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成蹊和温撷秀都是天才,跟天才说话的好处就是,你从来就不用重复。
说一次就懂,教一回就会,真的省力极了。
而且,有一句话说“天才只跟天才做朋友”,此话诚不欺我,反正她觉得邹衡玉也听懂了,看他好像胆子很小,面乎乎的,居然也挺聪明的。
所以说完了之后,放着他们去思考,唐时锦就自己出去转了一圈儿,假装是叫别人拿来的,其实是从空间里拿了一些草莓出来吃。
这会儿草莓还没普及,她种的是普通草莓,但是在空间里种出来,就格外大,又红又甜,唐时锦分了一盆给平儿影卫他们吃,自己也端了一盆进去吃,桃成蹊看了她一眼,唐时锦就随手递给他一个。
桃成蹊:“……”
他都习惯了。
于是他就接过来,咬了一口,斯斯文文的吃完,才道:“可行。”
“何止可行!”邹衡玉道:“此事大有可为,若是早有了这个,当初王爷的国恩学堂,诸位大人也不必为此争辩许久!一年时间就足够了!甚至一两个月,就可以教孩童学会!当然了,之后,还需要一些用这个‘拼音’标注的书籍!之后这些孩子,不需要先生反复的念诵,就算一时忘了,也可以自己学习,到时候不论是聪慧的,还是刻苦的,都可以渐渐从中脱颖而出!余下的贪玩庸碌的人,也不必再耗费太多精神,这就完成了一次优胜劣汰……”
他侃侃而谈,一直说完了,才道:“不知王爷是从何处学来的?”
唐时锦毫不犹豫的把锅甩给了徒弟:“是我徒弟莲生学来教我的。”
“原来如此!”邹衡玉道:“那王爷可要推进此事?”
唐时锦问:“你为何对这事儿这么积极?”
邹衡玉有些不好意思:“下官少时家贫,时常在私塾外头听人读书,可是听人读书的时候,不知道字形,终于有机会在亲戚家中看到书了,又不知字音……直到如今,下官都时常思及那时的困窘。”
唐时锦点了点头:“既然你们都觉得可为,我回去跟皇上商量商量吧。”
邹衡玉起身道:“下官替将来受惠的学子多谢王爷。”
唐时锦笑了一声:“你们都很喜欢替旁人谢啊!你跟小撷儿都是厚道人,这方面就跟我六哥不一样了,我六哥促狭的很,你们要小心被他骗!”
桃成蹊简短道:“玉壶冰。”
他的意思是,我的玉壶冰压过了你,所以你最近看我哪哪都不顺眼。
唐时锦绝不承认自己是一个小气的人。
哪怕她曾经因为跟江大人道了一回歉,就找补了好几回……也仍旧深深认为自己是一个超级大度的人。
她一点不心虚的反驳:“揭短不避亲!”
桃成蹊:“……”
厚道两人组:“……”
等唐时锦回了宫,就跟炎柏葳聊了聊这事儿。
然后她很认真的写了一份教材……虽然汉语拼音确实很简单,知识点一点都不多,但她还是写烦了,于是就叫人把邹衡玉叫了来。
很简单,她教他,然后让他写一份教材出来,然后他去教翰林院,再一步步扩大范围,同时还得重点照顾国恩学堂那边。
邹衡玉认真的听完了,然后小心翼翼的表示,他其实已经写了一些在家里。
唐时锦就叫人取了来,看了看,居然已经涵盖了八成的知识点。
她发现这个邹衡玉,可能就是走这种路线的,反正看他总是面乎乎的,其实本事很强悍。
于是两人又花了几天时间,把教材最终完善了。
过程中,还出了个事儿……因为这个锅,唐时锦推到汤莲生头上了,但是忘了跟他套词儿,结果还有人听说之后过去问他。
幸好汤小狐狸反应快,没有露馅儿,又因为邹衡玉毕竟还不熟,很多底子不能跟他说,所以汤莲生还得避开他,跟唐时锦商量了一个说词,又加班学会了拼音。
但反正这事儿跟阿拉伯数字一样,起初难,学会了之后就非常容易又非常方便。
而且拼音适合启蒙,这些已经饱读诗书的文官们都用不着了,但即便用不着,这些人仍旧很积极的在学习,这是个态度问题,向皇上靠拢……这年头就讲究这个。
而且那个写戏子鹰的辜东陌,还又写了一篇文章,写了这种注音方式和原有注音方式的对比。
妙在这明明是一个学术问题,他却写的非常的鲜活拟人,形容原有的注音方式是丈八大汉回襁褓……意思是我都认识字了还注个什么劲儿,真是又犀利又搞笑。
唐时锦明白了,这位是冲着她来的,这个人显然比较傲,他不拍她马屁,只是想引起她的注意力,然后主动去找他。
但因为他确实有才,就连“戏子”的说法,其实也不算错,只是往险奇上写,以求抓人眼球。
这种方式,唐时锦还是能接受的……毕竟,想出头是人之常情,哪有什么正途不正途的,只要不害到别人就是本事。
于是唐时锦就把他叫了过来。
很好,又是一个灵秀美少年,才十九,模样干净的跟玉雕出来一样,就连那傲气,都漂亮有味道。
唐时锦问他:“你想投效我?”
她问的直接,他答的也干脆:“是!”
唐时锦道:“那我给你一刻钟的时间,你现在可以开始说了。”
辜东陌叉手为礼,仪态宛然翩翩少年,可开口便是风雷:“当年王爷挟恨回京,执掌总缉事厂,昏君妖妃,满眼乌烟瘴气,王爷要拨乱反正,为皇上架桥铺路,王爷要的是一把开山斧破天刀,故此才有了桃六郎;但如今,朝野上下,已是如日方升,日新月异,王爷所做的,例如国恩学堂、例如信政司、每一样看似寻常,却都计之百年,思虑深远,故此时,王爷需要的不再是风雷刀剑,而是一只点晴笔,一朵锦上花,为王爷摇旗呐喊,赢粮景从!而王爷所为,俱是前无来者,闻所未闻之事,故,此事……”
他顿了一顿,傲然一笑:“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
唐时锦:“……”
行啊,这孩子真是劲儿劲儿的。
这番说词、这个胆气,也很合她的胃口。
并不是说桃六郎就做不了点晴笔锦上花,而是他说出的这番话打动了她。
这个国家愈是昌盛繁荣,涌现出来的人才,也会越来越多,到处都是,可是这种事情,也是要看眼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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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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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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