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把野鸡野兔全部过了秤,两只野鸡拢共十一斤,两只野兔是六斤多。
野鸡三百文一斤,十一斤是三两银子三百大钱,野兔只有一百文一斤,管家一共给了她们四两银子。
叶卿把银子装进荷包里面,然后和管家道谢以后,就带着叶芸走了。
两人去了布庄扯布,二十文一尺的布,扯了十六尺是三百二十文钱,然后她又去了铁匠铺子,请铁匠帮忙打一把匕首,还有做十只箭矢,一共花了一两银子,她身上的钱可能不够打暗器的,而且这里的铁匠没有图纸根本做不出来她要的暗器,只能打这两样东西了。
铁匠让她七天以后过来取,叶卿又带着叶芸在街上逛了逛,两人去文玩店给明崇买了两刀纸,然后买了一本诗集一共花了二百文。
路过一个买绢花的摊子,上面是一些发带还有戴在头上的绒花。
叶卿给叶芸买了一对玉兰绢花,然后又给夏氏买了一对绒花,自己则是买了一根大红色的发带。
剩下的二百多文,她去集市上买了五斤羊肉回去,四十文一斤,一共还剩下二两银子,全部拿回去给了夏氏。
还有十几文钱,两姐妹又去一人吃了一碗刀削面,心满意足的回去了。
东西有点多,路上走走停停的才到家。
夏氏刚从地里回来,她去给菜苗浇水去了,因为来回提水,出了一身汗。
叶卿把东西放下,赶紧过来帮忙:“娘,这些事你等我回来再做嘛!你看看,要是又得风寒了可咋整?”
夏氏用袖子抹了抹汗,然后笑道:“哪有那么金贵?我的身子已经养的不错了,这段时间吃得好睡得好的,往后总要帮你们分担一些才是!”
“还是那句话,只要你身体健康我就万事大吉了!”叶卿坚持道。
“好好好,那你去把鸡喂了吧!”夏氏给她指派活儿干。
没曾想,叶芸已经在喂鸡了,这下子没事干了。
“娘,这是今天的二两银子,还有我给您买了一对绒花,你戴戴看好不好看?”叶卿献宝似的把东西拿出来给夏氏。
“我都老妈子一个了,还戴什么绒花啊?又不是小姑娘!”夏氏嗔怪道。
叶卿可不依着她,反驳道:“你才不老,还这么年轻这么漂亮,哪里老了?
我觉得不管是小姑娘还是妇人,只要是女人都不应该失去爱美的权利!”
夏氏怜爱的刮了刮她的鼻子:“就你道理多,真是个小机灵鬼!”
叶芸喂完鸡,也立刻跑进来把自己的绢花戴上得瑟:“娘,您看看我的绢花,好看吗?”
“好看,好看,我的女儿们啊是最好看的!”夏氏夸赞道,母女三人其乐融融。
“对了,小卿你没有给自己买吗?”夏氏才看见她们都有但是叶卿好像没有。
叶卿闻言把自己的大红色发带拿出来:“我有啊,我不喜欢这些花花草草的,我喜欢简单点!”
“你才是最应该打扮的,过两年都及笄了,可以许人家了!”夏氏打趣道。
叶卿闹了个大红脸,她才不要那么早就结婚。
“我才不嫁人呢!如果不是你情我愿的双向奔赴,在一起有什么意义?不过是蹉跎岁月罢了,与其如此,还不如一辈子孑然一身的好!”
这番话从叶卿嘴里说出来,让夏氏有些不敢相信,这番大胆的不嫁人言论是出自她女儿的嘴巴?
“胡说,女人不嫁人生子,到老了以后无所依靠,孤独终老才好吗?”
“女儿相信,不依靠男人一样可以活的漂亮,如果对方此生三妻四妾,只能将女儿困于宅院之中你争我夺,不能从一而终,那就是玷污了感情!”叶卿坚持己见。
夏氏也不和她争论了,反正儿孙自有儿孙福,等到了那一天,她要是遇见了那个非嫁不可的男子,她就不会这么说了。
“好了好了,升火煮饭了,今晚吃点啥啊?”
“我买了羊肉,炖个羊肉汤喝喝吧!”
“你倒是会享受,成日里大鱼大肉的,不过也好,多吃点好张身体!”夏氏指了指她的额头。
叶卿故作疼痛:“美食乃是人生一大乐事,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算起来,家里已经有将近十两银子的家产,叶卿想着可以休息两天了,到时候再去其他的山头转转,看看能不能找更多的桑树。
如果桑树叶子可以支撑完今年最后几个月,到了明年再播种也行。
现在播种为时过早,因为她还没有成功培养出第一批蚕茧,贸然摘种会亏本,只能等成功以后进行培育桑树苗。
桑树苗发芽到长叶子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只是冬季严寒,树苗恐怕难以存活,且树苗需要光照,冬日少太阳,气温,光线,环境都成为了巨大的困难。
如今蚕宝宝日渐长大,暂时还没有发现哪里有什么不妥。
不过据她了解,只要寻找到这附近足够她喂养完今年的桑树,到了明年开春就什么都不是问题了。
桑树耐寒耐旱,成年桑树可以在零下四十度存活,且其叶子四季常青。
且桑树成活率高,发芽力强,耐修剪,而且叶卿这里所处南方,冬日里多雨水,少降雪,冬日进行采摘桑叶并不困难。
第二天睡了个慵懒的早床,也没有人叫她,等她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大上午来,昨夜下了一场大雨,添了几分凉气,外面有些雾蒙蒙的。
夏氏再缝制被套,叶芸则是拿着一块布再学刺绣。
“姐,锅里给您留了饭,你赶紧吃了吧!”叶芸提醒到。
洗漱一番,喝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然后吃了早饭,天空又开始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打乱了她原本要上山的计划。
“本来还想上山采点桑叶回来,看来只能等雨停了!”
夏氏闻言抬起头揉了揉眼睛:“你真是没个得闲的时候,好好休息两天吧,累了这么段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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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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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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