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在马场待了一整日,回去的时候每人身后多了一匹马,都是他们在马场里选中的。

  回城的路上,文竞云一直在想,看来她得把家里的苜蓿种子拿来了。

  苜蓿是一种豆科苜蓿属多年生草本植物,有“牧草之王”的美名。而且马儿也都喜欢吃,有了它也可以减少一部分粮食。

  今日马场一行,他们收获不小,明日还要去畜牧场看一看,想必畜牧场也是需要用到苜蓿的。

  晚上回去文竞云和贺兰渊查看过果酒的酿制之后,便各自回房休息了。

  第二日,同样的几人又一起出城往西而去,畜牧场离疆城大概有十几公里。

  几人到达畜牧场后,畜牧场的工人正在忙碌着,因为有好多长毛山羊都生病了,工人们正在查看到底是什么原因。

  几人忙跟着工人们一起去看生病的山羊,除了文竞云之外,其他人都是第一次见这模样的山羊。

  他们凌云村的羊属于绵羊系列,绵羊和山羊从长相到用途全都不同,所以这些人很意外。

  几人来到关着生病的羊的羊圈里,扑鼻而来的酸臭味儿直接飘到几个人的鼻子里。

  不过几人也不是那些矫情之人,虽然不喜欢这个味道,但是也都没有躲开。

  贺兰渊走上前去,仔细打量着羊圈里的这些羊,然后看见跟在身后的畜牧场掌管人“这些羊怎么了?”

  “回谦王,我们暂时也不清楚,现在正在查原因呢。王爷不妨先去四处转一转,等我们查清楚了以后再给您汇报。”那人恭敬的回道,前几日这些山羊看上去就有些身体不适,但是他一直也没有注意的,现在这么不凑巧,恰好被谦王看到了,看来这是要降罪自己了。

  这畜牧场和马场一样,都是皇家的,他们都是皇家之人,派下来照顾这些牲畜的,如果查不清生病的原因,那么自己难迟其咎。

  “你们这么大一个畜牧场,难道没有兽医吗?”文竞云十分不解,他们南朝声音虽然不如大夫受人尊敬,但是也还是有的,不知道这齐木哈儿是否有兽医。

  “兽医?”掌管之人不知所措的摇摇头,专门医治牲畜的大夫他们这里没有,平日里他们这里的牲畜也没有大面积的生病,偶尔有例外的,就趁着生病期间将他们宰杀了。

  “没有吗?那你们就去城里请个大夫过来看一看。”文竞云接着建议道,医术不分家,山羊也是哺乳动物,想必大夫也能够查清原因。

  “好好,我这就去!”管事人急忙安排人去城里请大夫了。

  “大哥,回去的时候你给家里写信,让家里人送几名兽医过来吧!”这个畜牧场这么大,牲畜众多,没有兽医怎么可以。

  他们凌云村如今有百十多头绵羊以及几十头骆驼和不少鸡鸭,她还培养了好几位兽医。

  几人走了不远一段路,尉迟芳惊讶地指着畜牧场中不远处的牲畜问道“那是什么?是牛吗?可是和家里的长得一点也不一样。”

  相行的万俟酒离给大家解释,“那是牦牛。”牦牛是他们齐木哈儿除了马匹之外,第二大珍贵的牲畜。

  文竞云前世当然也见过牦牛,不仅见过,她还吃过牦牛的肉呢,只不过来到齐木哈儿还没有藏过。

  可能在齐木哈儿牦牛就相当于南朝的牛一样,官府有禁令,除非自然老去或者是生病可以捕杀之外,其余时间应该不曾吃过这些牦牛肉。

  牦牛比普通的牛体型较大,全身长满长毛,黑褐色,棕色或白色,腿短,是齐木哈儿的主要力畜,耕田全部靠它。

  而且牦牛浑身都是宝,喝牦牛奶、吃牦牛肉、烧牦牛粪。

  它的毛还可以做成衣服或帐篷,而且它的皮子也是制成革的好材料。

  它还可以当做运输的交通工具,在齐木哈儿的王都之中,并没有见到一只牦牛,原来它都是在这里的,看来这齐木哈儿资源相当丰富,他们这是捡到宝了。

  “这里大概有多少头牦牛?山羊呢?”贺兰渊眺望远处,按照万俟酒离的说法,那这些牲畜用处可大了。

  “牦牛大约有两万多头,山羊的数量多一些,大约四万多头,所以每年消耗的草料也是不少。”万俟酒离记得每年他们疆城除了疆城产出的粮食之外,其余都是从西北两个城调过来的。

  “这么多?”文竞云惊讶地四处沿着畜牧场看了看。

  “牦牛适应能力强在相对恶劣的情况下也能很好的繁殖后代,山羊相对来说就差了好多,近几年,山羊也没少损失。”万俟酒离紧接着给几人解释。

  “对了,王都最大的酒楼之前幕后的东家就是前万俟国王,他们酒楼里的羊就是来自于这个牧场。”畜牧场之中的牲畜都是皇家之人的,除了皇室之人之外,其他平民百姓不能享用,不过像疆城各个百姓之家也是有牦牛的,只用来耕地用。

  “牦牛每次是在皇室有什么庆祝,比如大型节日或者是祭祀活动的时候,才会宰杀牦牛。”他们每年也只是在过年或者是庆贺齐木哈儿的节日时才能吃到牦牛肉。

  至于牦牛生老病死以后也是先由王都将其肉带回去享用,所以别看他们这里的牲畜多,他们也就是负责饲养的,平日里很少能够吃到牦牛肉,山羊肉倒是偶尔能尝到一些。

  “那就是说其实疆城比王都还富裕是吗?”听完万俟酒离的说法,文竞云觉得疆城物产丰富,比王都的特产都多。

  “文姑娘说的对!”因为疆城号称水果之乡,又有马场和牧场两大牲畜场地,所以实际上疆城才是齐木哈儿最重要的城镇。

  只是因为疆城的地理环境不佳,人口也不多,而且并不在齐木哈儿的正中央,所以才将王宫改建到了王都。

  文竞云感慨道,看来这里的人还没有他们凌云村的过得好,最起码他们对于吃食并不过分紧张,家里的鸡鸭羊也是会随意给村民们吃的,不像这里,只要是好的吃食都是必须王室之人所有的。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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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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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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