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言情小说 > 快穿:没剧本,我佛不了了新木 > 第77章 「16」得宠的我和假千金
  “不必,别烦我!”刘天皱着眉头,眼睛专注的对视胡轩的眼睛。

  在胡轩以为刘天专注于他的时候,刘天快速上前一步,带走了篮球,触地一拍,篮球到了刘天手里。

  她一手抱着罗铭,一手托着篮球,莫名有些熠熠生辉。

  “你、你?!”胡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怎么会,不是一个梦吗?怎么还真被这个小姑娘抢走了!

  刘天把篮球扔进胡轩怀里,不理会他,抱着罗铭走了。

  胡轩反应过来,跟上刘天。

  “小老大?!”见刘天不理他,他又走到刘天的另一边,“小老大,你怎么这么厉害。”

  刘天还是不理他。

  “你看你,上学怎么还带个孩子?!”

  听到这里,刘天停下脚步,问:“你有办法?”

  “那当然!”

  刘天站在教学楼门口,看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人,又看了一眼肚子突起个包的胡轩。

  那是罗铭的屁股!

  罗铭现在正在胡轩的衣服里,挂在胡轩身上。

  宽大的校服严丝合缝的遮盖了罗铭的踪迹,如果不是知道罗铭在胡轩衣服里,刘天只会以为这个插兜少年屌屌的,不会想着他插兜的手,托着一个小孩。

  罗铭刚开始不同意离开她,不知道胡轩悄悄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他就同意了。

  刘天想不明白,把这归结为男生突如其来的奇怪友谊。

  “走啊!”对着忽然停下的刘天,胡轩回头招呼了她一声,大步迈上台阶,肚子上有个孩子,他却丝毫不受影响。

  刘天无奈,跟上雄赳赳气昂昂的中二少年。

  到了一个二楼教室的后门口。

  “我就在这了,你是哪个班的?”

  胡轩现在才想起问刘天是哪个班的,刚才只互相道了两个人的名字,他就开始了激动的吹捧。

  说自己打球多么厉害,不光夸自己,还夸刘天。

  刘天眉头微皱,眼珠转到胡轩肚子上的凸起。

  “你放心,我自己一张桌子,不会被人发现。”胡轩颠了颠手里的罗铭,继续问:“你在哪个班,放学我给你把人送过去!”

  “668”刘天嘴唇微抿。

  她不想第一天就逃课,老师见新生没到,肯定会给家里打电话,没有人有时间。

  罗铭又不能跟着她上课,肯定会扰乱课堂。

  虽然眼前的人恶劣了些,毕竟是学校里的学生,肯定不是坏人。

  刘天心里天人交战,不断试图说服自己,可还是心里烦躁,放心不下罗铭。

  突然听到一声激动的吼声:“这真是缘分呐!三十多个普通班,你竟然和我一个!”

  烦恼一下子被打散,刘天更多的则是忧愁。

  这到底是几辈子攒下来的孽缘,她要跟这种孽障一个班!

  想起他一路的唠叨,这种又拽又屌的狗子,她不知道怎么好。

  原本想着这次之后,给他送点好吃的,以后不再有交集。

  没想到啊!没想到!!她怎么这么命途多舛。

  刘天僵硬的扯起嘴角,眼睛被挤出笑容,皮笑肉不笑的道:“可真巧!”

  “可惜啊,个子矮了些,要不然还能和我做同桌!”胡轩轻轻摇头,颇为遗憾。

  刘天:大可不必!

  “对了,提醒你一句。目前只有赵琴没有同桌,在第一排,你坐在她旁边的时候小心点,她这人性格怪,还阴晴不定!”

  说完,胡轩进径自进了屋子。

  刘天从前门进去,就见胡轩在和别人说话。

  “你的篮球呢?不是从来不离手!”

  “当然是怕给你们这群猴子祸害了,藏在操场第三棵杨树后边的草丛里!”

  刘天:这二货,藏的怕是个寂寞!

  刘天看着他滴溜溜转的眼珠,应该是想怎么悄无声息的放下罗铭。

  她无奈扶额,看来这货脑子是不够用啊!

  可也不用说这么具体吧?说是操场,别人即便知道他在哪里玩球,出去怎么也得找一会儿。

  现在倒好,目标明确,到那就能找出来。

  他可真是个无可救药的大聪明!

  刘天定了定心,为这种没心的中二少年操心,她简直就是自找苦吃。

  她走到一个看书女孩的旁边,询问:“我可以坐这里吗?”

  女孩微微点头,重新把目光放到书上。

  刘天放好书包,收拾好自己的书,仔细看了下旁边的女孩。

  她长了一张可爱的脸,大大的眼睛,不像胡轩的眼中藏着她看不懂的故事,她的眼睛很明亮,透着希望和成熟。

  这样的反差,让刘天一下子把她的相貌刻到了脑海里,比漫画走出来的胡轩还清晰。

  刘天又打量四周。

  四处都是书,每个人前面都有一堆,如果不细看,都看不到有人,个子不高的人低下头,你都看不到后面有人存在。

  想想,她的高中好像也是这样,每天都是学习和做题。

  高三是令人睡梦中惊醒的梦魇,也是铺满阳光的青春年少,是无尽的黑暗,也是黎明破晓前的积攒。

  刘天重新面对这段时光,她不明白自己心里的感受。

  早在前段时间,她暗自做了一个决定,既然吴玉那么喜欢当医生,她又没什么愿望,就让她替吴玉完成救死扶伤的梦想。

  重新熟悉知识后,她只需要每段时间进步一些,就能从容不迫的考上一个医学校。

  考上大学之后,尽力而为,能做多少是多少,她也算为自己和吴玉努力过了,不负她对吴玉的喜爱,也不负吴玉对她的体贴。

  人越来越多,很快迎来了第一节课的上课铃。

  刘天很久没有坐到这种环境中,心里有些紧张,脑海中突然想到后面的弟弟,回头看了一眼,已经见不到胡轩的脑袋。

  他那么高的个子,最起码有180,低头也不能全都遮住,他到底在干嘛,她弟弟又在哪儿?

  刘天拧着眉头,听到一声开门声,她本能回头。

  阳光洒在来人身上,来人身穿黑色的裤子,白色的上衣,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

  他戴着一副金框眼镜,显得文质彬彬。

  他缓缓走上讲台,似乎生来带笑,一张脸都是温柔的色彩。

  讲台下的人们窃窃私语,他眼里的笑容更和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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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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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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