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话得说在前头,你只能做我这一家的买卖,可不兴做别人家的买卖,要是卖的好,以后我再给你张涨价!”掌柜的也是精明人,他可不希望有人抢生意。
“知道,我是那种人吗?谢谢了!”叶卿说完带着叶芸就走了。
出了酒楼以后,叶芸一脸的激动,刚刚她都不敢说话,但是她姐姐几句话就把钱赚着了,实在是太厉害了。
“姐,你可真行,几句话就把那个掌柜的说动了!”
“开玩笑,我是谁啊,我可是你天上地下无所不能的姐姐,往后有你好日子过的,等我们赚大钱了,看上什么你尽管买!”叶卿赚了钱,她也高兴着呢,一想到往后还能有笔大的收入,她就更加高兴了。
“好,这可是你说的!”叶芸笑的眉眼弯弯。
叶卿带着叶芸去了文玩店里,要给小明崇买纸笔去。
这读书人的玩意,那可真的是贵,纸笔倒是还好,贵的是那块墨。
墨也分三六九等,有好的就有坏的,最一般的就是松烟墨,是用松树烧出来的烟灰制成的,光泽度差,色度为乌,不是纯黑的,也就只能用来写写字,作画什么的,不够本。
一小块松烟墨就得卖一百五十文一块,大概能用两三个月的样子,她们这种家庭写字用的纸用不起好的,穷人用麻纸,富人用宣纸。
麻纸是一种植物做出来,质地粗糙,宣纸是树脂做的,质地光滑,写出来的字也要平顺些,但是宣纸卖的极贵,她们买不起。
一刀麻纸就得五十文,一刀就是一百张,叶卿直接要了两刀麻纸,还有一只普通的毛笔,价值二十文,这一趟下来,三百文就花的差不多了。
还剩三十文,称了一斤肉买了几个肉包子,姐妹两个就回家了。
叶卿路上想了个法子,提高一下捡田螺的产量。
她打算让小明崇去叫上村子里的小孩子们,一块儿帮她捡田螺,一人给十文钱,规定得捡满一桶回来才能领这十文钱。
这样一来,也不怕谁多做了,谁少做了,拿钱请他们做事,他们家的人也不会有意见,也能买她的账。
回到家里以后,已经是日落西山,小明崇已经早早的回来了,在院子里陪着夏氏缝衣裳。
叶卿和叶芸一回来,小明崇就高兴的立马跑过来接她们。
“大姐二姐,你们回来了,我跟你们说,今天我和刘夫子学了三个字!”
叶卿把东西放下,摸摸他的头然后问他:“真的呀!那你和姐姐说说,你都学了哪三个字?”
“小,大,人,这三个字!”小明崇还去找了一跟树枝在院子里写给她看,还有模有样的。
“明崇真聪明,写的真好!”叶卿给他竖了一个大拇指。
“今儿个夫子还夸我聪明来着!”他小小的脸上满是得意。
“来,这是给你买的纸笔还有墨,明天记得把你二狗哥的纸还给他听见没?”
“知道了,大姐真好!”小明崇爱不释手的抱着这些纸笔。
“那你也答应大姐一个事好不好?”叶卿打算把捡田螺的事和他说说。
“嗯,大姐说!”
“明天你下学了以后和村里的小伙伴们说,让他们帮大姐去捡田螺,只要捡满一桶田螺,就能到大姐这里领十个铜板,你要告诉那些大哥哥们,和你一般大的可不行哦,最少要和你二姐一般大!”
五六岁一个的孩子年纪太小,不放心找他们做事,十来岁左右的还差不多,至少他们都懂点事了。
古代的孩子当家早,叶芸和她就是最好的例子。
“为什么要让他们捡田螺啊?我们自己也可以啊!”其实小明崇就是不舍得那些钱。
“傻不傻,姐姐跟你说,今天大姐已经和酒楼达成买卖了,以后每一天都要给他们送香辣田螺,送的越多赚的越多,光凭我和你二姐可不够哦!”叶卿只能和他这么解释,说多了怕他听不懂。
“那好吧!”小明崇似懂非懂。
“小卿,你们今天谈什么买卖去了?”夏氏不明所以,只知道这孩子啥也不和她说就出了门。
“我们已经和镇上客满酒楼谈好了,往后每天给他们送田螺肉去,二十文一斤,他们再长价卖给客人们,我想着我们自己去弄效率太低了,于是就想了这么个法子出来,
反正这周围十里八乡的,这田螺也不稀罕,要多少有多少,到时候咱们长期做这个买卖,也是一笔长期可观的收入,明崇做学问得花不少银子,咱们可不得想办法多攒点家当!”
夏氏闻言点了点头,她也是藏不住的高兴,没想到小卿这一遭出去还去谈生意去了,二十文一斤,每天都去送,算一算能赚不少呢!
而且孩子说得对,总得攒点家当,以后两个女儿要嫁人,总不能连点像样的嫁妆都拿不出来。
“你也别太累了,还有娘在呢,以后有娘帮你一块做!”
叶卿闻言笑了起来:“只要您好好的,把身体养好就行,其他的一切有我在,往后咱们家得日子只会越过越好!”
“咱们有钱以后,多盖几间房子,到时候就不用挤在一块儿住了,咱们再去抓几头小猪回来养着,买一些小鸡回来搞养殖,大猪生了小猪,小猪再生小猪,按照这么算下去,以后咱们得赚多少银子啊!”
叶卿是这么说的,也是打算这么干的,猪肉这么贵,一头猪得肉能卖几两银子,那十头猪呢?
大鸡生小鸡,小鸡再生小鸡,然后母鸡还要下蛋,哪哪都是宝。
不管什么时候,搞养殖都是最赚钱的,而且她也不想每天都那么累的赚钱,最好就是在家就能赚钱不好吗?
所以说养殖是最合适的,每天都能在家呆着,喂喂猪喂喂鸭,以后当个小地主,请人给她干活。
但是,这些都需要本钱,捉头小猪回来就得花一两银子,没有足够的本钱是不行的,要想实现她的宏图大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
她可真是个平平无奇的经商小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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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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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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