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都市小说 > 我要做文娱之王 > 第10章 我哥要当明星了
  “这个叫周浩的厉害呀,一听就很专业。”

  “恩,这个叫朱童的妹子也厉害,这高音真炸,并且人又长的漂亮,可以说,天生就是混娱乐圈的呀。”

  王羽一边看,一边评价。

  那些实力强大的选手,听得他也是相当的惊叹。

  之前还有些小得意自己通过了。

  现在一看,自己也就是沾了原创的光,刚好唱的让评委老师满意。

  不然,肯定没戏。

  果然,能被选中的那实力都是很厉害的。

  评论区也为那些人炸开锅。

  “啊啊啊啊,郑磊,我爱郑磊,太帅了,这是姐的菜,快到姐姐碗里来。”

  “郑磊,必须郑磊,人又帅,又有实力。”

  “我也喜欢郑磊,太帅了。”

  “周浩不错,歌唱的很好。”

  “周浩长的不行。”

  “人家是凭实力吃饭的。”

  “拔刀吧,兄弟们,朱童是我的。”

  “取老子的方天画戟,我要一怒为红颜。”

  “我去,前面的,你怒的有点多呀。”

  “正常,男人都有一颗博爱的心。”

  “呸,臭男人都是吃里扒外的玩意儿,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乐色。”

  一边看网友们的评论,一边看着节目。

  因为选手太多的缘故,那么多选手不可能每个人都有机会露面。

  不然时间太长了。

  所以,这个时候,被淘汰的想蹭热度就要看运气了。

  好的,有一个出镜机会,唱一段让评委点评一下。

  次的,会有一个快进的镜头,能不能蹭到就看本事了。

  最差的,那就是去节目组走了一个过场,至于表演的节目,直接就切了。

  就连通过的选手,也不是每个都有机会把自己的歌曲唱完。

  有一些直接就是唱了一段,镜头一切,给个通过。

  节目组经过斟酌之后只保留最能引起话题的选手。

  就这,整个节目时长还达到了两个小时。

  “我去,这哥们挺有范儿呀,叫什么张远,还是什么流浪歌手,一看就像个高手。”

  “高手个屁,这哥们儿,我认识,都是综艺老油条了,在多个综艺上见过他了,算是个网红。”

  “哈哈,我现实中还见过他,还打赏了他一块,他唱歌还算可以,很大众化,没什么特色,就跟我们在KTV唱歌差不多。”

  没错,大家议论的正是张远。

  看着张远,王羽的心也激动起来,不是激动张远,而是激动自己,因为接下来就是自己。

  张远的镜头只有一分钟,这个出镜时间在淘汰选手中,也算是不错的了。

  “下面我们有请36号选手,这可是原创歌手,让我非常期待哟,加油!”

  在齐亮的声音中,到王羽上台了。

  评论区这个时候的评论突然多了起来。

  “我去,原创歌手,这是这期第一位原创歌手吧。”

  “切,都是些不自量力的家伙,以往那些原创都是大型车祸现场。”

  “是呀,伴奏都没有,第一期唱原创和找死区别不大。”

  “话说这家伙长的也没什么特色,普普通通。”

  “也不能这么说,评委老师对他的词还是挺喜欢的,说不定唱的也很好听,歌名叫画,看名字就给人一种很美的感觉。”

  “玩玩文字游戏而已,现在那些评委专家的审美观点都在粪坑里,所以,稍微玩点文字游戏,就当成佳作了,我们大龙国几千年的文化正在被现代一些乐色玷污。”

  “前面那个,挺愤青呀,一看就是老键盘专家了。”

  “开始了开始了。”

  ……

  “为寂寞的夜空画上一个月亮~”

  “把我画在那月亮下面歌唱~”

  “为冷清的房子画上一扇大窗~”

  “再画上一张床~”

  “画一个姑娘陪着我~”

  “再画个花边的被窝~”

  “画上灶炉与柴火~”

  “我们一起生来一起活~”

  ……

  “咦,我突然感觉唱的很好听呀。”

  “这是小民谣呀,我喜欢民谣。”

  “我喜欢这个词,写的很好,真的就如同一幅画。”

  “切,唱的什么呀,在那干嚎,难听。”

  “我不喜欢听民谣。”

  “这歌一听就给人一种无病呻吟的感觉。”

  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

  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对于王羽来说,他有那么一点点惊讶,也有那么一点点小尴尬。

  惊讶自己站在台上唱的还可以,挺陶醉的。

  尴尬自己欣赏自己的陶醉,怎么看,怎么别扭。

  随后想到了什么,调出系统。

  发现自己的积分值正在快速的提升,就这片刻的时间,已经好几千了,并且还在不停的增长。

  “哈哈,不错不错。”

  这情况让王羽相当的开心,从积分值也可以看出,自己的作品正在被大家认可。

  自己选择从这个舞台踏入娱乐圈还是很明智的选择嘛。

  ……

  距离中州市几百公里外的一个普通村庄。

  王萌萌作为一个小年轻,对于《全民嗨歌》这个节目自然也在关注着。

  说不定里面就会有一个她未来的偶像诞生。

  不过,她并没有手机,而是看的电视。

  中州电视台综艺频道。

  八点,打开电视,吹着风扇,坐在那里观看。

  “这个还不错。”

  “这个唱的真难听。”

  “哎呀,郑磊好帅。”

  “哼,长得漂亮有什么用,花瓶一个。”

  一边看,还一边嘟囔着。

  当一个人出来的时候,她一愣,又看了看,看了看名字,顿时大叫起来,

  “爸,妈,你们快看,快看。”

  “咋乎啥呢,就显你嗓门大了。”

  妈妈张琴嫌弃的说道。

  “咋了?”

  爸爸王明礼问道。

  两人坐在门口乘凉聊天,对于那什么唱歌比赛,他们没什么兴趣。

  “你们看,我哥。”

  王萌萌大声说道。

  “嗯?”

  两人一听,就朝电视上看去。

  看到一个年青人抱着吉他在唱歌。

  虽然说剃了头发,和之前的变化很大,但是,他们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就是自己儿子。

  “这真是小羽,他怎么上电视了?”

  张琴一脸的惊讶。

  王明礼同样如此。

  “我哥参加了唱歌比赛,还通过了,我哥他要当明星了。”

  王萌萌两眼直放光,相当的兴奋。

  毕竟,这可是她亲哥,这事儿,也是一件让她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

  参加综艺当明星这种事情,对他们来说太遥远了。

  从未想过。

  可是突然之间,她就看到自己亲哥上电视了。

  怎能不激动?

  “唱歌比赛?当明星?”

  张琴听得也是一愣一愣的。

  这还是她那个安安静静,平常三棍子还打不出一个屁的儿子吗?

  “这,他不是在上班吗?”

  王明礼也说道。

  “妈,给我电话,我要给我哥打电话。”

  王萌萌跳了起来,兴奋得说道。

  拿到电话,就给她哥拨过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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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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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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