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言情小说 > 冷凌季玄 > 第377章 统子任务(27)
  想必师傅又有新鲜有趣的物件儿出炉了,水银放慢了吃饭的速度,她要磨蹭到师父吃完去药房以后,自己就开溜。午睡什么的,不要了。

  雷纲没发现徒弟的小心思,吃完饭后就去了药房。那儿也是个山洞,不过外面用石头砌了个很高的围墙。

  作用嘛,为了防止被他“偷”来的病人,在出洞晒太阳的时候看到山里的情况。对,所有的病人都是他下山以后,寻找到,打晕了带回来。等治疗完成以后,再打晕给送回去。

  雷纲就觉得,自己为了教徒弟,还真是操碎了心。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不能带着徒弟在人间行走呢?边走边治岂不是更好?

  却不知,不是雷纲不想那么做,而是不能。徒弟是女子,医者又是被人瞧不起的职业,况且,小徒弟总会一天天地长大,而古代,有七岁不同席的规矩。

  也就是说,当小徒弟长到七岁以后,他们师徒俩,便是同桌吃饭都不行了。那样在外面行走的话,实在是很不方便。

  何况,小徒弟还是国公府的千金,日后,她总要回府去的,如果在外面留下她给男子瞧病、剖尸的事情,那唾沫星子都能将她给淹了,更别提婚姻嫁娶了。

  所以无奈之下,雷纲在左思右想、深思熟虑之后,就决定了用这种方法传授水银技艺。

  当然也包括法医。当然尸体也是他下山去“偷”来的。当然也会在“处理”完后,给人还回去。

  这儿可没有福尔马林,大体老师保存不了太久。有些实在无主的尸体,才会被留下来,让小徒弟接触不同时期、不同变化状态下的验尸技术。

  虽然来回上、下山是很麻烦,好在有原主的一身武功在,雷纲倒没觉得有多辛苦。

  毕竟现在的古代,可还接受不了剖验的事情,这也是他不带小徒弟人间行走的最大原因。

  前世他看过的有些书里,描述女法医或男法医当众剖尸,还将里面的五脏六腑一一拿出来,当着众人、当着死者家属的面,再分别切开,表现自己判断的依据。

  他就是一肚子的气。法医是绝对不允许当众剖尸的,更遑论还拿出来切开?

  拍鬼片的都不敢这么拍好吧?

  所以他不但会教小徒弟中医和法医,更会将各项规则也都一一交代清楚。即使,这儿是古代,有些不该犯的忌讳,还是不能犯的。

  尤其是法医。维生者权、代死者言。尊重死者,是根本。

  这会子他去药房,就是想把要送给小徒弟的法医工具,再制作得精细一些。

  要水银去割树脂,就是想试试那东西能不能做成手套。

  这要命的古代啊,还真是缺少防护呢。他自己都沾了多少尸气了?可不能让小徒弟也受这份罪。

  他自己是无所谓,早死早回乡。小徒弟可不行。

  水银自是不懂师傅的这番苦心的。她看到师傅去了药房洞之后,就带着丫环红柳和沙棘,开溜了。

  “小姐,小姐,这儿有牛筋草。”

  才没走出多远,比水银大一岁的沙棘,就指着山石缝里的一丛青草叫了起来,跳过去就开拔。

  水银走过去,学起师傅的样子,伸出白白胖胖的手指头,就戳她的额角。

  “沙棘啊沙棘,跟你说过多少次了遇事要动脑?你这小脑袋瓜子里一天天的装的啥?”

  沙棘被戳得莫名其妙,捂着额角望向自家的小姐。“小姐?”

  此时红柳走上前,一把拉起沙棘,也戳她,边戳边说道:

  “你呀你,除了想偷吃的时候肯动动脑以外,其余时候就不如养头猪!

  这才刚走出来,你就拔牛筋草,等走进山深处了,背篓就得装满了,然后再背着满满的草再回来吗?不嫌累吗?”

  沙棘撅嘴,讪讪地扔掉另一只手里的草,看了看小姐和红柳,眼珠子转了转,又蹦蹦跳跳地往山涧边去。

  然后就发现了什么新奇一样,叫了起来。

  “小姐,红柳,你们快来看呀,这儿有6条……不对,是7条小鱼儿呢。它们堆在这水草下面,咱们快来捉。”

  水银小大人似地摇头叹气。

  这个沙棘啊,活泼有余、脑子有缺。这山涧里常年都有大大小小的鱼群,她们想吃的时候,就经常会来这儿捉。现在看到几条鱼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嘛。

  不过她脑子里想是这么想,脚下终究还是走了过去。

  天气变冷的时候,鱼群常常就会堆在靠近岸边的水草里,懒怠动弹。这时候最好捉,且一捉就是一窝。

  现在她们还没有走远,可以考虑把这窝捉了让红柳悄悄送回去,晚上让师傅给她们炖汤喝。

  可等她走近定睛一瞧时,就鼓起了腮。

  “哪儿有7条,这明明只有2条!沙棘,你又骗我!”

  说完,就不依地抬手去挠沙棘的痒痒肉。

  “哈哈,我……我明明……哈哈……明明就7条。”沙棘被挠得直笑,边笑边不服地争辩。“2条在这根水草下面,还有5条在旁边,你自己看看清楚嘛。”

  水银闻言,收回手,蹲下身细瞧。

  嗬,还真是。那两条头对头的,比较清晰,其中一条的后面,的的确确还有5条。只是潜水比较深,又有水草挡着,看不太真切。

  “红柳,你武功最好,去,把它们都捉了,送回厨房养在盆里先,晚上咱们就有汤喝了。”水银说着就往后退了几步,让开地方好让红柳去捉。

  “小姐,全捉回去吗?炖汤的话,会不会有点儿多啊?这鱼怎么也得有一尺来长了。没个十几年,还真长不了这么大呢。”

  红柳站过去,一边撸袖子、一边问向自家小姐。

  水银歪头想了想,又掰了掰手指头,比划了一下那些鱼的长度,回答红柳道:

  “全捉了吧,有一条最小的看着快冻死了的样子呢,既然它们是一窝的,那就都带回去。”

  沙棘在一边“咕唧、咕唧”地笑,笑完就冲着小姐说:“小姐心真狠,这分明是要把它们连锅端啊。”

  “切,”水银使劲白了她一眼,叉着小腰气势万千地道:“你懂什么?这叫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条既死,全数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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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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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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