。
没几天时间他就收获了一波妇女粉。
混熟了,有妇人就热心地问他,为什么这么好的条件,都二十出头了还没成亲。
季承和淡然一笑,“功业未成,婚事不就”,他才不告诉别人是因为自己太穷了,娶不起媳妇。
妇人们嘿嘿一笑,“那季大人喜欢啥样的姑娘?”
喜欢啥样的?季大人也在心里问自己,蓦然间,藏在心底的那个身影就闪了出来。
算了吧,与人家也只是短暂的相识,可能人家早就嫁人生子了吧。
“喜欢啥样的,嘴巴说出来容易有偏差,看了,处了,才知道”,季承和脸有点红,但是因为太黑,别人休想看见他的大红脸。
妇人们又是一阵嘿嘿笑,想给季大人介绍姑娘的心蠢蠢欲动,但是想到季大人是读书人,又是七品大官,她们认识的姑娘,都是一些贫穷的庄户人家,季大人肯定看不上。
只能强行按下了自己那颗爱管闲事的心。
终于在第七天早上,胡大牛发现了实验田里冒出了小嫩芽。
那些嫩芽不过毫米长短,藏在沙土缝隙里非常不起眼,硬是被胡大牛那双不太大的眼睛给死死逮住了。
他啊呀呀地狂叫了一阵,就飞快地跑回去,打算把这一惊天的好消息告诉他们大娘子。
“大娘子!实验田里的庄稼发芽了!真的长出来了!发芽了!”胡大牛一路狂喊,激动得声音颤抖。
“哎呀,真的啊?走,咱们去瞧瞧!”白笙早料到了种子会发芽,灵泉水的功能不是盖的,所以谈不上什么惊喜,但是看到胡大牛激动的那个样子,她必须得给他捧场,不然多打击人家大牛种田的积极性呀。
“嗳,大娘子,您慢点,慢点哈”,胡大牛见大娘子的肚子有些明显了,很怕她因太过激动而出什么事。
实验田边围了一圈人,全都面带喜色,热烈地谈论着种子发芽的事。
看见白笙来了,众人都恭敬地叫了声“东家娘子”。
白笙朝她们笑着点了点头,然后俯身去看实验田,她眨了好几次眼,才找到了视物目标,果然有极小的嫩芽钻了出来。
大牛的眼睛实在厉害,这都看得出来。
季承和满脸欣喜地走到白笙身边:“笙妹子,这庄稼倒是种出来了,可是我看你那配土,里面有四成是纯土壤。
若是要扩大种植面积,到哪里去弄那么多的土壤?
即便弄到了运输也是一个难题,耗时太长,成本太高。”
白笙坦然一笑:“季大哥提的这个问题,的确是以后我们扩大种植面积遇到的最大难题。
但是目前都只是实验阶段,如果掺入四成的纯土壤能种庄稼,那么三成,两成,甚至一成的呢?
咱们马上接着试验。同时也极力寻找不需土壤就在沙地上种植的方法。”
胡大牛指了指那几块刚刚筹备好的试验田,“季大人,2号试验田我们打算混入三成的土壤,3号实验田混入两层的土壤,4号试验田混入一成,5号试验田其它操作都一样,就是种植土完全是沙土。”
季承和一听,赶紧坐下来记录,白笙在木桌对面坐下来,笑道:“我们弄出这么多试验田就是想弄清楚种子在哪种环境下活得最好,哪种环境下能活。当然,尽最大的可能找到少用或不用掺土壤的种植方法。”
“笙妹子,慢些讲,等我写完”,季承和飞快运笔。
胡大牛蹲在一边认真地听。
其他妇人也蹲坐在一边,偏着脑袋,眯着眼看白笙讲话,季承和记录。
白笙倒了一杯水润了润喉咙,接着缓声道:“万一必须要掺入土壤才能更好地种活庄稼,那么我们就从别的地方运土壤过来,再艰难也要做下去。
改造沙漠本就是很艰难的,但是若改造成功了,咱们踏沙郡就多了千万顷田地,老百姓也不会饿死。
咱们这代人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做不完还有下一代人。就像蚕食桑叶一样,一点一点地蚕食沙漠,总有一天咱们会让绿色覆盖整个大漠。”
季承和听得心潮澎拜不已,握着笔的手微微有些颤,笙妹子这份坚韧和执着,怕是很多男子都不及吧。
胡大牛和那些妇人眼睛里的光越来越亮,这些听起来让人筋骨舒展的话,从来没有人给他们讲过。
白笙继续道:“除了掺入纯土壤,其它腐质性东西也可以代替纯土壤,比如腐木、腐叶、腐草等等。
有不少植物在沙漠是可以成活的,比如红柳、胡杨、沙棘、仙人掌、骆驼刺等,咱们可以大面积种植,然后砍伐之后发酵腐蚀,一样可以代替纯土壤混入沙土中。
因为改善沙地的根本目的就是增强它的保水性和营养性,这些腐质都具备。”
季承和顿时两眼放光,激动道:”这是好办法,不用向远处求土。“
白笙其实还有一个大胆的预想,她犹豫了一瞬道:”我曾在一本奇书上看过,只要一个地方的植被覆盖达到一定水平,就可以形成良性气候循环,改变当地的气候环境。比如会定期下雨,引起气温变化等。
如果经常下雨,沙漠也会生长很多植物,枯枝败叶掉落沙漠,时间久了,一样可以改善沙土。
前期,我们可能会非常辛苦,但是一旦将沙漠推向良性气候循环,就不用人出力了,可以坐享天时地利的自然条件。”
季承和听到了一个很新鲜的词汇,他有些不理解,“良性气候循环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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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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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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