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都市小说 > 张峰陈思涵 > 第119章 传说中的神情
  工业大学里面的学生们一个个羡慕极了。

  他们没有想到张峰不仅有钱,而且还和校长关系这么好。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不得不说,有钱的感觉真好。

  对于众人的反应张峰尽收眼底,实际上从本质来说,张峰并不是一个轻浮的人。张峰虽然见惯了各种大风大浪的大场面,只不过,别人夸奖他他心里面还是特别开心的。

  没有任何一个人不喜欢别人夸奖自己,除非马屁拍在马腿上。

  张峰也不例外。

  ...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各位同学,亲爱的各位来宾们...大家早上好!”

  “我是本次迎新晚会的主持人叶赫纳。”

  “我是本次迎新晚会的主持人李嫣然。”

  “我是本次晚会的主持人欧沐染。”

  “我是本次晚会的主持人方正。”

  “欢迎大家来到一年一度的工业大学迎新晚会...在这里我替...下面有请青春摇滚乐队为我们带来《无地自容》。”

  张峰上辈子的时候因为绝大多数时间都用来做生意去了,因此张峰对于学校里面的各种晚会,基本上都是没有参加过的。不仅如此,就连正常在学校里面的时间都少之又少。

  虽然张峰没有参加过学校里面的各种晚会,但是张峰对于无地自容这一首歌曲却是如雷贯耳。无地自容这一首歌曲是一首地道的摇滚歌曲,这一首摇滚歌曲特别出名。这首歌曲之所以出名,不仅仅是因为歌曲本身特别好听。而且,就连这一首歌曲的作者也是充满了传奇。

  无地自容的演唱,乐队是黑豹乐队。黑豹乐队是内地曾经最强的乐队,完全没有之一。尤其是主唱窦唯,更是被人称为窦唯大仙。

  有很多玩摇滚的都是窦唯的忠实粉丝,提到窦唯,就不得不提到窦唯曾经的妻子王菲,两人在歌曲上的造诣都特别高。

  虽然张峰不怎么听摇滚歌曲,只不过对于窦唯的相关事迹,他还是有所了解的。毕竟现在的窦唯是很多年轻人的偶像,尤其是玩音乐的一些年轻人,还有比较迷茫的年轻人。

  无地自容这一首歌曲很好听,只不过演唱起来特别难。那有没有想到居然有学校里面的乐队敢挑战这种难度的歌曲,不得不说学校里面还是藏龙卧虎的。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

  随着重金属一般的音乐节奏响了起来,紧接着就是熟悉的旋律及歌曲。

  张峰听到青春摇滚乐队演唱的一首无地自容,不由得刮目相看。张峰没有想到,在学校里面居然有唱歌这么厉害的学生,这的确让他有些大吃一惊。

  青春摇滚乐队演唱的无地自容不仅音色特别好听,而且还有一种年代的青春气息。这一首歌曲的确唱得挺好的,难怪可以作为一开始的开场曲。

  随着歌声响起,下面的同学们开始跟着一起唱了起来。

  无地自容这一首歌曲特别high,同学们喊的撕心裂肺似的。

  很青春、很懵懂、很摇滚,没错,这就是青春的感觉。

  张峰在很长一段时间,虽然他的身体的确是特别青春的,只不过张峰的思维以及他的精神是彻彻底底的成年人。准确的来说是中年人。

  张峰感觉自己距离青春的气息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现在听到这一首歌曲,再感觉到周围的这一些氛围。知道张峰有一种特别青春的感觉。

  人生在世,赚钱是手段,但是绝对不是人生的目的。

  享受生活,享受青春,这是张峰现在的生活态度。

  无地自容,演唱结束之后,紧接着就是雷鸣般的掌声。

  对于学生们来说,这不仅仅是一首歌曲,而是激荡的青春。

  因为有这一首歌曲作为开场,同学们一个个都聚精会神的。

  张峰正在观看节目,另外一边陈振华跟刘海却没有跟着继续看节目,反而是走到另外一边还是认认真真的观看学校里面有没有适合自己的女孩子。

  陈振华跟刘海两个人都是单身。

  陈振华很内向,刘海却不内向。

  刘海谈过好几个女朋友,只不过刘海谈的每一个女朋友时间都不太长。

  刘海长得不怎么帅,但是刘海撩妹的手段却要比陈振华的手段更为高明。刘海谈恋爱、交女朋友,最厉害的手段就是足够的讨好。

  无论这个女孩子对他怎么样,刘海都会一如既往的对这个女孩子好。为了讨好这个女孩子,刘海什么都可以不在乎。

  刘海追每一个女朋友,他都会使用这种手段。为了女朋友可以低声下气,为了女朋友可以做任何事情。

  哪怕是这个女孩子对刘海爱搭不理,刘海依旧是穷追猛打,特别有耐心。

  刘海的这种行为,再过10多20年,在互联网上会被称之为舔狗。

  只不过,现在的这种行为大家并不觉得是舔狗,反而觉得特别深情。

  因此,刘海在工业大学有一个外号:那就是工业大学第一深情。

  再过20年,他的外号会变成工业大学第一舔狗。

  虽然刘海是张峰的兄弟,但是对于刘海的这种行为,张峰还是挺看不上的。只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由以及爱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以及方法。虽然刘海的这种舔狗行为特别不好,但是在当前这个时代以及后面的时代来说,通常情况下,舔狗舔狗,应有尽有。

  比起很多单身的同学来说,刘海的这种情况也不算是特别差。

  一个又一个节目被搬上了台上进行表演。

  这些节目很多,有唱歌,有跳舞,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节目,就比如说杂技表演以及双簧。

  “上面的小品节目非常精彩,接下来有孙与夕为我们带来原创歌曲《同桌的你》演唱以及钢琴曲弹奏。”

  “孙与夕。”

  “孙与夕。”

  “孙与夕,我的女神。”

  “孙与夕我喜欢你。”

  “孙与夕实在是太有气质了!”

  ...

  孙与夕在整个工业大学里面的人气很高,一点不夸张的说,简直就是工业大学第一女神。

  喜欢孙与夕的男孩子很多,就连很多女孩子也喜欢孙与夕。

  只不过,截至目前为止,孙与夕除了张峰之外,根本就没有传出任何的绯闻。

  就在这个时候,孙与夕走上舞台,微微一笑,认真的说道:“大家好,我是孙与夕,今天由我为大家带来一首歌曲《同桌的你》谢谢大家喜欢。oh,差点忘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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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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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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