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了辆车,方言一个人去拜年了,留下老妈照顾腿伤还没好利索的老爸。
车子大概开了两个小时左右,尽管好多年没来了,但进入干爸爸家那条街道时,方言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到了这里,方言已经认识路怎么走了,便让司机停车,不到五分钟的路程,他打算自己走过去。
拎着买好的礼品,方言下了车,没走几步,看着这熟悉而陌生的街道,他忽然想起一个人来。
她叫李春阳,是方言的高中同学,不过是他还在文科班的同学。
方言刚认识她那会,老是将她的名字喊成李阳春,不是因为阳春白雪,而是因为看电视剧老是听到“小二,来一碗阳春面。”。
本来这点口误也没什么,再说李春阳这人虽是个女孩,长得却比方言还壮实,实在让人生不起任何的心思。
只是后来有一次方言来干爸爸家拜年的时候,意外在街道上见到了她,这才知道,原来她也住在这里。
他乡遇故知总是令人感到开心的,尽管两人只是同学,但这种相遇还是令人喜悦的。
只可惜后来方言就去了理科班,再加上心里跟自己较劲,好多年没来干爸爸家,两人便再也没见过了。
想到这里,方言决定拜访过干爸爸后,就去她家看看,不求什么,简单说说话就行。
没走几分钟,方言就到了干爸爸吴越的家,大门开着,方言直接走了进去。
进了屋,方言没有大声喊人,因为好多年没来了,感觉有些生分,喊不出来,就默不作声的朝里走。
这时一个高了方言一头的身影从里屋里走了出来,看到方言的一瞬有些愣神,而方言看到他也是一样,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小圆圆?”
“言哥哥?”
两人异口同声道,随即相视一笑,明白对方就是自己想的那个人,尽管模样有了变化。
干爸爸有个儿子叫吴圆圆,听起来是个女孩名,但实际上是男生,比他小三岁,小时候方言经常和他一起玩。
两人七八年未见了,记忆都还停留在以前,而一个人模样变化最大的时候就在这段时间。
方言还好,就是身上那股穷酸书生的气质没有了,模样没什么变化,还是那么平平无奇。
倒是吴圆圆,个子一下窜到一米八几,以前的圆脸也不见了,变得棱角分明,也难怪方言第一时间不敢认,变化实在太大了。
若是两人走在大街上,只怕方言绝对是认不出来的,但在干爸爸家,脑子想想也就猜到了,毕竟干爸爸就这么一个儿子,不怕认错了。
方言提前打过电话,所以吴圆圆知道对方要来,只是两人七八年未见了,所以第一时间没敢认,毕竟在他的印象里,方言还是那个小时候总喜欢跟他抢玩具玩的哥哥。
但眼前站着的这个人,除了脸有点像,其他怎么看都不像当初的那个人,反倒像个贵气十足的王孙公子。
不过随即他就将这种想法抛之脑后,毕竟七八年未见了,人有点变化很正常,古人不是常说士别三日,刮目相待嘛,而他俩已不知别了多少个三日了。
接过方言手中的礼品,吴圆圆引着方言进了里屋,吴越正在看电视,是前两天春晚的复播,见到干儿子来了,当即笑着道“来啦。”
干爸爸吴越是个面点师,脸上总是挂着富态的笑容,尽管七八年未见了,但看到这熟悉的脸,亲切的笑容,方言感觉多年未见的生分一下子消失了,很自然的张口道“干爸爸,新年好。”。
“新年好啊。”吴越笑着道,随即看向儿子开口道“给你哥哥倒杯热水过来。”
“啊,不用,不用。”方言摆手道。
“那怎么行,大老远的过来,难道一杯热水还不能喝吗?”吴越笑着道,递给儿子一个眼神,随即才问道“你爸腿伤怎么样了?”
“快能走路了,等明年这个时候再做个手术把腿里的钢钉取出来,就没事了。”方言道。
“那就行,当初出了这事他也没跟我说,等到后来我才知道,也没帮上什么忙。”吴越道。
“主要是当时为了抢手术时间,没来得及通知,再说这事也没什么好说的,能自己解决肯定就想办法解决了。”方言道。
干爸爸这话,他不知道对方是不是想解释当初为何没来看望的原因,但以他对干爸爸的了解,如果当初真的跟对方借钱,干爸爸大概率是不会拒绝的。
至于后来对方为何知道了情况还是没来看望,方言倒是知道原因,临近过年的这段时间,干爸爸这个面点师特别忙,因为手艺好,所以这条街的家家户户都会到他家蒸包子,那真是全家总动员还不够,七大姑八大姨的都会过来帮忙。
方建华往年有空闲的时候也会来帮忙,他不懂蒸包子的手艺,主要负责给他记记账,顺带自家的包子也一块蒸了,而每回这包子都没收钱,而且方建华回家过年的时候,干爸爸还会给他封一个大红包,可谓诚意满满。
这样的一个人,方言相信对方说这话应该是出于真心,就是纯粹的关心朋友的伤势,而非刻意解释什么。
“是啊,听你爸说,你今年出息了,找了个坐办公室的好工作。”吴越笑着道。
听到这话,方言一愣,坐办公室是什么意思,老爸是实话实说了吗,还是……
不等方言开口,吴越接着道“小圆圆明年六月就毕业了,到时候也要找工作,我正为这事发愁呢。”
“愁什么,您这包子铺生意这么红火,实在不行,回来继承家业就是了。”方言笑着道。
“从小他就不愿意干这个,我也随他,反正等他找好工作,娶了媳妇,我就不管他了。”吴越道。
“您这话跟我爸说的一模一样,不过该管还是得管,毕竟像我们这样的年轻人,很多事经验不够,容易吃亏,有大人在旁说说还是好一点的。”方言道。
听到方言说这话,吴越有些讶异的看着自己的干儿子,虽说多年未见,但干儿子什么脾性他早就清楚了。
话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他真的没想到对方竟然能说出这么明事理的话来,显然对方经过这几年的社会历练,真的长大成熟了,再不是当初那个年少轻狂的少年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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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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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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