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马亮等四人进到帐中,大帐里,包括杨广和后宫嫔妃以及那些伺候的太监宫女们在内,足足四五十号人的目光,齐刷刷投向了他们。
四人面圣。
山呼万岁。
“草民拜见陛下,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杨广的目光,直接落在了何牧的身上。
他见何牧看上去虽然不过八九岁的小孩童的模样,但是,却学着大人的样子,像模像样的跟着大人作揖打躬,嘴巴里也十分清脆悦耳的说着参拜之词:“草民何牧,拜见陛下,愿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杨广不由笑了。
这个小孩,伶俐。
看他的穿衣打扮,以及那一对滴溜溜乱转的大眼睛就知道了。
只见他。
圆圆的娃娃脸,点缀着一排好看的刘海;刘海之下,嵌着一双不断眨动的黑葡萄大眼,光泽晶莹剔透,鼻梁笔直,可见倔强,长长的睫毛,倒恰如蝴蝶的翅膀。
身上穿的虽然是粗布麻衣,可是,衣扣整齐,下摆干净利索,脚上,一对小小的黑布鞋,恰如两只小小的船儿,载着一对嫩藕。
说话。
清脆悦耳。
打躬。
像模像样。
不要说杨广了,就连坐在他旁边的萧皇后那些嫔妃们,看到了这个聪明伶俐的小孩子,一个个也稀罕的不得了,若不是因为杨广在场,恐怕,她们早就争先恐后的将何牧叫到自己的身边,抓盘中的那些果子给他吃了。
杨广微微笑道:“好……免礼,小娃娃,过来,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了?在学堂,都学会了什么东西?会不会背诵诗歌?”
何牧身边,马亮与何牧的父母,一个个都将目光落在何牧的嘴上,看他们的表情就知道了,他们真怕何牧怯场,回答不出皇上的话。
不过。
他们多虑了。
何牧立刻朝前走了几步,蹬腿攥拳,又朝杨广揖了揖,说起话来,也如同铁锅炒豆子一样嘎嘣脆:“禀告陛下,学生何牧,今年8岁,今已学到《大隋扫盲初级读本》第12课,《锄禾》。”
杨广眼睛一亮,他笑眯眯道:“是嘛?那好,那你就背这一首锄禾给寡人听一听,让寡人看看,你背的怎么样?好不好?”
何牧点了点头:“好。”
“悯农……作者:杨广,锄禾……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天呐!
想不到杨广贵为大隋朝的堂堂天子,居然堂而皇之的盗取唐代诗人李绅的大作,而他身居高堂之上,居然脸不红,心不跳,甚至还摇头晃脑,跟着何牧一起吟诵起来。
真是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可是。
没办法,此朝此代,离李绅的出生,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这错乱的穿越,若是让了解内情的人知道了的话,一定会弄个啼笑皆非。
此诗。
其实。
还要待过若干年之后才能现世。
那应该是许多年之后的某一个夏天,李绅回故乡亳州探亲访友。恰遇浙东节度使李逢吉回朝奏事,路经亳州之时的事。
因为,他们二人是同榜进士,又是文朋诗友,久别重逢,于是就饮酒叙旧盘桓一日。
这天,李绅和李逢吉携手登上城东观稼台。二人遥望远方,心潮起伏。李逢吉感慨之余,吟了一首诗,最后两句是:
何得千里朝野路,
累年迁任如登台。
李逢吉是想说,如果升官能象登台这样快就好了。
而李绅,此时却被另一种景象感动了。
他远远的看到了田野里的农夫,在火热的阳光下锄地,不禁感慨万千,随口吟道:
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
粒粒皆辛苦!
李逢吉听了,连说:“好,好!这首作得太好了!一粥一饭得来都不易呀!”
李绅仰天长叹了一口气,接着又吟道:
春种一粒粟,
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
农夫犹饿死!
大概,当时就是这么个情况,这首悯农,主要是因为此诗并没有从具体人、事落笔,它所反映的,绝不是个别人的遭遇,而是整个农民的生活和命运。
此诗通过比较典型的生活细节和人们熟知的事实,深刻揭露了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告诉人们应该节约食物,不浪费,表现手法上亦是相互对比,前后映衬,不仅给人以鲜明强烈的印象,而且发人深省,让人一遍读过之后,立刻难忘。
而今日。
此时。
通过何牧的口中将它吟诵来后,纵然在场的所有人,都已经会背这首诗歌了,可是,仍然还是被诗歌那种悲天悯人的情怀给感染了。
许多太监和宫女也轻轻的跟着吟诵着。
“……汗滴禾下土……粒粒皆辛苦!”
杨广并没有脸红。
不论他抄袭也好,剽窃也好,他的最终目的,却绝不只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整个大隋朝所有的百姓子民。
他自认为。
自己把从现代社会所学到的知识,通过比较通俗易懂的课本编写出来在整个大隋朝推广普及的作法,其实,也不过就是把一些后人们所掌握的知识,提前拿过来与前人们分享罢了。
分享!
对。
杨广自认为分享这两个字,定义非常精准,是没有问题的。
何牧吟完。
杨广带头鼓起掌来:“好,不错,不错,那么,寡人再考一考你,九九乘法表你可曾背过?”
何牧点点头:“已经背熟了。”
“好,那么你将99乘法表背来给寡人听一下,如何?”
何牧立刻遵旨,声音清脆地将99乘法表背了一遍。
杨广见这个聪明伶俐的小孩子竟然背的丝毫不差,心中甚喜。
他想考一考何牧,于是就问道:“9×8=几?”
“72。”
“2×3再乘5等于几?”
“2三得6,5六30,等于30。”
不错。
杨广见这个孩子算术学的不错,故意想考一个难的,于是就道:“好,那寡人考你一个难的……3×15等于几?”
这……
何牧不会了。
他还没有学过两位数的乘法,所以并不敢妄言。
不过。
他并未怯场,而是朝着杨广抱拳一揖:“启奏陛下,学生还未学过,所以不会。”
“哈哈哈哈……”
杨广哈哈大笑。
他笑。
倒不是因为难住了何牧,而是他看到何牧像个小大人一样老成,不由心中感叹,这些生活在古代的先辈们,果然自有他们独特的风采。
就说这小孩,看他说话的时候对答如流,像模像样,认真的样子,也绝对不敢让人小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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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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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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