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顾宴之与苏恒在院子里交谈着些什么,今晚苏恒去了顾宴之家里过夜。
第二日上午,苏恒过来辞了叶卿还有夏氏等人,就回县城去了。
说是,县里的铺子生意繁忙,他得回去帮忙盯着,不能离开太久。
夏氏听他这么说,也不好强留,只能送人至村口。
……
又是几日过后,村里传来了春桃即将出嫁的消息,嫁的还是隔壁村的铁柱,说是家里的条件不错,家里有田仓里有粮。
春桃家这一日喜气洋洋的准备嫁女宴,还是男方家里大方,愿意出钱在女方这边请客,这对于在当今在农村地位不高的女性而言,算得上一种排面了。
别家嫁女都是到了吉时接走就行,春桃这一遭还算得脸了,夏氏就在这一次的打杂名单之中。
因为自家乔迁之时,春桃娘是过来帮过忙的,所谓礼尚往来,无往不来,夏氏得还回去。
所以这一日就是小芸和叶卿去镇上卖肉去了夏氏则是去还人情了。
然而春桃这个当事人并不怎么高兴,她娘给的十日之期已经过了,自上次被顾宴之言语羞辱以后,她就再也没有见到过顾宴之,更别提顾宴之点头答应娶她当妾了。
到最后,她只能听她娘的话,暂时点头应下了这门亲事,选了最近的吉日成婚,可她看见铁柱那张脸,就觉得令她恶心作呕,偏偏对方还对她满意的很。
……
叶卿这边正做着生意,突然来了一个很熟悉的人,还带着两个小厮直奔叶卿的摊位而来。
走到跟前了,才发现这是客满酒楼的东家,自己去推销田螺肉的地方。
其实客满酒楼的老板老早就认出她了,而且盯着她这生意已经很久了。
叶卿知道,像他们这种身份,主动来找上自己那就是冲着谈买卖来的。
“我诚心邀请你去我的酒楼小坐一会儿,吃个便饭,与你谈个大生意如何?”老板开口笑着说话,语气很是恭敬。
看这态度,叶卿知道八九不离十是冲着自己的卤肉生意来的。
“不好意思老板,我这边还在做生意,怕是走不开!”叶卿委婉的拒绝。
老板闻言,笑着点点头,继续说道:“我知道,你每日不到晌午就能收摊回家,我可以等你卖完这卤肉再说!我是诚心的邀请你,你看如何?”
叶卿心里思量了一番,心想,这光天化日之下,这客满酒楼的名气摆在那里,应该不会对自己强买强卖,而且她有把握对付这么些个人还是不在话下的。
她大概能猜到老板所说的生意是什么,如果能达到自己的预期,其实也不是不可以。
届时,他们没能拿到自己想要的,应该也不会对自己做什么。
“既如此,那就等我收摊以后再说吧!”叶卿这算是应下了。
就这样,卖完卤肉收完摊以后,叶卿叫小芸去镇门口等着自己,然后自己单枪匹马的去了客满酒楼赴约。
到了以后,店小二热情的带她去了楼上的雅座,老板准备了一桌好菜等着她。
“姑娘来了,快请坐!”
叶卿不客气的坐下,并直言道:“老板您有话请直说,我还得赶着回家照顾弟妹!”
她并不想在这里多浪费时间……
“姑娘是个爽快人,那我也就不拐弯抹角了,我想买下姑娘的卤肉配方!”
“那您预计想要用多少银子买我的配方呢?”叶卿问道。
她猜想,这客满酒楼直到现在才来找她谈生意,想必是私下里实验了不少次卤肉的配方了,只是结果不尽人意罢了,所以才会主动来找她。
叶卿的卤汁配方,结合了十几二十种香料和药材,熬制的时间,冰糖的比例,猪肉的处理方式都很重要,稍微行差踏错一步就会远离预期。
就好比那卤猪下水,同一锅卤汁就不能用第二次。
老板想了想,比了一个三的手势:“我出三千两,你看如何?”
他笑意里带着自信,觉得叶卿这么一个乡野小丫头,面对三千两的巨额数字,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把配方卖给他。
但是她想错了,三千两还不到叶卿预期的一半。
“老板,恕我直言,三千两银子买我的配方,太少了!”叶卿与他直视道,眼中透着不符合年龄的精光。
只见老板脸色一变,严肃的看着叶卿:“你可知三千两有多少?对于你这种家庭而言,几辈子都挣不来,在这一带,也就只有我有这个魄力,能一口气出三千两买你的配方!”
叶卿不慌不忙,道:“想必您早就已经了解我一天的收入,才会看到其中的利润,这才主动来找我,现在我给您算一笔账,假设我现在除去成本,每天最少进账一两银子,一个月下来就是三十两,一年下来就是三百多两,我只要干上两年,凭着我这卤肉的受欢迎程度,我去县里租上一家商铺,县里地方更广,人口更多,百姓生活更加富裕,我一个月的进账除去租金成本,不会比现在差,只会更好!
不用五年的时间,我的铺子就可以开去省城,到时候我只需要凭靠这两间铺子,我就可以轻松的挣到三千两,甚至更多,我不是那种看中眼前利益的人,我只在乎长久利益!”
叶卿的精打细算,深谋远虑,是客满酒楼的老板远远不曾想过的,眼前的女孩儿稚气未脱,可她说话处事从容不迫,面对比自己多吃几十年饭的老板,也能做到不慌不忙,不急不躁,这份魄力与胆识就让人很是欣赏。
叶卿所说的,确属事实,是自己把人家想的太过单纯了。
换言之,如果那么单纯好骗的人,又怎么会想出这么受欢迎的卤肉配方呢?
“那你倒是说说,你需要多少银子,才能把这个卤肉配方卖给我!”
叶卿比出一个一的手势,老板被吓得当场站了起来,激动的说:“一万两银子,你的胃口会不会太大了些?”
“三千两银子于我而言,不过是时间问题,我早晚会有的,但是一万两银子,可以让我至少少奋斗五年以上,我拿着这笔银子去做些更赚钱的生意,何乐不为呢?”叶卿面带微笑,平静的说着,眼里的狡黠丝毫不带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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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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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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