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历史小说 > 我要当明君之大隋杨广 > 第220章 杨广的惆怅
  杨广对此次征剿突厥产生的惊人战果当然十分满意。

  这一战。

  既检验了大隋军队的实力。

  又解决了北方之患。

  如此。

  杨广认为这一战用的力气有点大,差点闪到他的腰,真是属于典型的雷声大,雨点小。

  类似于全副武装准备好了,抡起拳头刚想用力打出去,却发现,一拳打到了早已腐败不堪的稻草人身上,瞬间将那只只能吓唬麻雀等小鸟的假人一拳打了个粉身碎骨。

  ……

  ……

  涿郡剩下了无数的战略物资,难以消耗,除了参战的官兵用去无数之外,剩下的,倒被各级官员,全都发了一笔小小的意外之财。

  杨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大目的如此意外完成。

  那些鸡毛蒜皮之事,他又怎会计较?

  基本上,大隋朝等同零伤亡就将突厥拿下,这样的战果,让那些被浪费的压缩干粮、罐头等东西可以忽略不计了。

  班师回朝日。

  杨广宣布,犒赏三军。

  杀猪杀羊,宰鸡宰鸭,大坛大坛的美酒如流水般抬了上来,不拘上下尊卑,只管尽情大吃大喝,真是将军百战金甲寒,不破突厥终不还。

  北方边塞事定。

  大军徐徐还城。

  回到汴梁。

  论功行赏。

  出征的文臣武将,各有封赏,三军将士,个个欢颜,无不盛赞皇帝陛下英明、圣明,杨广早已听惯了溢美之词,对于这些,他也不放在之上,只求三军心定,上下同心。

  说话的。

  这大隋朝。

  自从这北定突厥一战后,在大隋皇帝杨广的带领下,将巨大的帝国经营得风声水起,处处都是繁华似锦,花团锦簇之地。

  就连北方连绵不绝的大草原,如今,也变成了大隋铁骑的牧马场,每年出产十余万头上等好马,供给骑兵们所用,那些搬迁至草原的牧民,也不再像往日那样,不受拘约,如今,这些版图,全都纳入了大隋朝,沿着草原最边线上的那些荆棘之地,大隋朝也扯起了一人多高的铁丝网,以为界线。

  至于东方。

  杨广推行的逐步蚕食术,已经显现了卓越的成果,渐渐将高句丽人的活动范围压缩在了自高丽半岛向东北方向延伸的一条狭窄地带,如此,也惹得高句丽人有些按捺不住狼子野心,可是,碍于大隋朝猛虎一般的发展趋势,高句丽人,亦不敢轻举妄动。

  ……

  ……

  大业九年,平安无事,时间亦缓步向前,来到了杨广到大隋后的第九年,大业九年,即,公元613年。

  一声春雷。

  万物复苏。

  遥远的江南之地,头戴斗笠的老农甩着手中的鞭子,吆喝着老牛在田里缓缓向前走着,锃亮的两片犁铧将黑黝黝的泥土浪分两边,耕出一条笔直的线,向远处走去。

  树梢上,一对叽叽喳喳的紫燕子,时不时垂头梳理着羽毛,远处,笔直的炊烟直冲天际,扑鼻的饭香,从锅里透出来,让人直咽口水。

  杨广坐在河边,在鱼钩上挂上鱼食,将手中的钓竿远远抛到了远处的水里,眼晴盯着水面,一眨不眨。

  旁边。

  王东洋垂手而立,大气也不出一下。

  一连数日。

  每天。

  杨广都会在傍晚的时候,来汴梁城皇城门口的护城河畔垂钓一会,坐在杨柳荫下,一边盯着水面发呆,一面默默想着心事。

  他最近一直在琢磨大隋朝的未来和命运,听上去,这样的想法似乎是那样的漫无边际和可笑,若是站在更高纬度上看待人类的命运,想必,这颗蓝色星球上的一切生命,无非都是茫茫宇宙中的一粒尘埃,甚至,包括这颗星球,也不过是一粒尘埃。

  但是。

  若是落实到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个人头上,就不可用尘埃来形容了,因为,每个人来到这个尘世间,总归,是带着某种神圣的使命而来,有的人是手掌江山、脚踏乾坤;有的人是为了改变整个家族的命运;有的人是为了守护父母儿女,兄弟姐妹;还有的,是为了让自己成为别人的希望……

  而杨广。

  他跨越千年,来到大隋,又是因为什么呢?

  是为了改写历史么?

  是为了改变隋炀帝的命运么?

  是为了让大隋百姓于二代多败家的魔咒面前,挣脱“王朝兴、百姓苦;王朝败,百姓亦苦”的宿命,过上远离刀兵,安居乐业的日子么?

  还是。

  为了后宫中那些女人,为了改变她们的命运,而来到这里?

  杨广一度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之中。

  他现在有些惆怅。

  惆怅是因为,随着大隋朝的国力日增,杨广无论做什么事情,几乎都心想事成,这种感觉,太好了吧。

  这种感觉让杨广忽然有了一种失去目标的错觉,让他坐在树下垂钓的时候,常常会想到自己的命运,想到自己穿越来到这里之后,一举一动,不再只是思考个人的行为了,而是要将自己的命运与大隋朝休戚与共,这样,似乎才能对得起金殿上的文武百姓称他的那声“陛下”。

  杨广缓缓将身子靠在柳树上。

  他的目光。

  落在河中一圈圈的涟漪,涟漪起处,一尾灰色的竹夹鱼已经上钩,杨广屏气敛息,扯着钓竿,将鱼线绷紧然后用力往后一甩。

  “啪”的一声。

  一尾活蹦乱跳,足有一斤半重的鱼儿,就落入了草丛中。

  王东洋赶紧抄起网兜,对着那鱼一抄,将其抄入了水桶中。

  ……

  ……

  现实中的杨广如此悠闲,他将历史上公元613年,隋炀帝再征高丽的失败一事,于时空错乱中,在自己身上彻底改变。

  他已将杨玄感收拾了,杜绝了杨玄感于今年的起兵谋反。

  而远在大洋彼岸。

  公元613年,盎格鲁人在诺丁郡的切斯特获胜,把占领区扩大至西部的爱尔兰海岸。到了此时,盎格鲁——撒克逊人才定居下来。从此,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就成为大不列颠岛的主人。

  欧州,也即将向着更高层次的文明迈进了。

  他也不急着打高句丽。

  现在。

  大隋朝天下承平,杨广所做的,仍是休养生息,努力增加人口和粮食产量,同时,将民生予以更好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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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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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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