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儿妹妹,你要勇敢地活着,要想办法逃出来,如果……如果实在逃不出来……
就算……就算真的嫁去了常家,只要我的心里还有你,你的心里还有我,我们终还是有一天能在一起的!
你要相信我,无论你怎么样,我都会等着你的,我的心里只有你。”
“槐哥哥~~”
李玉哭成了泪人,俩人就这样隔着被封死的窗户,互相倾诉着衷肠。
李老头其实在焦槐翻进院墙时,就已经听见。本想推被而起,却被老伴拦住。
“由着他们说说话吧,到底是咱们狠心拆散了他俩,话都再不让多说几句,我怕玉儿真会去寻了那短见。”
李老头听了老伴的话,就止住了去棒打鸳鸯的念头。只不过依旧披上衣服下了床,抄起了一根顶门杠,只等那焦槐若是强行想带女儿走的时候。
他会打断焦槐的腿,不,连带女儿的腿一起打断!反正常家有的是钱医治。
可直到他听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也没听见焦槐那小子除了甜言蜜语外、有任何其他的动作。
李老头搁下了手里的棍子,躺回去了被窝。
果然还是人老了更火眼金睛啊,焦槐那小子,哼,有贼心,就没那贼胆!怂包软蛋一个!就会用嘴哄女人!
也就自己那傻女儿能被哄了去!
自己当初送女儿去城市里读书,就是希望她能多见见世面,结果,这就是所谓的见过世面?没长脑子就!
其实这段时间以来,李老头也还是在等的。他想看看,玉儿被说给常家之后,焦槐能有什么反应。
如果焦槐是个带把儿的、是个铮铮的铁汉子,敢闯进他的家里,敢拍着胸脯保证会对玉儿好,保证会想办法凑齐聘礼的钱,那常家那边,他也不是不可以考虑退亲的事。
玉儿毕竟是他们老两口的老闺女,是当成眼珠子一般娇宠着长大的。家里再穷,也没让她吃过一点儿苦、受过一点儿的罪。
如果能有个男人真心对她好,勇于担当、敢于承担,做父母的,还真能忍心伤了女儿不成?
可惜,焦槐始终没有做出个男人该有的样子。从始至终,焦槐都不敢踏进他家的门,每次只会哄了女儿偷偷地去见他。
这种刁滑的稀泥软蛋,他坚决不能把女儿嫁过去!
而那边哭成泪人儿一般的李玉,还只一门心思地琢磨着怎么逃跑。
可惜,直到她折腾得精疲力尽,最终还是在七天后,被打扮得齐齐整整,上了常家的花轿。
李玉是在最后关头,自己想通了的。
望着铺满一桌的金玉首饰、绫罗绸缎、胭脂香粉,想想丝毫没有办法带自己逃走的焦槐,她忽然就想明白了。
既然不能跟自己喜欢的槐哥哥在一起了,那么,她也就如同那行尸走肉,嫁给谁都无所谓了。
常大少爷亲自来迎的亲。常嗣的身形虽然有些瘦弱,但那面容,却是清秀儒雅的。
再给这新郎喜服一装扮,那有些苍白的肤色,也被映照上了一抹粉红,看着都精神了许多。
周围的人都齐齐夸赞,纷纷道着恭喜,盖头下李玉的嘴,却撇到了天上。
常嗣没有看到。
他正满心欢喜。
打从李玉自城里回来、被他瞧见的第一眼起,他就喜欢上了这个姑娘。
真好看啊,长长的头发黑得像乌云、大大的眼睛亮得像繁星、饱满的胸脯像甜美的果实、细细的腰肢像风中的拂柳。
最主要的,这姑娘整个人,都充满了青春气息和朝阳般的活力。这些,都是他常嗣所没有的。
他觉得,李玉就像是暖阳,直直照进了他的心里,温暖了他全部的身心。
从此,他就特别关注起了李玉。
直到关于李玉和焦槐的议论声传进了他的耳朵里,常嗣伤心难过了。
原来,他喜欢的人,竟是已有了心上人。
他就喝酒,喝得酩酊大醉,想用这样的方法,逼迫自己忘了李玉。可是越喝,就越想,越想,就越控制不住。
他就悄悄地跟着李玉,自虐般地看着心上人和别的男人甜甜蜜蜜。
常嗣就想,这样也好,能看到李玉幸福,就挺好。虽然这幸福,不是自己能带给她的,但是,那不重要。
可是,为什么焦槐还不正式去李家提亲呢?名声、名份,对一个女子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啊。
焦槐怎么就只想着这样偷偷地和李玉相处呢?这是不对的。
于是,常嗣就悄悄地去找焦槐,并带去了一张大额的银票。
“你找媒人向李家正式提亲吧,好歹把你俩的感情过到明路,总这么偷偷摸摸的,是对李玉的一种不尊重。
男子爱人,岂有不为其珍惜羽毛的道理?
你没钱,我给你。我不要你还,只希望你把李玉娶进门后,好好地对她。”
可是,常嗣没有想到的是,听完他这番话的焦槐,竟然生气了。生气的抓起他放在桌上的银票,扔到了他的脸上。
并指着他的鼻子怒骂:“常大少爷,您这是什么意思?我知道您也喜欢李玉,喜欢就喜欢呗,好女人,总多的是人喜欢。
可您不该用这样的方式来羞辱我!我是没钱,没钱怎么了?没钱李玉的心也在我身上!
您有钱,您就是想用您的银子来告诉我、来提醒我,我有多穷、有多瘌蛤蟆想吃天鹅肉是吗?
我今天要真拿了您的银子去娶了李玉,以后我还怎么挺直腰杆做人?你就是希望我被街坊邻居笑话,是不是?!
滚!滚出我的家,李玉是我的,我就会堂堂正正用我自己挣的钱去娶,不用你假好心!”
焦槐的这番话,听得常嗣是目瞪口呆,眼见焦槐说完就来推自己,他急忙解释。
“我没有你说的那个意思,你看清楚,我是自己一个人悄悄来的,给你银子的事,没有人知道。
我是喜欢玉儿,所以才希望你能对她好一点,不要因为钱财上的事,导致你们现在被外人笑话。你怎么能不识好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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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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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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