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是什么日子?
热闹的日子,欢庆的日子,祖国母亲的生日。
也是扎堆结婚的日子……
此刻我顶着张生无可恋的脸坐着,席间的觥筹交错、纸醉金迷都雨我无瓜,我只想回家,想我的小同桌,想我的小绯绯,可怜我们国庆假期都不会再见面了。我本想着回到江北之后一定要跟她和徐枕亚他们好好聚聚,好么,这下计划全被打乱了,刚回家第二天的我屁股还没坐热呢便被庞女士他们送去了沙市,别问,问就是亲戚结婚。
捏妈,躲得过拥挤,避不开婚礼。
是的,婚礼。一场接一场,场场不停歇。饭桌上不可避免的要聊天,虽说是亲戚,不过八竿子打不着,这个说小时候给我换过尿布,那个说给我泡过奶粉,最后都问我,辞桉啊你还记得我吗?我可是你的xxx啊……笑死!那时候我才多大啊,都还搁地上阿巴阿巴的爬呢,怎么可能有印象噢?
于是便有了如下情景。
庞女士:“叫叔公。”
我:“叔公好。”
庞女士:“叫姑姑。”
我:“姑姑好。”
庞女士:“叫……诶呀这么多年没见了,我都认不出来您了呢,您哪位啊?哦呵呵呵呵呵!”
我:“……”
这场婚礼的主人公我并不认识,听说是庞女士的堂哥的表姨丈的女儿,我的天,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总而言之,吃就对了。
正优雅的淦着饭呢,小姨在旁边问我,“小桉上大学处对象了吗?”
我摇摇脑袋:“没。”
她乐了:“太好了,我给你介绍一个吧。”
我还来不及拒绝,她不知从哪个犄角旮旯拽了个男生过来:“这啊,是你张婶家的孩子,前段时间大学刚毕业,现在在大企业上班呢,怎么样,不错吧,看对眼的话你们可以聊聊。”
我:“???”什么鬼?瞬间介绍一个吗?
达咩。
默默往旁边挪了挪,我呵呵一笑,“不不不不麻烦了,谢谢小姨~我还不打算找对象呢哈哈哈。”
“哎呀你这时候不找还什么时候找啦?年纪也不小啦该找啦该找啦……”
叽里呱啦吧啦吧啦妈咪妈咪轰轰轰哗哗哗!
我:“???!”救命!
我想跑路,被庞女士给逮住了,她叫我老实待着,说晚点的时候需要用到我。
“用到我?”
她点点头,“你涂叔他们在来的路上了,晚点你们上台给大伙儿唱歌去。”
……原来我是卖.唱来了。
我低着头给宋歌发消息,述说着辛酸:「太可怕了,我才多大啊,小姨好凶.猛,疯狂给我介绍对象,嘛呢?搞得我有一种明天就要领证后天就要结婚大后天就要生娃的错觉。」
「宋哥:哈哈哈哈哈这操作很小姨了,还好我没回去。」
「我:刀.gif」
「宋哥:给介绍对象多好啊,知足吧你,唉你哥我也想要有对象,我的妹妹,记得给我物色物色嫂子哈。害羞.gif」
这人脑子里还能不能想点别的?
昂……不过我突然想起高考之前“信女愿意茹素一周,以宋歌单身三年为代价,换取南陵录取通知书”的誓言,顿时有些心虚。
天呢,原来是我害的他现在还没对象。
嘻嘻嘻……
「我:我就是仙女,我最美.jpg」
「宋哥:呕.gif」
我喝了口椰汁,随意瞄了一眼,发现新郎新娘正朝我这桌走来。
出现了!婚宴上的经典环节——敬酒。
emmmmm敬酒的几大步骤:首先,笑着站起来;其次,笑着听他们介绍我们,寒暄几句;再次,笑着碰个杯,献上祝福;接着,笑着喝;最后,笑着坐下。
完美,散了散了。
在敬酒的这整个过程里,我注意到有人在跟拍,照往常,这是十分正常的一个流程,不过这回跟拍的摄影师是个女生,还是宋歌想找的那种美女。看起来很年轻,感觉大不了我几岁。
宋歌喜欢的女生风格一直没有变过,从高中到到大学,他谈过两段恋爱,对象都是清纯可爱的萌妹纸,每段都谈了两年,两年后分手,再进入两年空窗期。
嗯……我觉得他和二这个数字很是过不去呢。
美女放下相机,跟着新郎新娘去了另一桌,我的眼睛忽然被什么东西闪了一下。我眯了眯眼睛,随后定睛一看,发现刚才的光亮源于美女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在天花板吊灯的映射下,熠熠生辉。
啊这……
啧啧,可怜的宋歌,没机会了啊,人已经名花有主了。
过了一会,手机屏幕亮了,我看了一眼,是涂叔打来的。
涂叔,全名涂图,我的表叔,三十七岁,至今未婚,光棍一根,在我沙市的家对面运营着一家音乐餐馆,担任乐队的鼓手。他的耳朵很大,每次看到他我都会打心底感叹一句他这名字取得真是十分恰当,像是动画片里面的那个大耳朵图图一样,当然没图图那么夸张,不过也正是因为他耳朵大这点,我觉得他特别亲和,所以从小我便爱跟涂叔玩。
涂叔教会了我很多,我的贝斯和吉他都是他教我的,我人生中的第一把吉他也是他送给我的。在沙市的时候我便跟涂叔称兄道弟,如胶似漆,如今多日不见,我甚是想念。
于是乎我兴奋的大喊:“涂叔!”
