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简直就是瞎胡闹。

  不过再一看写在那些红色绿色纸上的标语,他就不淡定了。

  人才啊!

  当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怪不得那位神秘大老板敢派这个姓周的年轻小伙子过来收购鞋店。

  “哎,老陈,发什么愣呀?铜锣给我,准备卖鞋子了。”

  周文景一把抢过铜锣。

  他也不怯场,直接就敲开了。

  “梆梆梆!”

  响亮的铜锣声顿时吸引了更多行人的关注。

  布置得像个灵堂,又在敲锣打鼓,不知情的人还真以为在操办丧事。

  周文景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千方百计吸引行人。

  这叫广告效应。

  当然,古代的各种商业运作还很稚嫩。打广告还停留在十分落后的原始阶段。比如口口相传之类。

  周文景弄的这套促销手段,即便在二十一世纪都让无数人冲动的买了单。

  放在落后的古代,简直不敢想像。

  很快便有行人走过来一探究竟。

  “随便挑,随便选,这一堆鞋子,不论大小、档次,一律六十文一双。”

  这些鞋子的正常市场价,一双能卖到一百文左右。

  好点的甚至能卖到一百三十文。

  周文景为了吸引顾客,也是拿出了十足的诚意。仅售六十文一双,足以让顾客心动。

  “嘿,这鞋子质量可以啊!今儿个赚到了。”

  一名行商打扮的男子,蹲下身,挑了三双合脚的草鞋,痛快的付了一百八十文。

  明朝时期,路面大多是泥巴路。

  老百姓出行,基本靠两条腿行走,所以很费鞋。

  可不像二十一世纪,火车、公共汽车、飞机、轮船多种出行工具可供你选择。

  至于马车,那是权贵们才有资格享受的出行工具。

  普通百姓也就只配用羡慕的眼神远远看着。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啦!买到就是赚到哟!”

  开了第一个张,周文景更加卖力的吆喝。

  围观、选购的顾客也是越来越多。

  货物齐全,打堆如山,趋者从众。周文景深谙其中的道理。

  随着挑选的顾客越来越多,他们开始抢购。

  因为担心下手太慢,合适的款式,合适的尺码被别人抢走。

  人嘛,都是自私自利主义者。

  羊群效应开始显现。

  把鞋店转让给周文景的陈老板,看傻了眼。

  他开店几年,生意一直冷冷清清,每天都在苦苦煎熬。

  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同样的店面,同样的货品,换一人经营,瞬间人气爆满。这就是水平啊,他意识到与周文景之间的差距有如鸿沟。

  “哈哈,这可是一双皂纹靴啊!老板,这个也是六十文一双吗?”有人在鞋堆底下翻到了宝,高兴得大笑。

  就跟买彩票中了头奖一样。

  “本店诚信经营,信用如金,只要是这堆鞋子里面的,甭管原价多少,一律六十文一双。”

  周文景一脸严肃,胸膛拍得山响。

  其他顾客看到有人捡了大便宜,嫉妒得眼睛都红了。

  一个个像是打了鸡血,抢购得更加疯狂。

  很快,周文景堆放在店铺前的鞋子卖得没剩多少了。

  “周先生,咱们要不要添些货?”

  陈老板凑到他耳边小声道。

  “不着急。”

  周文景淡淡摇头。

  刚一卖空,立刻补货,将会大大降低顾客捡漏的喜悦。

  他就是要让那些买到的人觉得捡到了宝,没买到的人后悔到跺脚骂娘。

  饥饿销售在二十一世纪,可是造就出了小米这样的顶级企业。

  放在古代,绝对可以吊足顾客的胃口。

  也会极大的提升他们的购买粘性。

  捡便宜是人类的天性。

  “各位尊客,今天没抢到的朋友不必失望。小店明天还会拿出更多的鞋子甩卖,欢迎大家前来捡漏。若是你们能够带上亲朋好友,一起前来捡漏,周某感激不尽。作为回报,也会拿出更多的好货放漏。”

  周文景把欲擒故纵用得巅峰造极。

  那些抢到的人,喜笑颜开,表示一定会帮周文景多做宣传。

  没抢到的人,嗟叹之余,打定主意明天一定要来抢两双。

  “当然啦,若是有那老板不差钱,也可以进店内选购。保证都会给出最大的优惠力度,比其它鞋店便宜一大截。”

  周文景的这些营销策略都是早就想好的。

  收购这家鞋店时,他就仔细观察过。廉价的普通鞋子占绝大多数,起码超过九成。高档次的靴子也有一些,不过很少。

  借着促销引流的东风,趁机卖掉它们,应该不难。

  还真别说,有一些顾客陆续走进店内捡漏。

  按照他们的想法,普通鞋子都已经那么便宜了,差不多是半价销售。高档靴子,优惠力度能小吗?

  趁着这家鞋店刚开始甩货,款式丰富,尺码齐全,先进去挑挑看。

  有合意的就拿下。

  ……

  到得天黑打烊,周文景清点了一下销售额,三十六两又七百八十文。

  店内的货,卖掉了约六分之一左右。

  看来,一百两银子盘下这家店,稳赚不亏。

  差不多已经回了一小半的本。

  明天付给陈老板的十两银子也有了着落。

  接下来,就是第两天后的八十九两尾款。只要不出意外,应该没问题。

  “老陈,去饭馆买些饭菜回来。你今天忙里忙外,辛苦了,额外买一只烧鸡,一人一半,也算是犒劳一下你。”

  周文景早就饿得肚子咕咕叫。

  但是做生意嘛,就这样,顾客盈门,你再苦再累也得陪着笑脸招待。

  赚钱,从来没有容易二字。

  “好嘞!”

  陈老板听到可以加餐,而且是半只烧鸡,很是高兴。

  今天跟着周文景干了大半天,充分见识了周文景的能力。他对周文景明显多了一丝敬重。

  很快,老陈就把饭菜买回来了。

  香味四溢,馋得周文景不行。

  两人一顿狼吞虎咽,把肚子填饱。

  “老陈,你的烧鸡怎么不吃?”周文景好奇的问道。

  陈老板讪讪笑道“嘿嘿,实不相瞒,这几年自打开了这家鞋店,日子一直过得紧巴巴的。我准备带回家给妻儿尝尝。”

  “你倒是一个顾家的好男人。行了,早点回去吧,明天记得过来帮忙。”

  两人一起走出鞋店,锁好店门。

  钥匙仍被陈老板掌管着。

  没拿到所有的转让费之前,他对周文景仍然存有很强的戒心。

  毕竟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对此,周文景并不在意。

  防人之心不可无,谨慎一些是好事。

  “周先生是回你主人的府上住吗?”

  陈老板打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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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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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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