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历史小说 > 带着史前生物,征战三国 > 第七十四章:展露诗才,卞玲珑的震惊
  袁术一脸得意,似乎觉得,自己能够靠着出身,压袁绍一头,是一件多么光彩的事情。

  但是殊不知,此时的他,早已经人心尽失,整个洛阳的士子,都对他没有了好印象。

  中华,千百年来,都是礼仪之邦,人们喜爱谦逊有礼之人,厌恶仗势欺人的小人。

  袁术刚刚的行为,正好就是仗势欺人的典范。

  如此蠢货,也就难怪,在群雄争霸之时,他手握富裕的淮南地区,却搞得整个淮南乌烟瘴气,民生凋敝,甚至出现了平民百姓易子而食的惨剧。

  性格、眼见,决定一个人的命运,看来是有一定道理的。

  相比之下,袁绍的确要比他优秀太多了。

  袁术一双眯眯小眼扫视四周,当目光落在卞玲珑身上时,那双小眼睛突然放光,他故作潇洒的说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今日,便以这位卞美人为题,各位吟诗作赋,众位以为如何?”

  作为袁家嫡子,身份尊贵,四周众人自然不敢反对,全都点头道:“甚好甚好。”

  于是,这一次的洛阳诗会,题目便出来了,以美人为题。

  在场的士子,都知道这袁术,才疏学浅,是个草包,于是有人故意说道:“袁公子,您才高八斗,学贯古今,不如便由您开个头吧?也让我们这些才疏学浅之辈,有个参考。”

  这人话说的虽然客气,但是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在故意给袁术挖坑,想要让其出丑。

  不过,因为平日里,袁术嚣张跋扈,人缘烂到了极点,因此在场众人,没有一个人提醒他,反而还跟着怂恿道:“是啊,袁大公子您才识过人,便由您来给大家开一个好头吧……”

  面对众人的怂恿,袁术骑虎难下,只得硬着头皮强做一首,不过,他平日里飞鹰走狗倒是很擅长,书卷却并没有读过几本,他憋了半天,却硬是连个屁都没有憋出来。

  好在,他身旁一个文士在他耳边嘀咕了两句,这时,袁术才结结巴巴的道:“美人娇且俏,倚靠青楼上。头戴金爵钗,腰系翠琅轩……”

  他结结巴巴的念着,有时候忘了词,便拉着身旁的文士询问,这幅作态,明眼人哪里看不出来,这首美人乐府诗的来历。

  敢情是请了一个枪手。

  面对这恬不知耻的行径,众人内心鄙视,但是却全都不发一言。

  这才是最可怕的。

  这表明,在场士子,早已经把他看透了,已经懒得搭理了。

  为什么袁术在群雄争霸之时,身边文臣武将的质量不高,或许便是因为,他的恶名,早就在士族之间传开了,只有他自己没有意识到而已。

  诗会继续进行着。

  整个洛阳有头有脸的青年名士,纷纷登场,吟诗作赋,而内容,与刚刚袁术的那首《美人赋》,相差无几,都差不多,没有多少新意。

  袁绍也不是什么才华横溢的诗才大家,他随便做了一首平庸的乐府诗,便算是交差了。

  就在诗会接近尾声,众人开始评定这一次的优胜者之时,一个声音突然响起:“等一等,我有一首《洛神赋》,想要请在座各位品鉴品鉴,不知可否?”

  毫无疑问,说话之人,正是易鹏。

  袁绍见易鹏虽然面生,但是衣着讲究,一副斯文书生模样,还以为他是外地的名士,便点头道:“这场诗会,是为了让天下士子,尽情施展才华,因此不会拒绝任何一位饱读之士,公子,请吧。”

  易鹏整理了一下衣冠,随后在众人惊愕的眼神中,走上了高台,来到了卞氏的身旁,微笑着说道:“这首赋,是我在见了这位姑娘之后,突然产生的灵感,姑娘之美,真是世所罕见,令人流连忘返,我便把这首赋,赠予姑娘,还请姑娘不要嫌弃。”

  紧接着,他便高声朗诵起来:“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

  这首洛神赋,原本便是赞美美人的千古佳作,原作者曹植,用无数华丽美妙辞藻,描述洛神之美,堪称古往今来,描写美人第一赋。

  这一次诗会的主题,便是美人,可以说,这首《洛神赋》,也相当应景,紧扣主题。

  随着一个个美妙的辞藻,从易鹏的嘴里流出,在场所有士子,听着听着,全都惊呆了。

  尤其是那句‘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绝妙非凡,令士子们议论纷纷,惊叹连连。

  易鹏身旁的卞氏,同样大张着小嘴,露出一脸不可思议的神情。

  尤其是听到那句千古名句之后,她忍不住脱口而出,赞道:“妙,真是太妙了!”

  “这首赋,是奴家有生以来,所听到的,写的最好的赋文了!”

  此时,她双眼神采飞扬,秋水荡漾,紧紧盯着易鹏,眼神中,满是崇拜敬佩之意。

  卞氏,平生最大的爱好,便是读诗作赋,对于才华横溢的诗才大家,她毫无抵抗之力。

  易鹏刚刚所展示出来的绝代诗才,深深吸引住了她,令她内心一阵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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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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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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