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在背后取笑的高重山,正行走在海城的传媒大学里,他没有提前告诉林露,只是想自己来林露学习的地方走一走。
完全不是因为,想走一走,你走过的路。想吹一吹,你吹过的风。更不是因为,想看一看,你看过的风景。想听一听,你说自由奔放的音符,想会一会,你说不羁和浪漫的灵魂。
他高重山怎么可能是这么矫情的人呢,不可能,完全不可能。
去见林露,不去见林露,高重山犹豫不决。他不是毛头小伙子,头脑一热往前冲就是了。做任何的决定,他都要先想如何为之负责。
他没来过这所大学,但却无比的熟悉,他知道笔直往前再右转,会是一个音乐角。经常会有学生自发的聚集在一起,弹琴唱歌无比和谐。
林露常常会去当观众,还会在信里炫耀,谁谁谁又写了新歌。每当看到这样的内容,高重山都忍不住抽搐一下嘴角,露出歪嘴的邪魅一笑,“呵,女人。”
离得越近,音乐声越近。高重山忍不住顺着音乐声走近,来都来了,先听一听好了。
“你说你爱了不该爱的人,你的心中满是伤痕……”
高重山一时恍然,梦醒时分这样的老歌怎么会,哦,不是老歌,这分明是刚刚才发行不久的新歌。
不断有人走近,或倚在树下闭目聆听,或驻足面露微笑。听完默默离开,又会有新的人加入,如同在演一出默契十足的哑剧。有时间的人,会放轻脚步走近,找个好位置盘腿坐下。将身上背着的乐器放在身边,大方表露出自己的身份,在下一首歌主动加入或被邀请,谁也没有一丝扭捏和作态。
高重山也找了个地方坐下,看了看只要背乐器的,几乎大半都是吉他,露出了会心的笑容。吉他真算得上是对人类最友好的乐器了,没有之一。入手便宜,简单易学,携带方便。当然,这都是相对于其他乐器而言。
他也会弹吉他,可是跟谁学的,一般人猜不到。
是跟儿子学的,想到再也不可能出现的儿子,高重山心中一痛,扶在膝盖上的手滑落下去,碰到了身边人的吉他,发出一阵响动,打断了现场的演唱。
高重山赶紧举起双手,“抱歉抱歉。”
众人哈哈一笑,也就过去了。被打断的人也没生气,但转了一下眼珠子,“要不然你给我们来一首。”
算是一个小小的为难,但也没有太大的恶意。
高重山双手一摊,“我没带吉他。”
“借你了。”刚被碰到吉他的人,顺势就把自己的吉他塞到他的手里。
“行吧,我献丑了。”高重山抱着吉他,熟悉了一下手感。
唱什么呢,高重山没有过多的思考,因为有一首歌,自然而然的跳了出来。
“像我这样优秀的人
本该灿烂过一生
怎么二十多年到头来
还在人海里浮沉
像我这样聪明的人
早就告别了单纯
怎么还是用了一段情
去换一身伤痕
像我这样迷茫的人
像我这样寻找的人
像我这样碌碌无为的人
你还见过多少人”
“像我这样庸俗的人
从不喜欢装深沉
怎么偶尔听到老歌时
忽然也晃了神
像我这样懦弱的人
凡事都要留几分
怎么曾经也会为了谁
想过奋不顾身”
“像我这样孤单的人
像我这样傻的人
像我这样不甘平凡的人
世界上有多少人
像我这样莫名其妙的人
会不会有人心疼”
“像我这样的人。”高重山的嗓音并不清澈,略带一点嘶哑,唱这首歌却是恰到好处。而这首歌,正是他前世最喜欢的,不炫技也不飙高音,语言朴实又直击人心,真正做到了以情动人。
“哥们,牛啊。”坐在中间刚才唱到一半的人,早没了半分芥蒂,庆幸自己出了这么个主意,不然岂不是要和一首好歌擦肩而过。
“你创作的?”
瞬间,高重山的方向,就成了新的中心。
“高重山。”一众人围住他不停的提出问题,这一句最为突兀。
顺着声音看过去,高重山看到把自己裹在一件黑色大衣里的林露。俏生生立在不远处,不知道她来了多久,是在他之前,还是之后。
林露抿着嘴笑着,眉眼弯弯,如同新发的枝芽,绽放在春风里。
他们就这么对视着,仿佛眼中再也没有其他。
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你捂住嘴,也会从眼里跑出来。
不知道是谁顺手揪下地上的野花,高重山顺手接下,递给林露。
林露抿着嘴不停的笑,周围的人起着哄,吹着口哨,还有人大喊,“答应他,答应他。”
不少不明真相的人在路过时,还以为误入了什么求婚现场,伸着脖子过来张望。也不知看到了什么,就跟着起哄叫好。嚷一嗓子,再轻快的逃开,仿佛恶作剧之后的孩子。
林露在一片起哄声里接过花,大方的别到大衣的衣领上,高重山还了吉他,牵起林露的手。
就在大家看着他们走远的时候,一个男生不解道:“你干嘛要递花给他,你不是喜欢林露吗?”
“这不重要。”递花的男生耸耸肩。
“那什么才重要。”室友不解。
“听了一首好歌,看到你喜欢我,而我恰好也喜欢你的爱情。还有气氛,最重要的是气氛,你忍心破坏这样的气氛吗?”
“所以你干脆让气氛更完美?”哪怕那个女生明明是自己心仪的对象。
“多完美啊。”处女座的男生心满意足。
室友在旁边竖起大拇指,“吾辈楷模。”
高重山牵着林露的手,一直不停的往前走。
“我们去哪儿?”
高重山反应过来,“我也不知道。”
林露看着他笑,“继续往前走,是我们学校的爱情小路。”
一座小土坡,但在学校里可以被称为山。从山底有一条鹅卵石铺的小径蜿蜒上山,山顶一个破旧的荒废的凉亭。因为小径很窄,仅仅能容两个人并肩走在一起,所以被戏称为爱情小路。小路上有各种前人的杰作,台阶上留下的名字和画,还有诗句和誓言。
爱情小路上,林露忽然问他,“是真的吗?”
“我是说,你也曾为了谁,想过奋不顾身。”
“那你闭上眼,我偷偷告诉你。”
林露闭上眼,长长的睫毛颤动着,象一排毛绒绒的小刷子,刷在他的心上,痒痒的。又象引燃了老房子的引信,爆的一声,火光冲天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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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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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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