那边也兴奋的大喊:“小辞桉!”
我又喊了一声:“涂叔!”
庞女士和小姨挑眉看了我一眼。
我故作矜持的笑了笑,听着涂叔在那边对我说:“小辞桉!我们到这里了,过来搭把手?”
“好啊,你们在哪里?”
“大门出来左转,走到头,这边停了好几辆车,咱们的车在最里面。”
“欧克欧克我这就出来。”
挂掉电话,我跟她们说我去找涂叔,小姨点点头,然后转头语气略带嫌弃的对庞女士说,“春华,我觉得是时候要给阿图再介绍几个对象了,都三十好几了,还打光棍呢。”
我:“……”又来了又来了,我小姨又开始了,我还是赶紧溜吧。
到了地方,我跟涂叔来了个热情相拥,跟乐队的别的哥哥姐姐打了招呼,涂叔把吉他递给我,一手提着鼓包,一手搭着我的肩膀,和我并排走着。
涂叔带着我:“往这儿走,听他们说After-party的场地在里面。”
“噢。”
一路上我们嘘寒问暖,聊着近况。
他一脸八卦,“小辞桉现在在学校交男朋友了吗?”
“没呢。”
“哈哈哈那有喜欢的人了吗?”
我犹豫了会,觉得还是别骗涂叔了,“有。”
“哇哇哇,快跟叔叔说说,谁啊?”
我守口如瓶:“保密。”
“哟长大了啊,都有秘密了~看你这表情,看来是真的很喜欢他啊?谁啊?这么好运~”
“哎呀反正就是一个特别特别好的人啦。”我边搪塞边有些好奇的继续开口,“我什么表情啊。”
涂叔笑了:“就像当时你第一次看见我给你买的吉他时的表情,眼中的光芒啊,啧啧,都快把你叔叔我给晃瞎了。”
这么夸张?
他问我:“战况怎样?进展如何?”
我想了想,“零。”
他:“……”
我们到了场地,摆好设备,我插上电,调好音。这时涂叔在旁边嘿了一声。
我问:“怎么了?”
“我鼓槌没拿,在车上。”说着他便准备动身。
我叫住了他,“涂叔你把钥匙给我吧我去取。”
他立马从善如流的坐下了,“好孩子啊,真孝顺。”
我:“???”
拿完了鼓槌,我顺着另外一条捷径走着,路过道旁古典的西式建筑,走过一片绿油油的草地,我余光无意瞥见了一抹惹眼的红,嗯?红配绿?嘛玩意儿?扭头一看,整个人都傻了,张嘴说不出一句话来。
前面有两个人亲上了,一个人将另一个人抵在石柱上索吻。
两个人。
两个……女生……
这还是我第一次撞见两个女生接吻,心下觉得震撼,觉得这场面真是香.艳。更何况其中一个女生我刚才还见过,就是那个跟拍的美女。
红裙女,额……姑且叫她小红吧,红裙女听起来总觉得好像有点怪怪的。
我看见小红搂着美女的腰,肆意吻着她的唇,美女拿着相机的手自然下垂着,相机背带缠绕着她白皙的手腕,像是一条蛇,勾勒出她漂亮的手臂线条,她的另一只手勾着小红的脖颈,投入的迎合着身前的人。
她们吻的很动情,以至于发出了暧.昧的声响,让阅片无数的我看的都不好意思了起来,脸红心跳。
沃天,好刺激。
沃日,好正大光明。
她们亲了有多久,我站的就有多久,我觉得自己现在看起来肯定很呆吧,但是此刻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这点。
那美女好像快呼吸不过来了,开始推拒着小红,小红放开了她,只见她喘着气,埋首到小红的颈间,发现了我:“有人……吓我一跳。”
哇塞美女,你这可不像是被吓到的样子。
小红这才注意到我,神色冷清的开口:“小妹妹,这样盯着我们看是不是不太合适?”
