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少放下了精致的餐具拿起桌上的车钥匙“走吧。”
王拾整个人颓倒在地上,像是溺在幻想中的呛水儿童抓着救命稻草一样,死死攥着高稚女的手,麻木的张口“去哪儿?”
“我的酒吧。你现在不是应该很想唱点什么吗?”闪亮的皮鞋踢开了包厢的门,只留给王拾一个潇洒的背影。
这样的闪亮的皮鞋,那个叫杨达然的应该也有几双吧,反正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上流的公子哥西装革履,踩着皮鞋,俯视着和自己一样的穷屌丝们,高贵又耀目。
在白告和高稚女的搀扶下,王拾钻进了丁少的车,车里是王拾未曾体验过的温暖舒适。
杨达然的那辆白色超跑也是这样的吧。
难怪李湘不愿意继续坐自己的破雅迪了,毕竟谁也不想身上裹着塑料雨衣淋雨,还要忍耐着周围漏出来的汽油味。
真正的车多好啊!能吹着空调,听着歌,丁少这个商务车的后面还能看电影呢!车里也没有那些难闻的气味,取而代之的是清淡的花香弥漫在车内。
哪有女孩儿不喜欢花的?女孩儿们都感性的要死好嘛!品着花香,车里循环播放着周董的花海,身边的男人专心致志的开着车,光想想就已经很浪漫了啊!别说开车的是杨达然,就算开车的是郭德纲,也没人会拒绝摸摸他头上的桃心惹得他颇有情调的笑骂你几句吧!在这金钱勾勒出的浪漫面前,连自己都心动了!又怎么能怪李湘呢。
文艺范的装修风格,昏暗单调的灯光也为之渲染了几抹凄清的气氛,看起来确实像玩民谣的酒吧。
“白告你先带他们熟悉熟悉环境,我先去唱一首。”丁少径直走向酒吧边缘立着吉他的玻璃小屋。
“丁少会玩吉他?”王拾拎起瓶啤酒用牙起开。
“大叔我也想喝!”高稚女学着王拾的模样抱着酒瓶乱啃。
白告拿过高稚女的酒用起子起开递给高稚女“丁少之前离家出走逃到美国就是靠路边卖唱养活的自己,所以才对民谣有着异样的情感,毕竟那国外的月亮比不上国内的圆么!”白告又为自己起了瓶啤酒示意和王拾碰杯。
高稚女也举起酒瓶咋咋呼呼“带我一个!带我一个!”
三个酒瓶碰撞后,高稚女仰头喝了一大口又立马呛得吐了出去。王拾连忙拍了拍高稚女的后背“我看你这架势,以为你挺能喝的呢。你这也不行啊!一口就吐了?”高稚女将嘴里残余的几滴酒水也呸了出去“我看电视剧里都是这么喝的啊!肯定是酒不一样!你这也太苦了!”
白告拿了纸巾扔给高稚女“第一次喝酒?”
高稚女擦着溅的四处都是的酒争强好胜的说“你管我是不是第一次喝呢!肯定是你这酒有问题!老娘我可不喝了!”
白告趁着高稚女低头小声的叫着“王哥,你这朋友...?”又指了指自己的头。
王拾用力的点头肯定了白告的疑惑“嗯!”
