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既然捡走了,那你就自己个儿养,要是不要,那就扔出去,反正不管死活,和他们没关系了。
瞧着这架势,当下捡走的那户人家没法儿,只能带回去自己养着了。
只可惜家里小孩儿多,这又是捡来的,哪里受宠?
从小刘亚红就缺衣少食,吃得最差,干的活儿最苦。
可惜这姑娘也争气,偏偏就这么个环境,她居然出落得亭亭玉立,漂亮极了,十六岁开始,就不少村子里的男人瞧上她了。
刘亚红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意识到自己长得漂亮。
于是她开始慢慢学会利用自己的长相,从村子里逃出来,在廊坊安定下来,慢慢生活磨炼了她,她知道如何充分利用自己的杀器。
不过在这个年头,这样的女人注定是异类。
刘亚红在男人间十分受欢迎,但是女人就不一样了。
后来村子里两家人都知道她有了钱,挨个轮着往廊坊跑,每次来就是要钱,不给钱就打骂,要么就扬言将她这点破事儿抖落得整个廊坊都知道,叫她一辈子嫁不出去。
刘亚红没法儿,只能挨个给一点。
这也是为什么不管自己挣多少都不够用的原因。
而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在廊坊呆了这两年,已经不知道破坏了多少个家庭。
当年要数最出名的就是她被人媳妇儿当街打了两巴掌,肿的老高,后来又挪了个窝儿,从南区到北区来了。
江洲听着,沉默半晌没吭声。
一把瓜子吃完,他起身,拍了拍,转身朝着歌舞厅走了进去。
此刻,歌舞厅内,刘亚红正随着音乐肆意的扭动着身子。
青春是资本也是利刃。
不可否认她长得的确十分漂亮,五官精致妩媚,皮肤白皙,身形更是窈窕丰满。
红裙红唇黑发,衬托得她漂亮诱人极了。
她的身边围着不少男人,一个个看着衣冠楚楚,但是凑过去的时候,都千方百计伸手揩油。
而刘亚红显然没在意,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她已经学会了如何和男人打交道。
全场的焦点都在那边,而江洲倒是注意到了不远处,蹲在舞池边缘的一个中年男人。
他攥着拳头,蹲在一旁,眼神死死盯着刘亚红那块儿,嘴里似乎是不停的在嘟囔着什么。
那眼神……埋怨又愤恨。
显然是认识刘亚红的。
江洲走了过去,掏出烟,递了一支过去,笑道:“哥,咋了,生气呢?”
中年男人名叫吴志强,见有人给自己递烟,他一愣,抬头看去就发现了一张从来没见过的面孔。
“你是哪个?”
吴志强顿了顿,狐疑开口,接过烟问道:“没见过你啊?”
江洲耸耸肩,装模作样的叹口气,下巴一扬,指了指舞池里正在跳舞的刘亚红,无奈道:“没见过有啥关系,都认识她不就行了?”
吴志强一噎。
当下将烟塞进嘴里,划了一根火柴,点燃,幽幽的光中,江洲才看见他满眼的血丝。
同病相怜啊这是!
“你也被她耍了?”
吴志强闷声问道。
江洲胡乱应了一声,没有细说,只是叹口气,倒像是坐实了这事儿。
他挨着吴志强坐了下来,叼了支烟在嘴里,轻轻咬着烟头,闷声道:“你啥时候和她分的?”
吴志强抽着烟,一脸愁容,盯着刘亚红,道:“我把家底都给她了,媳妇儿也被我赶回家了,这婆娘,说好要和我结婚的,没想到钱拿了,翻脸就不认人。”
他说这话的时候,阴沉着脸,猛地抽了两口烟,吐了个烟圈出来。
“兔子急了还要咬人!妈的,这才几天?就当着我的面和别的男人搞上了!瞧瞧这骚劲儿!”
吴志强颇有种被逼狠了的意思。
江洲挑了挑眉,假装不经意叹口气道:“谁说不是呢!前些日子说要和我好,结果发现我没钱,掉头就走,这会儿又搭上电器店的老板,咱没啥大钱,也只能认命。”
“就是不知道她在京都的那对象知不知道这些事儿了啊……”
吴志强哼了一声,侧头看了江洲一眼,道:“那电器店的老板也不是啥好东西,和她玩玩儿罢了,老子等着看他笑话!”
说着,吴志强将烟头摁灭,闷声道:“她那京都对象,过些天就要来了,我就等着呢!我非得把这些事儿好好和他说道说道,搅黄了不可!我不好过,也别让她刘亚红嫁出去!”
江洲顿了顿,又递了一支烟过去,问道:“你咋知道她对象啥时候来?”
“我前段日子和她好的时候,她每个月十五号就不肯见我,我一开始还不知道哩,后来悄摸摸跟着去了一次,才发现她去见她京都对象了。”
吴志强腮帮子咬得紧紧的。
他从来没想过,自个儿浪荡了半辈子,居然被这么一个年轻小姑娘玩儿的团团转!
好不容易咬咬牙,抛妻弃子,准备收心和刘亚红过日子,没想到自己个儿被鹰啄了眼,居然落了个一无所有的下场!
他哪里肯甘心?
这会儿蹲了半天,盯着刘亚红,他满脑子都是要报复!
今天已经是十三号了。
算算日子,也就意味着后天刘亚红的京都对象要过来了。
江洲笑了笑,凑过去,在吴志强的耳边压低声音道:“哥,不如这样,那开电器店的有钱,不如咱们合作,敲一把?”
吴志强顿了顿,抬头看着江洲,狐疑道:“敲一把?啥意思?”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江洲倒也不是什么坏人,只是这种时候,非常时刻行非常手段,而且是面对叶敏杰。
就连用堂堂正正的手段,他都不配。
江洲说着,吴志强的眼睛也越来越亮。
他原本就一无所有了,虽说心里头明白,就算是将刘亚红这事儿捅到了她京都男友的面前,后者也不会再跟着自己。
如今要是能够敲一笔钱的话,他当然乐意!
…………
十四号这日傍晚,八点。
方云良带着王叔,两人前后脚上了车。
江洲昨天晚上就打了电话过来,让他今天晚上八点上车,找到一个叫做邹国凯的年轻人,和他套套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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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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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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