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群众其实根本看不到曜变盏的细节,但是这种事情,关键是气氛。
所以大家的情绪是非常投入的,不时的各种吸气,欢呼,紧张极了。
最早的那只曜变盏,被桃相取名为鵸鵌曜变盏,本来就是罕见的珍品,接连三只碗都败了,第四只碗捧上来的时候,陆平一眼看到,就发出了一声惊呼。
真的漂亮,光芒交映,满堂生辉!
于是这个曜变盏,成功的把“守擂”的鵸鵌曜变盏给比了下去。
之后的三只曜变盏,也全都败给了这一只,只余下了最后一只。
巧的是,捧着最后一只的,就是去见过唐时锦的陆家父子,站在这儿的是陆公子陆修远,据说这只碗,是他烧出来的。
如今只余下了最后这一只,他又一点不积极,大家都以为他们这是自动认输了。
陆平与陆家同姓,又是同好,一向走的很近,便笑道:“贤侄不必多想,曜变盏能烧至如此美轮美奂,也是难得了!输了也是常理之中。”
陆修远一脸憨厚的笑了笑:“多谢世伯,其实是我无意中烧出了一个未曾有过的样子,心里没底,故此不急,想等最后请几位大师好生瞧瞧。”
一边说着,就打开了盒子,小心的把碗捧了出来。
陆平看了一眼,就道:“油滴?”
大家一听说是油滴盏,顿时就失望的唉了一声。
油滴盏其实也算是上佳了,但已经有了这么多的曜变盏,珠玉在前,就显得他这个有些不出奇了。
但随即,陆平又道:“不对,鹧鸪斑?”
几个评判都不由得皱眉,油滴盏和鹧鸪斑,外行分不出来,可在内行眼中是有明显区别的,这也能认错?
大家围拢过来,然后纷纷愕然。
怪不得陆修远说是一个未曾有过的样子,这只盏,还真有点不好区分。
油滴盏大都是小圆点儿,晶斑是银白色的叫做“银油滴”,赭黄色的叫做“金油滴”,而鹧鸪斑大多为白斑,形状略微不那么规则,就像鹧鸪鸟的羽毛。
可这个,全都不是。
这个建盏的釉面,极为光亮晶莹,黑的近乎于蓝,而斑点,却是一种多边的,放射状的,非常明亮耀眼的银色,中间还有一团略大的圆点,捧在手中看的时候,有一种浩瀚的,几乎要被吸入一般的感觉。
其中一人,忽然猛的抽了口气。
旁人道:“杜老,怎么了?”
那杜老颤声道:“你们还记不记得……古籍中曾说,有人烧出过星空盏?斑点四角或六角,有闪烁之感,有如夜空之星?”
“对!对啊!星空盏!!”旁人顿时也想了起来,指着中间:“还有月华!!众星捧月!这分明是众星捧月啊!!”
陆修远憨厚的笑容,猛的扩大了。
烧出星空盏的,就是他们陆家先祖,但即便是他,烧出的也只是褐斑星空盏!
要知道,建盏之中,要烧出这种明亮的银色,是很难很难的,有可能一口气大了,一根柴多了一厘,就会泛灰了……一个匠人一生,都未必能烧的出一只满意的建盏,可是他,不但烧出了星空,还烧出了月华!
他烧出了前无古人的众星捧月盏!!
在场的都是行家里手,虽然这种盏之前没有见过,但哪种工艺最难,这些人都清楚的很。
这只盏不管从哪方面看,都极其难得,且更难得的是,陆修远如此年轻!
众人纷纷赞叹。
连章无极和桃三郎也觉得稀奇,这只盏,把那种星空的浩瀚感,宇宙苍穹的虚渺感都烧出来了,确实是难得一见的珍品。
最终,毫无异议的,这只众星捧月盏,得了魁首。
陆修远当场跪下,向着章无极道:“草民愿将此盏,献于庆王爷。”
章无极一愣,道:“哦?如此珍品,你不必如此。”
陆修远道:“草民知道庆王爷绝不会贪图我们的盏,但是我与爹爹走投无路之时,去投奔王爷,王爷不光救了我们,还救了建盏!若无王爷,哪有我们今日?草民与爹爹早就商量好了,此盏若能夺魁,一定要献于王爷!这众星捧月盏本就该是王爷的!只有王爷才称的上众星捧月!”
章无极与桃三郎迅速交换了一个视线。
因为这算是建盏复烧之后的首次盛会,虽然造势是为了卖建盏的,便如果魁首主动献上,那是佳话啊!佳话显然比单纯的银子更值钱。
所以章无极便和颜悦色的道:“既如此,本官便斗胆做主,替王爷收下了,定会妥善保管,回京之后,献于王爷!”
陆修远大喜:“多谢章大人!多谢!”
漂亮!
这事情,实在是干的漂亮。
如此收尾,确实是一段佳话。
不光庄貊,其它来此的文人,亦是亢奋不已,灵感爆棚,要知道,如此盛事,哪怕没有庆王爷的号召和承诺,也是要流传青史的,为此写诗立传,简直就是荣耀啊!
于是建盏大比之后,文章出现了一次井喷。
有写文记述此事的,也有写诗赞美建盏的,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庄貊发现,文人们,还真的是像唐时锦说的,很喜欢“挟带私货”。
尤其建盏没落已久,为了爱好建盏来此的,寥寥无已,大多都是为了庆王爷而来,所以有极多的文人,在诗文中对唐时锦歌功颂德,或者表示自己的敬仰投效之心,或者表述自己求学的辛苦的。
而他们,因为得了元阆仙透题,再看这些人时,实在是觉得蠢。
明明知道她不通诗书,这不是俏媚眼做给瞎子看吗?
要表忠心要卖惨,等你先抱上大腿再说啊!
其实唐时锦的要求,还是很容易理解的,不是说你要干巴巴的,不能抒情,而是你不能抒你自己的情,要抒也是抒建盏的情……
桃三郎没立刻就走,也与章无极一起看这些文章,然后挑着合适的,送往京城。
文人自然是翘首等待。
而在这个时间中,大家当然也要开文会,组茶局,交朋结友。
隐世派名声在外,加上文章写的很有“桃六郎味”,所以也成了大家争相恭维的对象。
有不少人看到他们的文章,若有所悟,想着修改的,庄貊等人早有防备,很晚才把文章拿出来,以至于想修改的,根本就没赶上章无极往京城送。
只要这一批送不进去,唐时锦先入为主,第二批再出头的可能性,就很低了。
而且听说章无极马上就要走了,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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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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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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