她身上散发着成熟女性特有的风韵,语调沉稳,气质冷凝,气场强大,让我感到有些压抑,我有点被威慑到了,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觉得好.羞.耻:“啊?不…不好意思。”
妈诶,这小红看起来不大啊,顶多二十出头三十不到,为什么看着不苟言笑却比庞女士发飙时还可怕。
美女笑了,直起身子对我说:“没关系。”然后抱着小红仰头奶声奶气道,“你不要对别人这么凶嘛……我可能还要再拍一会噢。”
小红瞬间卸下阴郁,声音温柔的都快掐出水来了,“没关系,我等你。”说着又低头亲了亲美女的唇角。
淦啊!这什么跟什么啊!虐狗啊!这里有人虐狗啊!太凶残了!
小心我叫人打你们噢,我跟你们说我父母坐过牢噢!(不是)
“那我先去工作了?我会想你的。”
“嗯,我也是。”
美女路过我,对我微笑了一下,走了。
擦肩而过的时候,我注意到她工作牌上的字:格卿。她的名字。
格姓,蛮特别。
“看够了没?”
我:“啊?”
小红走过来,语气中带了些许得意,带着不符合她形象的稚气:“漂亮吧?”
我点点头:“噢,还行。”
美女在我眼中分为两种,一是黎语绯,而是黎语绯外的女生,或许格卿在小红眼中是numberone,但是在我眼中,黎语绯才是那个妥妥的numberone,其余人只能靠边站。
笑话,我宋辞桉已经是看过大海的人了,怎么还会被这些小江小河所吸引呢?
小红闻言沉声道:“你再说一遍???”
我赶紧改口:“太美啦!”
我忽然想起格卿手上的戒指,霎时开始瞳孔地震,指着格卿离开的方向,不确定的说:“不是?她结婚了。”
“嗯。”
我惊讶了,“你知道?”
小红不以为意:“知道。”
我更惊讶了,“那你们还……”
她特别平静:“她和我结的。”
我当场石化了。
小红说这句话时的语气,像是在陈述一个天经地义的事实,跟吃饭喝水一样正常,正常到让我觉得,女生和女生,就是可以在一起,一点问题都没有。
两个女生,竟然结婚了。
结婚了。
她看着我笑了,那眼神仿佛能洞穿我。
“小妹妹,你反应怎么这么大?”
……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回去的。
只知道涂叔看到我之后,语气有些焦急的对我说,“小辞桉你怎么去了这么久?”
久吗?
他拉着我坐下:“快到时间了,我们先来对下歌吧。”
“噢……”
歌单上的歌大部分都是婚礼上常见的音乐……嗯?只是这第一首,比莉的DearJohn,一首很经典很有感觉的老歌,但……
我疑惑了:“涂叔,这不是分手绝交的意思?咱在婚礼上唱这首歌合适吗?”
涂叔无所谓:“没啥合不合适,只有称心不称心,而且女方非要点这首歌,咱就唱呗。”
“……女方这是经历了些什么啊。”
涂叔笑了:“小辞桉你别这么想啊,我听这首歌的时候,想的满满的都是重获新生的自由和潇洒,她可能是想告别过去吧。”
重获新生的自由和潇洒么?我想起比莉在唱这首歌的烟嗓和爆发力,摇头道:“我觉得我唱不出来那种感觉,我声音不够沧桑。”
涂叔拿着鼓槌在架子鼓前坐下,一脸的高深莫测,“没事,唱出你心中的模样就好。”
天色暗了,灯光渐次亮了起来,构成一片灯火通明,我听见涂叔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随着夜色变得斑驳。
“小辞桉,不必千人一面,不必囿于一隅。”
我点点头,抱着吉他站着,握着话筒,静静地听着前奏响起。
有人开了香槟,有人欢声笑语,我一边拨弄着琴弦,一边唱着歌,看见格卿站在不远处随着音乐点头舞动,向着我的方向举起了相机拍照。
我想起那个穿红裙子的女人对我说的话。
“我喜欢她,向她表白,她也喜欢我,所以我们在一起,有何问题?”
“……你们不怕?”
“没什么好怕的,我是跟她恋爱,又不是跟别人。”
何须畏人言?
“你的爱
像是杯太浓的咖啡
让我失眠彻夜
好爱这种感觉Mylove”
我突然很想见黎语绯。
原来……我一直觉得两个女生没有未来。
但是在她们身上,
我看见了未来……
“BabyBabyBaby不想牵挂
心就要起飞到那充满可能的国界
BabyBabyBaby我是你的
你是我的就够了
别想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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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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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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