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爷爷,您怎么过来了?有事情让您的小徒弟过来说一声就行。”练完武回来的文竞云在她的房门口看到坐在那里的安大夫。

  自从文竞云提过缝针、接骨和接筋的说法后,她有些时日没有看到安大夫出房门了。

  为了做实验,安大夫还让文竞云给他买了好多小兔子,他自己和原来的兽医伯伯已经好几天没有出房门了,饭菜都是小徒弟每日给送过去的。

  也不知道安大夫的实验做的怎么样了?是否成功。

  安大夫站起身笑着看着眼前的小丫头“听说你这里有硝石?”

  “哦,硝石啊,您要的话我让人给您拉过去一车。”硝石可以用作药材她是知道的,反正那里有那么多,需要多少都可以。

  安大夫忍不住仔细打量这个小丫头,小不点运气真不错,与其说运气,不如说眼前这个丫头不简单,好似什么事情到了这个丫头手里都可以解决,什么好东西她都能够发现,什么事情都难不倒这个小丫头。

  安大夫感慨完接着说“除了硝石,爷爷还有事得和你说一声。”

  “安爷爷,您说”文竞云竖起耳朵仔细听着。

  “爷爷想要一只羊做实验。”之前送来的几只兔子,除了一只接好了腿之外,其它几只都死掉了,活的那只是活着,但是瘦巴巴的,不过也说明他的实验有起色了,现在他需要一只更大的动物在重新研究。

  文竞云还以为安大夫有什么为难的事呢,原来是这么一件小事。

  “安爷爷,您来的正好,刚好昨日放羊伯伯过来和我说,有俩只羊打架腿受伤了,我还想着杀了给大家做顿好吃的。”现在不用了,而且还省了安爷爷不少事。

  “安爷爷,俩只您都拉过去。”如果实验真能成功了,对于他二哥来说是一件大事,对于更多的人来说也是一件好事。不过她也不能过多的给予安大夫压力。

  “治好了给您烤全羊吃,治不好了给您熬汤喝。”

  “你个小丫头!”安大夫轻轻地用食指在文竞云的眉心点了一下“这俩件事说完了,还有一件呢。”

  安大夫听小徒弟们说,庄稼发芽了,他想到了他从都城带来的药材种子,既然这地方能种庄稼,那种植药材也不是问题,他今日过来最主要说的就是这个问题。不知道还有没有多余的田地用来种植药材。

  如果不是有安大夫的提醒,文竞云早就将种药材的事情给忘记了,她只关注粮食的问题,倒是把药材忽略了。

  人吃五谷杂粮,生病那是在所难免的,虽然他们从都城带来很多药材,现在还有很多剩余,可是也不够用呀,而且药材的价格更高,购买药材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对亏了安爷爷的提醒,正好村民们这些时日特别努力,又改造出好多田地,种植药材的够了,只不过,她对药材生长的习性不是很了解,需要安大夫亲自去选种植药材的地方。

  安大夫听说有改造好的田地,马上拉着文竞云就要去看,走路的姿势一点也不像一个老头,兴奋地像一个小伙子一样。

  这便是爱好所致吧,据说安大夫从小就对医药有兴趣,能把一个兴趣爱好一直坚持这么多年,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医术和品质都值得学习和敬佩!

  种田是和季节有关系的,所以这些天,村民们都在紧锣密鼓地忙着改造田地,午时匆匆忙忙地吃口饭就又来田里了,争取在可以种田的时间里,整出更多的田地,这样就可以收获更多的粮食。

  村民们努力,文竞云也跟着努力,如果机会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她准备将冬小麦实验出来,这样就会收获更多的粮食,不过这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一步一步的来,反正她有的是时间。

  安大夫在改好的田地处转了一圈,确定好种植的地方就又急匆匆地回去了。

  他的回去准备药材种子,对于种植药材他是有经验的,没到军营之时,他家就种过好多,可惜了,他当时没有守住,如果守住了,他也不会出现在这里,说不定他

  现在在家乡已经是一名赫赫有名的老大夫了。

  人的一生哪有什么如果,走到了哪一步,就顺着哪一方向前行,前行的路上总会遇到美好的事物值得留恋。

  正如他选择了军营和文将军府,他觉的自己的选择完全没有错,他帮助了更多的人,实现了人生的价值,他觉的比做一个赫赫有名的大夫更值得!

  安大夫回屋后,翻出他放药材种子的箱子,仔细打开放种子的十几个口袋,发现里面种子还不少,而且药材的种类也很多,有白芷、苍术、柴胡、板蓝根、白术……,幸亏是在都城的药铺采购的,换成其它地方,哪里有这么齐全。

  他把箱子一股脑地让小徒弟搬到文竞云面前,急不可耐地让她赶紧帮忙种药材。

  文竞云看着这样的安大夫有些好笑,像个孩子一样,想要什么就要迫不及待地得到。这也许就是对喜爱东西的一种向往吧,渴望明日就能有一大片药田在眼前,自己可以沐浴在药田之中。

  接下来的时间里,安大夫领着他的小徒弟,文竞云带着负责种田的几人一起开始种植药材,反正种植药材和种植田地都是种地,大同小异,用了三天时间才将这些药材种子全部种下去。

  其它修整出来的田地也都种上了庄稼,只等着秋收的那一天。

  看着种满山坡的一大片药材,虽然仍然光秃秃的,看不出什么来,但是安大夫仍然开心,他一下一下地捋着他的胡子,决定一会儿要去找老爷子喝酒。

  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和老爷子喝酒了,在府里时,老爷子出征,来这里后,他每日忙着做实验。一会儿在把文管家也叫上,他们三个老家伙好好喝一顿,在让小丫头准备些好吃的下酒菜,这日子别提多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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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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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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