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都市小说 > 快穿之女配才是大佬 > 第74章 秦勿他有病
  “林白霜,你认识他?”简逸墨看见白霜对秦勿这么亲密的态度,心中顿时一股醋意。

  “我当然认识,他是我的哥哥。”白霜依旧对秦勿不撒手。

  简逸墨诧异,问秦勿:“你们是兄妹?”

  秦勿瞥了白霜一眼,邪邪地勾着唇角,笑容玩世不恭,“我可没有这么可爱单纯的妹妹。”

  “哥哥?”白霜眨巴着葡萄般的大眼睛,隐隐已经猜到了什么。

  简逸墨却是赶紧拉开她挽着秦勿的手,“林白霜,我看你一定是认错人了。”

  他凑到白霜的耳边轻声警告道:“酒吧里的人很杂,你别这样拽着他了,他会以为你是那种服务的人!”

  “哪种服务?”

  白霜不明白,反而更加往秦勿的身边靠了靠,“哥哥是好人,我要跟哥哥一起。”

  莫茗萱看见简逸墨对白霜拉拉扯扯,两人之间的态度暧昧,她不由得怀疑新来的总经理是不是看上了白霜。

  凭什么啊!

  林白霜长得跟未成年似的,嫩得要命,职场上的精英怎么会喜欢这种类型?

  难道不是该喜欢像她一样,有胸有屁股,前凸后翘的类型吗?

  莫茗萱内心嫉妒气愤,脸上却是笑得灿烂,“林白霜,那你这是要跟你哥哥走了?不跟我们一起玩了?”

  白霜点头,“嗯,你们玩吧,我跟哥哥走。”

  秦勿的胳膊被白霜紧紧地挽着不放,他也不恼。

  他微微弯下腰,妖孽俊美的脸凑近白霜,能看清他浓密的睫毛。

  他嗓音低沉磁性地问了一句:“小家伙,你确定你要跟着我走?”

  白霜嫩白的脸庞清纯又可爱,“嗯!”

  “那行。”秦勿把白霜挽住他胳膊的手推下来,然后直接十指交叉,牢牢地握住了她软白的手心。

  简逸墨看到这一幕立刻吹胡子瞪眼。

  这男人就是个渣男!专门在酒吧吊女人的渣男啊!

  莫茗萱暗爽,不过不敢把高兴的神色显露出来,眼神倒是暴露了她在看好戏。

  酒吧里垂涎美色的渣男太多了,这可是林白霜自己送上门的,谁都没动手。

  秦勿仰头干掉杯中酒,喉结滚动之时,男性荷尔蒙爆棚,吸引不少女人往这边看。

  “我们走。”喝完酒的秦勿拉着白霜离开。

  简逸墨想要跟上去,却被莫茗萱拦住。

  “你拦我干什么!”简逸墨焦急不已,眼睛盯着不断远去的白霜。

  莫茗萱不紧不慢地说:“总经理,是你说今晚请大家吃饭,也就相当于给你的接风。

  你是主角,你怎么能走呢?

  你要是走了,大家会对你怎么想,对林白霜怎么想?

  你说,他们要是脑补了你和林白霜的关系,最后受到伤害的是谁啊?”

  简逸墨朝莫茗萱看过去,眼神就跟刀子一样锋利。

  他怎么能听不出来,莫茗萱这话里面带了些威胁的含义?

  “好。”简逸墨忽然笑了,拍了拍莫茗萱的肩膀,“莫茗萱是吧?我记住你了。”

  一般领导说这种话,都不会有太好的意思。

  但莫茗萱不怕。

  她在公司里也是有一定资历的老人,只要不犯背叛公司的错误,她就不会被辞退。

  就算简逸墨想给她使绊子也不容易。

  反正她针对的不是简逸墨,而是林白霜。

  她就不相信了,一个刚刚来到公司的总经理,能对职员产生多大的喜欢?

  说不定过几天就没感觉了。

  ……

  等白霜回到家,发现白母在客厅里等她等的都睡着了。

  “妈。”白霜轻轻拍了白母一下。

  白母忽然惊醒,“啊,霜霜,你回来了。”

  白母从沙发上坐起身,打量着白霜,“你没事吧,以前的聚餐都不去的,怎么今天去了?”

  “我没事,挺好的。”白霜说。

  白母却是嗅了嗅鼻尖,紧张不已,“霜霜,你喝酒了?你身上好浓的酒味,你不能喝酒的啊小乖乖。”

  白霜淡淡一笑,“我没喝,是送我回来的那个人喝了很多。”

  从酒吧出来后,秦勿一刻没停歇,直接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送白霜回家。

  “你一直拉着我不让我走,是不是想让我带你离开那里?”秦勿漆黑的眸子闪着几分醉意,但语气还是又苏又撩。

  他有点轻佻地用指尖擦过白霜的下巴,邪笑道:“小妹妹,你记住了,不是所有哥哥都像我一样是个正人君子。

  下次,你可别这么轻易叫别人哥哥,也不能轻易跟他们走。”

  由此,白霜彻底可以判定,秦勿有病——

  精神分裂症。

  “哦,是同事送你回来的啊?那还不错。”白母点点头。

  白霜也没解释,只是问:“妈,你知道哥哥住在哪里吗?”

  “秦勿?”白母有点惊讶白霜为什么突然问这个,不过想了想还是说:“他好像住在市中心的一个公寓,是租的房子,具体位置我还得问问你爸。”

  “那就麻烦妈妈问一下啦。”白霜软萌地撒娇,“很快就要过中秋了,我想让哥哥回来跟我们一起过。

  每年中秋的时候,爸爸虽然嘴上不说,但是我知道,他肯定很想要哥哥回来,毕竟是个团圆的节日。”

  白母一愣,她没想到白霜费这么大的劲,居然是为了秦父。

  小丫头居然看出来每年中秋秦父失落的眼神?

  她的霜霜,还真是长大了啊。

  白母感到十分欣慰,就连对秦勿的警惕也弱了很多,向白霜保证明天就告诉她地址。

  ……

  第二天白霜请了个假没去公司,而是去和协医院。

  今天呼吸科外的人不多,白霜老老实实地挂号排队,很快就轮到了她。

  “先坐,可以说说你的病症。”秦勿正在低头记录。

  办公桌后的他穿着白大褂,戴着金丝边框眼镜,黑发一丝不苟地梳在脑后,整个人看起来禁欲又冷漠。

  和昨晚邪气四溢、撩死人不偿命的他判若两人。

  “哥哥。”白霜软软甜甜地叫了一声。

  秦勿的笔尖一顿。

  他抬起头,便看见女孩儿乖巧地坐在椅子上,坐姿端正地看着他。

  这小丫头的表情和眼神,活脱脱像一个正在等待幼儿园老师发糖的乖崽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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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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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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