听到熟悉的前奏,王拾闷了口酒“别吵了,听歌。”
这是首小众的民谣,叫周三的情书,他之前总抱着那把李湘送他的吉他,翻来覆去的唱着歌中的那句“心爱的姑娘虽然我没有车房,我会把我的一切都给你。”王拾猛地想起李湘在多年前还曾送过他一把吉他,只是记不清放在哪里了,可能被李湘收拾东西的时候扔了吧,毕竟那吉他像自己一样没用,自己都被扔下了,吉他又能有什么好结果呢。
一曲歌了,丁少用从玻璃屋里拿回来的啤酒与他们碰了碰“怎么样?唱的还行吧。”
王拾没有恭维的意思,缓声开口“丁少唱的挺好的,只不过这穷人求爱的歌,在丁少这种富人嘴里唱出来总是觉得有些怪异。”
丁少摇晃着手中的酒瓶,白净的泡沫蹿起厚厚一层“之前爱过一个姑娘,家里不同意,我俩就私奔到了美国。她在家咖啡店打工,我在咖啡店门口卖唱。美国人其实是很友好的,无论黑人白人见到你都会礼貌的微笑,尽管他们听不懂我在唱些什么,但他们还是会静静的站着听我唱歌,在我唱完之后和我击掌合照给我些打赏。她在咖啡店下班之后都会等我唱完最后一首歌一起回家,我唱的最后一首歌也一直都是这首周三的情书。那段在美国漂泊的日子里,我才不是什么狗屁丁少,我也只不过是一个异国街头的落魄歌手,可在那段时间里我过得远比现在快乐。”
“然后呢?”高稚女抻长了脖子等待着下文,王拾不悦的拉了拉高稚女的胳膊。
人情世故里,讲故事的人最怕的就是然后呢。想要借酒消愁的人最烦的就是别喝了。
一个想要把过去烂在肚子里,一个想要借酒精杀死回忆,都是见不得光的可怜人罢了,所以也就没人会自找霉头。当然,源稚女这种涉世未深的稚女除外。
丁少爽朗的笑了“没什么的,都过去了。”王拾灌了口酒,把想说的话憋在了嘴边。
这酒吧没有沙发和闪烁着光芒的水晶桌,有的只是简单的木质圆桌,围着桌子的板凳。如果把那间立着吉他的玻璃屋换成高架起来的黑白色调钢琴的话,这里不就是一家地道的美国小资咖啡店么?
丁少!真的过去了么?是真的没过去吧!
丁少喝光了整瓶啤酒,用袖子擦了擦流淌到脖颈的酒“因为我是我们家的独生子,家里实在是拗不过我,又怕我在美国那个持枪自由的国家遇害,只好妥协。我和她是坐家里的直升飞机回来的,正巧赶上这场下了十年的雨。”
丁少的眼角隐约有了泪水“所以飞机在北京失事了,只有我一个人活着降落在了北京。”
王拾有些听不下去了,拿着酒走进了那间玻璃屋。
玻璃屋里很压抑,闷得人喘不过气。好像在这个故事里,爱情又变得公平了起来。
毕竟富贵如丁少不也是爱而不得么?
王拾拎起吉他,唱起了多年前在演唱会上偶然听到的歌,那时的他还没遇见李湘,也没经历过所谓的爱情,反倒是一味的觉得这歌矫情的折磨人。
“忘掉种过的花,重新的出发,放弃理想吧。
别再看,尘封的喜帖,你正在要搬家
筑得起,人应该接受,都有日倒下
其实没有一种安稳快乐,永远也不差
就似这一区,曾经称得上美满甲天下
但霎眼,全街的单位,快要住满乌鸦
好景不会每日常在,天梯不可只往上爬
爱的人没有一生一世吗,大概不需要害怕
忘掉爱过的他,当初的喜帖金箔印着那位他
裱起婚纱照那道墙,及一切美丽旧年华
明日同步拆下......”
王拾留在玻璃屋没有走,默默的看着玻璃屋里倒映的自己。
高稚女有些好奇“大叔,你唱的这是什么啊?我去搜来听听!”
“别听了,要vip的。”王拾两手托腮,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切!大叔你又骗我!我这不是搜到了吗!”高稚女得意的播放了原唱,把手机放在王拾的眼前晃了晃。
王拾烦躁的点起颗烟,看着朦胧的烟雾从自己嘴里飘散
“不是这首,我唱的那首下架了。”
王拾摸着冰冷的玻璃,反复的问着自己。
在这无情的雨中,下架的只是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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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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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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