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言情小说 > 我在逃荒路上当地主悟空嚼糖 > 第104章 这叫二百几镜?
  诸葛氏拼尽全力挣扎,嘶喊:“我不是鬼!你才是!你才是!”

  刘家主好像苍老了许多岁一样,他再厌诸葛氏,也不忍心活活烧死发妻。

  拓跋静幽幽之声充满鼓惑:“刘郎主,若不当机立断,此鬼很可能再找下家,附在那些无辜的后辈身上啊!”

  刘家主倒吸口气!

  他只有嫡女,但庶子也是子!若叫恶鬼跑了,附在庶子们身上,他岂不相当于绝后了!

  最终,他将火把靠近诸葛氏,点燃她倒垂的头发。

  恐怖的惨叫声震惊半个刘家镇!

  “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诸葛氏剧烈扭曲的身影,在火光里挣扎了好一会儿才停下。

  可怜刘小娘子刚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就得到阿母被点了天灯的噩耗,再次昏死过去。

  “相信我,你们刘氏自此一定会得到上苍护佑,否极泰来!”拓跋静推辞了刘家主的挽留,也不要他金银,洒脱告辞。

  由此,刘家上下更加信奉青莲教的仁义!

  刘小娘子对阿母的惨死既心痛又愧疚,见家中刚搭建起的祠堂中竟然还挂了青莲画像,不禁心如死灰,第二天便自缢而亡。

  并州城。

  已经是儒家王女郎施粮第六天。

  咣!

  随一声锣响,流民们立即围聚过来,看今天王女郎又要揭露什么骗术!

  “全民反诈开始啦!”她喊完再敲一声锣,照例她的开场白:“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人人会格物!人人学反诈!堵住骗子的路,才能让骗子无路可走!”

  “今天给大家看的这种粉末,叫硝酸银!你们不用懂它怎么来的,只需要记住它的样子!记住这种粉末只要被亮光照射,或被火烤就会发黑!就能识破接下来我给大家演示的骗招了!”

  “骗子一般会把硝酸银粉末洒在被害人的衣裳上,或者把它泡成没有颜色的水,用笔蘸取,提前写在纸上!随后被太阳光照、或用火烤,硝酸银都能变成黑色...”

  当临时系统播报的崇拜指数中有个1000点时,王洛闻知道萧城主来了。

  此时已经介绍完硝酸银原理,她抄着手,充满无限感慨道:“防骗之术,重在防!不求你们做有智之民,但求不做愚昧之民!蝗灾之下,并州城重建,担子太重,需要你们人心向齐,协助官府,听从官府的各项条令才行。而不是把重担全压在城主府!别忘了,是城主大人体恤你们,才邀我来施粮!你们理应感激,听命萧城主!”

  萧放缰盯王洛闻有一会儿了,见她的确只在教化民众如何防诈、反诈,没有煽动流民信仰之意,才卸去杀机!

  沈主簿垂头跟在后,屏气敛息。他虽追随自家朗主多年,但仍摸不透对方喜怒无常的脾气。

  这王女郎也是运气,刚好在赞颂郎主,但凡她宣扬各种格物诡道,鼓惑流民,恐怕已经躺地上了。

  王洛闻确实不知道险险躲过一次大劫!她奉承变态将军,只是想再捞点大额经验值。哪知道此人吝啬至极,白夸一顿。毛都没再捞着!

  隔日,王洛闻惦记着她那亩荒田该长杂草了,得赶紧回去进行最后的开荒程序:除草。可不敢回去晚了,不然叫蝗虫把杂草薅了,她哭都找不着地方。

  她暂时离开一天,但施粮不能中断,否则经验值就少一天。

  如今天气热,新鲜食物储不住,就留给新2、新9二百斤生玉米。多出一百斤是以防万一,打出富裕。

  王洛闻要离城,哪怕一天,也得有个说法。

  正好程参军在,她就提了:“程大人,我师门有事,得离开一天。”

  “王女郎去哪?我派人护送你们。”

  “我两个徒弟不走。也不必派太多人,路上危险,我如今格物能力有限,仅能护住两个人。”她竖起俩手指头,晃一下。

  程参军:“不是,我派人护你,咋还成了你护他们呢?”

  “这一路尽是毒蝗虫,他们就是有百般武艺也使不出来,可不就是我护他们...呵呵。”

  “那成。就俩!不然我委实不放心哪。”

  不放心个...!

  “多谢程大人!程大人,你下巴上有脏东西。”

  程参军一脸别扭,擦擦下巴胡渣。别提了,他今天被沈休文那厮挤兑的,到底在城主府内院里,倒立着舔了上百只蝗虫。整的胡子上全是蝗虫粪!

  王洛闻假装掏袖筒,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小圆镜。“前几年格出来的二百五镜。程大人用此镜照着擦。”

  什么镜?照着擦?程参军拿过来,一照。

  喔?

  喔???

  他瞠目结舌,另只手不断戳着自己鼻尖,看着王洛闻,就像刚降生在这个世界一样,疑惑的目光惊异至极:快快快!快跟我说!这是我吗、这是我吗、这是我吗?

  时下只有顶级权贵才能奢侈的使用铜镜,而且受工业技术限制,烧铜时必须加入铅,否则炉火的温度无法烧好镜坯。这就使得哪怕打磨再好的铜镜,也因铜质不纯,出现照人不清晰甚至扭曲的情况。

  像程参军这种属官,平时都是用水照照就行了。所以不怪他激动,这是他三十年来,头回知道自己的真实模样!

  王洛闻理解他的感受,点下头。

  “刚才你说...这叫二百几镜?”

  “二百五镜!因为想要格出此物,得经过整250道烧制程序,算是繁琐了!”

  算是?这格物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格的!250道烧制程序,才得这一巴掌的小镜儿。

  程参军把胡子上的蝗虫粑粑扑拉干净,恋恋不舍还她。

  王洛闻手一抽,没抽动。

  她讪讪一笑。

  程参军使劲往她跟前一让:“这东西珍贵,快拿回去!”

  “不珍贵不珍贵,此物我还有,这个就送给程大人玩吧。”

  “还有?”程参军激动的鼻孔都粗了!“那那那...能不能...呵...这个...”他抓耳挠腮,他有个外室相好儿,想给外室要一个,又知道肯定不能白得。

  “将军若有亲朋好友喜欢二百五镜的,捕30斤蝗虫就能兑换。正好,待我回来时,带上一筐。”

  “一、一筐?”这样珍贵稀罕的二百五镜,论筐吗?

  “我儒家弟子,从不虚言!”

  王洛闻在傍晚城门关闭时离开的并州城。

  护送她的两个萧氏亲兵,一个帮她驱着牛车,一个和她闲拉呱。

  “王女郎,为啥你这车顶上总绑着一个稻草人?”

  “我师徒三人游历各地,时常露宿野外,就竖起稻草人,让歹人、野兽远远看去,以为有壮汉保护。时间久了,这稻草人就走到哪,带到哪。”

  天黑下来时,三人走到了嵌入武装训练场的位置。

  王洛闻从升降口踩过,开启了升降权限。

  藏身在此的10个童子军身穿迷彩服,如猎豹一样潜出地面。他们都戴着夜视仪,很精确的将麻醉弩针打进这两个亲兵体内。

  王洛闻手一挥,牛车不见!装甲车出来!

  系统空间内,正准备入睡的神兽羊驼被突然出现的牛车吓一跳,它踮着碎步跑出草棚,啐那憨厚老牛一口,才重新躺回去。

  待进入青州界后,新10叫醒王洛闻,问:“女郎,直接回新农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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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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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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