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二楼客厅。
等着俩人从洗手间里洗把脸出来,于淑慧看看时间,下午五点多,马上就到饭口,便招呼小白一起去厨房里做饭。
等到俩人钻进厨房,林裕国这才看着林义问道:“你们俩又是专程跑来蹭饭的?”
“不,我们主要是过来拿书的。”林义摇头,又补充道:“顺便过来蹭顿饭。”
“拿书?”林裕国一怔,这俩人连吃带拿的倒是很常见,但这拿书...
他又想起去年自己夫妻二人出门旅游时,让林义帮忙看店,然后被这小子监守自盗的事情。
好家伙,去年还是偷摸的拿,现在都不背人了是吗?
“你们这次又准备拿多少?”
“不多,几本就行,就跟前几回一样。”
“嗯,这还差不...等会儿,什么叫跟前几回一样?合着你们还拿过好几回?”
林裕国刚想点头,又突然反应过来,好家伙,自己本来还以为他们就去年拿过那一次,现在听这意思,这俩人还是个惯犯。
“昂,是拿过几回。”
“那你们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
“也就几本书的事,还用得着告诉你吗?”林义从茶几上拿个苹果吭哧咬上一口,理直气壮。
告诉什么,不就每次蹭完饭顺点东西走的时候,下楼捎带手的事情吗?
完全犯不上特意通知一声。
反正又卖不出去,与其放在书架上吃灰,还不如拿来给小狐妖学习,让她早日考上成人大学,摘掉小文盲的帽子。
瞧见他理直气壮的样子,林裕国莫名有些不太自信,什么叫还用得着告诉自己吗?
好像是不用告诉。
反正他们顺手牵羊的事儿干的也挺多,顺别的东西时也没特意说一声,只不过都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拿的。
但跑到楼下去拿书,自己就看不见。
这会儿他就恍然大悟。
怪不得总觉得书架上的书莫名其妙的就会少上一本两本,本以为是卖掉了,合着根本就没卖,是遭了贼,还是家贼。
这还真是家贼难防。
见老爷子没言语,林义转而指着楼下问道,“爸,我们骑的那辆小电动你看见没有?”
“不是,你这是什么表情?”
见他满脸的得瑟劲儿,林裕国不禁皱起眉头,问道:“你们俩跟个二傻子似的顶着大太阳过来,我怎么觉得你还挺自豪的?”
大热天的捂着头盔,骑着车过来,不仅不觉得有什么,这货还一脸得意。
这儿子怕不是真的傻。
“这不重要。”林义摆手,凑过来问道:“爸,你猜那车是怎么来的?”
“不是买的还能是怎么来的,难不成是路边捡来的?”
“不是买的,但和路边捡的差不多,你再猜。”
闻言,林裕国下意识左右看看,压低声音道:“你顺手牵羊偷来的?”
路边停着辆没拔钥匙的电动车,这小子直接骑走,只有这种场景才符合他说的那种情况。
不是买的,但又和路边捡的差不多。
“........”
林义不由沉默,莫名觉得有些意兴阑珊,感觉想炫耀的劲头一下子没了一大半。
忍不住反问道:“爸,什么叫顺手牵羊偷来的,我是干那事的人吗?”
“怎么不是,你在我这儿顺的东西还少么?”
说到这,林裕国话锋一转,又道:“但偷电动车这种事,你还干不出来。”
这小子是脸皮厚了点,但不可能去偷人家东西。
如果他真的敢偷,那自己今个指定得清理一下门户。
抽出七匹狼,大喊一声,小畜生,受死吧!
“所以,你猜我们那车是怎么来的。”
“我不猜。”林裕国懒得搭理这货,端起茶水自顾自的抿上一口。
还真别说,这小子送的绿茶是真不错,口感悠久绵长,入口先是苦涩,紧接着便又涌上一阵微微的甘甜。
这份先苦后甜,就如同人生一样,虽然往往历经苦难之后所得到的甜意,远不如先前所经受的苦涩,甚至只是略微感受一下便转瞬即逝,走到尽头。
但这样一来,恰恰显得这份甜意来之不易,也更能值得回味,历经苦涩之后所得来的甜,会觉得弥足珍贵。
厨房里。
小白提着菜刀咣咣的剁着鸡腿,表现出一副不符合她外貌的凌厉感。
来这里一年多快两年的时间,进到她肚子里的鸡数都数不清。
甚至她亲手杀过的鸡,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对待鸡的态度,她的心就和手里的菜刀一样冷。
当然,有一种鸡除外。
将鸡腿剁成均匀的大块,然后再切上几道口子,用生抽料酒腌制一下去除腥味,准备红烧。
这种是鸡边腿,放到炸鸡店里就叫做手枪腿,一根就有快半斤的分量,不剁开连夹都没法夹,也不容易入味。
锅里的油冒着微微的白气,厨房里的温度逐渐升高。
“所以你和我说这个是想干嘛?”
“这不让你看看你未来儿媳妇多有福气,随随便便套个圈都能套到一辆电动车,将来结婚以后肯定旺夫。”
“嗯。”
林裕国淡淡的应一声,然后便没了反应,有福气是好事,旺夫也是好事,但和他关系不大。
只要他们俩能好好过日子就行,而且这小子明摆着就是来炫耀的。
这货一天天的就是爱显摆,自从有了女朋友之后,动不动就跑过来炫耀女朋友,马上就要结婚的人了还幼稚的不行。
等结婚之后,肯定又开始炫耀媳妇,想想就感觉更幼稚。
也不知道遗传的谁。
就很费解。
林义不知道他的想法,如果知道的话,肯定会不假思索的答道:当然是遗传你的。
老林一天天就幼稚的不行,四十好几的人了还天天喜欢炫耀。
憋着劲儿的和自己比,喝个酒要比一下酒量,钓个鱼要比一下个头。
只要能胜过自己,就满脸得瑟,一副我是你爹当然比你厉害的表情。
上回自己钓个大鱼,他硬是憋了几个月钓上来一条更大的,然后就迫不及待的跑过来炫耀。
幼稚。
厨房里的饭香飘到客厅,林义左右看,准备做老爷子的思想工作,开口道:“爸,我要辞职。”
“你辞吧。”林裕国斜睨他一眼,“只要你敢辞职,五十万彩礼钱你就别想要了。”
“.......”
林义没再接着言语,罕见的人穷志短,决定还是等老爷子把彩礼钱给了再说辞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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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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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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